最新提示☆ ◇000026 飞亚达 更新日期:2025-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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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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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034│ 0.1118│ 0.5385│ 0.4824│
│每股净资产(元) │ 8.2156│ 8.5052│ 8.3592│ 8.305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4100│ 1.3200│ 6.5500│ 5.8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6456.30│ 36476.93│ 36270.74│ 36270.7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2.01│ 41.38│ 247.57│ 256.59│
│总股本(万股) │ 40576.40│ 40576.40│ 40576.40│ 405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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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22 17:37 飞亚达(000026):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9 20:00 飞亚达(000026)2025年9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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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78413.19 同比增(%):-14.08;净利润(万元):8244.55 同比增(%):-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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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每10股派4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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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19,公司股东户数39261,减少11.4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9,公司股东户数44360,增加10.4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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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飞亚达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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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各类钟表及配件。
【最新财报】 ●2025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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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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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6200│ 0.2050│ 1.3230│ 0.78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1592│ 4.4677│ 4.3560│ 4.299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3058│ 2.3059│ 2.3076│ 2.3070│
│营业收入(万元) │ 178413.19│ 92420.84│ 394053.09│ 303976.69│
│利润总额(万元) │ 10556.07│ 5982.62│ 28611.57│ 25989.3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244.55│ 4530.64│ 22035.02│ 19762.29│
│净利润增长率(%) │ -43.97│ -39.99│ -33.86│ -25.5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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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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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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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2034│ 0.1118│
│2024 │ 0.5385│ 0.4824│ 0.3568│ 0.1828│
│2023 │ 0.8082│ 0.6439│ 0.4517│ 0.2505│
│2022 │ 0.6398│ 0.5524│ 0.3351│ 0.2083│
│2021 │ 0.9036│ 0.7995│ 0.5421│ 0.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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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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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问:请问董秘,公司收购长空齿轮股权是否有进展。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飞亚达公司的关注!公司正在推进收购长空齿轮股权的相关工作,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 │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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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问:公司与阿里巴巴有合作业务往来吗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飞亚达公司的关注!目前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存在部分业务层面合作,主要为线上相关渠道销│
│ │售方面,此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合作事项。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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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问:请问公司当前股东数量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飞亚达公司的关注!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33,623户,B股股东户数为5,638│
│ │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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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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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7:37│飞亚达(000026):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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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波先生因
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波先生原定任期
为 2024 年 9月 6日至 2027 年 9月 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波
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
司对王波先生在担任董事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曹平
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曹平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曹平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
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f5c94118-d771-4e8e-a7a9-17922fa94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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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54│飞亚达(0000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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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0 日 9:15 至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20 楼 2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旭华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79 人,代表股份 164,641,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75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162,977,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655%;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278 人,代表股份 1,664,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1%。
A股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 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78 人,代表股份 164,635,012 股,占公司 A股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829%。B 股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6,500 股,占
公司 B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78 人,代表股份 1,664,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1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序号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股数 占出席会议 股数 占出席会议 股数 占出席会议 是否
有表决权股 有表决权股 有表决权股 通过
份数的比例 份数的比例 份数的比例
1.00 《关于修订<公 总计 164,071,627 99.6539% 529,085 0.3214% 40,800 0.0248% 是
司章程>的议案 A 股 164,065,127 99.6538% 529,085 0.3214% 40,800 0.0248%
》 B 股 6,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094,300 65.7559% 529,085 31.7924% 40,800 2.4517%
2.00 《关于修订<股 总计 164,073,227 99.6548% 529,685 0.3217% 38,600 0.0234% 是
东会议事规则> A 股 164,066,727 99.6548% 529,685 0.3217% 38,600 0.0234%
的议案》 B 股 6,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095,900 65.8521% 529,685 31.8285% 38,600 2.3195%
3.00 《关于修订<董 总计 164,070,227 99.6530% 529,485 0.3216% 41,800 0.0254% 是
事会议事规则> A 股 164,063,727 99.6530% 529,485 0.3216% 41,800 0.0254%
的议案》 B 股 6,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092,900 65.6718% 529,485 31.8165% 41,800 2.5117%
本次会议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会议议案 2、3为普通决议议案
,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健律师、庞丽洁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鸿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783fc533-8ecb-4fea-9997-8d7801917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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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54│飞亚达(0000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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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鸿湾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唐健律师、庞
丽洁律师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就本次股东会有关法律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简称《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贵公司《公司章程》就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和法律问题进行审查,本所律师将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的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贵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于 2025 年 8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以公告的方式通
知了各股东,并对所有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次股东会于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15时在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 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张旭华主持。本次会议时间、
地点、审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审查,贵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9 人,代表股份 164,641,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7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62,977,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6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8 人,代表股份 1,664,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1%。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人,代表股份 6,5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人,代表股份 6,5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6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8 人,代表股份 1,664,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8 人,代表股份 1,664,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1%。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
份 6,5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6,5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60%。
5、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等出席或
列席会议。
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关于股东会的表决情况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071,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9%;反对 52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14%;弃权 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559%;反对 52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924%;弃权 4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51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073,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8%;反对 529,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17%;弃权 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521%;反对 529,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85%;弃权 3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195%。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070,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0%;反对 529,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16%;弃权 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718%;反对 529,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65%;弃权 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11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一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统计,本次会议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同意获得通过;会议议案
2、3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列议案以外的新议案,也未出现对议案进行变更的情形。
经审查,贵公司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贵公司股东会通过的
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均自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64c54d4-a364-44e9-9a1f-2672e3a1b9f2.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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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20:00│飞亚达(000026)2025年9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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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投资者就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拟收购长空齿轮股权项目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具体可参阅公司前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表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9-09/1224647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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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20:00│飞亚达(000026)2025年9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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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后续发展预期?
A: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4亿元,同比下降14.08%。短期内,国内手表消费市场仍面临阶段性压力,公司通过扎实
推进各项运营管理工作,手表业务的经营表现总体相对平稳。中长期而言,手表行业是个长周期行业,公司自有品牌“飞亚达”凭借30
多年的品牌积淀,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国表市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亨吉利”名表业务持续致力于打造专业从事名表销售和服
务的高端连锁商业品牌,国内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基于国家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我们对手表行业的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公
司将继续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深耕手表业务基本盘,巩固在国内名表及国表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加快发展精密科技业务和智能穿戴
业务等战略新兴产业,持续推进转型升级。
Q:长空齿轮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的能力和业务情况?
A:长空齿轮目前具备人形机器人相关配套产品(精密齿轮、精密减速器)的生产制造能力。当前,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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