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037 深南电A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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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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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757│ -0.0628│ -0.0482│ 0.0069│
│每股净资产(元) │ 2.3489│ 2.3607│ 2.3743│ 2.421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1800│ -2.6300│ -2.0100│ 0.2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3889.52│ 33889.52│ 33889.52│ 33889.5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30│ 1.30│ 1.30│ 1.30│
│总股本(万股) │ 60276.26│ 60276.26│ 60276.26│ 602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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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05 16:02 深南电A(000037):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0-29 15:45 深南电A:挂牌转让惠东协孚40%股权成交(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37100.90 同比增(%):-18.30;净利润(万元):-4562.82 同比增(%):-5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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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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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50966,减少14.77%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59801,增加9.7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11-1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深南电A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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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热电供应及有关工程承包。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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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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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350│ -0.0880│ -0.1190│ -0.16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1953│ 0.2082│ 0.2228│ 0.271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018│ 0.6018│ 0.6018│ 0.6018│
│营业收入(万元) │ 37100.90│ 18790.43│ 8058.10│ 58978.02│
│利润总额(万元) │ -5007.84│ -4066.21│ -3042.92│ -200.5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562.82│ -3785.11│ -2907.12│ 415.88│
│净利润增长率(%) │ -58.66│ -1.64│ 6.67│ 102.6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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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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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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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0757│ -0.0628│ -0.0482│
│2023 │ 0.0069│ -0.0477│ -0.0618│ -0.0517│
│2022 │ -0.2657│ -0.2365│ -0.1561│ -0.0644│
│2021 │ -0.7291│ -0.0730│ 0.0020│ -0.0217│
│2020 │ 0.1062│ 0.2100│ 0.09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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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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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问:请问中山市翠亨新区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的建设,深南电公司可以盈利多少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 │中山市翠亨新区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静态投资约3.03亿元,该项目符合│
│ │公司在新形势下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助力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
│ │将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
│ │该项目定位储能调频电站,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测,资本金预期收益率不低于8%。公司将对市场动态和政│
│ │策变化保持高度关注,同时强化成本管理控制,积极参与电力市场服务,通过统筹规划和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
│ │升投资收益率。 │
│ │上述数据为项目可研报告预测数值,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项目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
│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
│ │tp://www.cninfo.com.cn),敬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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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请问公司有无转并B股的计划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 │目前公司没有转并B股的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部门对于B股的政策导向以及市场上B股公司动向,同时,公司 │
│ │高度重视全体股东利益,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
│ │体上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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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董秘您好,网传公司控制人即将变更为央企,请问是否属实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 │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涉及公司的重要信│
│ │息请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对于市场上各类传闻、信息,请您不要轻信传闻,谨慎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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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重组方案进行到什么阶段了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 │公司的并购重组是一项复杂的战略决策,涉及到诸多层面的考量,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必须采取统筹兼顾的策略,尽│
│ │全力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截至目前,公司暂无应披露未披露的相关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
│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涉及公司的重要信息请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对于市场上各类传闻、信息,请│
│ │您不要轻信传闻,谨慎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
│ │体上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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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问:近期深圳市政府发政策要引领发展“大胆资本”,2026年形成万亿级别产业基金群,公司作为老牌地方性国企│
│ │,应该积极把握机会,尽快重组,转型科技型行业,完成产业升级,做大做强。国家政策面:要大力实施可再生能│
│ │源替代行动,公司的储能方面电力业务是否存在机遇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建议。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 │近两年以来,公司积极探索储能产业投资机会,先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及储能子基金,同时,公司│
│ │深度挖掘自身资源禀赋优势,投资建设中山市翠亨新区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希望能够借助储│
│ │能基金及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推动公司在新能源及储能等领域战略布局,加快探索构建综合能源服务商业模式,推动│
│ │公司全面转型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
│ │体上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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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问:网传公司近期将有国资入住重组,请问此消息是否属实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涉及公司的重要信息请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
│ │对于市场上各类传闻、信息,请您不要轻信传闻,谨慎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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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问:董秘好,当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大力鼓励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合并和重组。而贵公司今年业绩亏损大于去年│
│ │同期,作为深圳本地老牌上市公司,为何重组一直步履蹒跚体现不出往昔的深圳速度,深圳效率!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 │近年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并牢牢把握从传统发电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的机会,全力│
│ │拓展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战略方向,完成深│
│ │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首期出资5,000万元,并拟投资2,600万元设立储能子基金,借助基金赋能推动公司在新│
│ │能源及储能等领域战略布局,加快探索构建综合能源服务商业模式。同时,公司深度挖掘自身资源禀赋优势,促成│
│ │中山市翠亨新区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落地。公司的并购重组是一项复杂的战略决策,涉及到诸│
│ │多层面的考量,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必须采取统筹兼顾的策略,尽全力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截至目前,公司暂│
│ │无应披露未披露的相关事项,公司将继续依法依规地履行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
│ │体上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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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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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6:02│深南电A(000037):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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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收储事项概述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4日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
案》,同意由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翠亨新区管委会”)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
”)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横门工业区的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收储。2023 年 12 月 12 日,深南电中山公司与翠亨新
区管委会正式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及《搬迁补偿协议》,土地收储补偿价款最终为 584,453,529 元。2023 年12 月 18
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收到第一期补偿价款中的第一笔款104,000,000 元;2024 年 4 月 10 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收到第一期补偿价款
中的第二笔款 71,336,059 元。截至目前为止,深南电中山公司累计已收到补偿款 175,336,059元,占收储补偿价款总额的 30.00%。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51、2023-052、
2023-053、2024-027)。
二、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保障中山市翠亨新区 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确保深南电中山公司土地收储事项能够顺利推
进,鉴于深南电中山公司发电机组处置不及预期以及双方实际情况的变化,经友好协商,深南电中山公司与翠亨新区管委会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签署了《补充协议》,对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和《搬迁补偿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未尽事宜进行
了补充约定,对原协议所涉地块的移交、收回、土地证注销、搬迁补偿款支付时间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细化。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二)补偿价款
将原协议 434.86 亩地块分为 A 地块和 B 地块两个部分,A 部分地块为原协议地块一(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中山市不动产权
第 0079458 号)、地块三(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2)第易 2500342号)及地块二(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中山市不动产权第 00
42194号)中的 81.08亩(中山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预留建设用地),合计约 190.87 亩;B 部分地块为地块二剩余部分,约 244 亩(发
电机组所在区域)。
经双方确认 A 部分地块补偿价款为 224,711,593 元(其中地块一补偿价款为 124,405,480元,地块二中的 81.08亩补偿价款为 9
5,455,629元,地块三补偿价款为 4,850,484 元),已支付 67,413,478 元,剩余未支付款项 157,298,115 元;B 部分地块补偿价款
为 359,741,936 元,已支付107,922,581 元,剩余未支付款项 251,819,355 元。
(三)土地证注销及土地的移交
1.乙方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原协议全部434.86 亩地块的土地收回申请,并取得回执。
2.乙方应在 2024 年 12 月 31日前将 A 部分地块移交给甲方,双方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在 2025 年 6月 30日前将 B 部分
地块移交给甲方,双方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
(四)剩余补偿款支付方式
1.A 部分地块:A 部分地块剩余补偿价款 157,298,115 元。第一笔45,000,000 元于乙方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原协议全部地块
的土地收回申请、取得回执并就 A 部分地块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后 30 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112,298,115 元最迟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支付完毕。
2.B 部分地块:B 部分地块剩余补偿价款 251,819,355 元。在完成原协议全部地块土地证注销及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后,第
一笔72,000,000元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部分按每出让一个 B 部分地块范围内的地块,在出让完成后 8 个月内按照本
次出让用地面积占 B部分地块面积的比例,乘以 B部分地块剩余未支付款项(179,819,355元),作为本次需支付的金额。B 部分地块
补偿价款最迟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支付完毕。
如乙方未在前述约定移交期限前完成 B 部分地块移交的,双方可延期移交,延期移交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但 B 地块相应
补偿款的支付期限,按照迟延移交的期限,相应顺延。
3.协议所称出让完成,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公示之日为准。
4.所有项目土地的尾款(A 部分地块 112,298,115 元,B 部分地块179,819,355 元)支付如未能按时完成,双方应友好协商顺延
付款,但顺延期限不超过 1年。
(五)土地的短期使用
在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后,甲方允许乙方在土地收回、土地证注销前对上述地块进行短期的租赁、自用,但乙方对外租赁及自用行为
不得影响甲方土地收回或其他协议事项的履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六)其他约定
补充协议的相关变更系双方协商一致,非单方原因导致,故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亦无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移交
、收回、土地证注销、搬迁补偿款支付时间均以补充协议之约定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将有利于中山市翠亨新区 300MW/600MWh 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及深南电中山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顺
利推进。《补充协议》在原协议约定的土地收储标的范围、搬迁补偿方式、补偿价款总金额等核心要素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于实际
履行条件的变化,对原协议所涉地块的移交、收回、土地证注销、搬迁补偿款支付时间作进一步完善、调整、细化,属于深南电中山公
司对原协议约定的土地收储、搬迁补偿等具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
构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土地收储后续进展,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ae9797ed-773f-46cb-9b3e-75b5e9dc8d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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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深南电A(000037):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惠东协孚港口综合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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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助力转型发展,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协孚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惠东协孚港口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孚公司”)以评估值 57,887,725.65元(人民币,下同
)为底价,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惠东协孚港口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
协孚”)4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惠
东协孚港口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交易的进展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协孚公司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所持惠东协孚 40%股权。挂牌期间征集到惠州市港
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港投集团”)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惠州港投集团为标的股权受让方。近日
,协孚公司与惠州港投集团就惠东协孚 40%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57,887,725.65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4UJ9BJ59
法定代表人:欧阳庆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 1 号创新大厦 20 楼
办公地点: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 1 号创新大厦 20 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
口理货;船舶港口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
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供
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保税物流中心
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水产苗种生产;转基因水产苗种
生产;水产养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渔业捕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惠州港投集团合并口径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 59,956.2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91
.12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集团合并净资产为 159,881.14 万元(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持有惠州港投集团 96.8475%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 3.1525%股
权。惠州港投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查询,惠州港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转让方(甲方):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惠州市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丙方):惠东协孚港口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及价格
交易标的:甲方所持有的惠东协孚 40%的股权。
交易价格:人民币 57,887,725.65 元(以下简称“交易价款”)。
(三)支付方式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以人民币汇款转账的方式一次付清交易价款。
(四)支付时间及比例
1.乙方向深圳联交所交纳的保证金 2,300 万元,在各方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
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交易价款在扣除上述保证金后的余款 34,887,725.65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价款应通过深圳联交所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3.交易价款划转程序:深圳联交所在收到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后,根据乙方关于划转交易价款的书面通知在交易双方足
额支付服务费用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无息划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交易凭证出具及产权过户
交易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支付方式。深圳联交所在收到交易价款及甲乙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经甲乙
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甲方安排标的企业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过户。
(六)债权、债务处理
截至基准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标的企业欠甲方的借款本金余额为14,740,501.44 元。各方同意,产权过户日起 5 个月内或 2
025 年 4 月 30日前(以较早为准),标的企业应向甲方偿还完毕上述约定的其所欠甲方债务。乙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向甲方偿还完毕上
述约定的其所欠甲方债务,并且,乙方承诺通过增资、提供往来资金、提供增信措施等多种方式支持和确保标的企业拥有足够资金按时
向甲方偿还债务。
(七)过渡期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企业自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过户日(含本日)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产权过户日之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其所
持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八)转让费用的承担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除法定税费之外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各自依法依约承
担。若没有明确规定承担方的,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九)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及盖章后生效。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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