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068 华控赛格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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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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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73│ 0.0130│ -0.0746│ -0.0552│
│每股净资产(元) │ 0.6863│ 0.7078│ 0.6202│ 0.639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4400│ 1.8600│ -11.3500│ -8.2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0667.15│ 100667.15│ 100667.15│ 100667.1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100667.15│ 100667.15│ 100667.15│ 1006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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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26 17:22 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25 19:56 华控赛格(000068)2025年6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3597.77 同比增(%):-20.98;净利润(万元):-1736.82 同比增(%):24.9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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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0391,减少5.4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2-28,公司股东户数42729,减少2.4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0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华控赛格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股东大会:2025-06-30召开2025年6月30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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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宏观环境咨询、水环境与水务规划设计、城市水系统综合技术服务、海绵城市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EPC总承包和智慧化解决方案。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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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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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900│ 0.1980│ 0.0500│ 0.04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514│ -1.6341│ -1.7218│ -1.702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810│ 1.1853│ 1.1853│ 1.1853│
│营业收入(万元) │ 13597.77│ 100978.39│ 53787.70│ 24278.76│
│利润总额(万元) │ -1749.97│ 1027.74│ -8020.43│ -5835.9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736.82│ 1311.28│ -7510.33│ -5558.77│
│净利润增长率(%) │ 26.41│ -97.99│ -119.62│ -113.0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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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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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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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173│
│2024 │ 0.0130│ -0.0746│ -0.0552│ -0.0230│
│2023 │ 0.6495│ 0.3802│ 0.4225│ -0.0267│
│2022 │ -0.2160│ -0.0397│ -0.0260│ -0.0097│
│2021 │ -0.0971│ -0.0444│ -0.0446│ -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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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6-06 │问:请问贵公司准备并购重组吗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披义│
│ │务。 │
├──────┼──────────────────────────────────────────────────┤
│06-05 │问:您好!董事长,董秘,副总经理,三人同时离职,主要是华融泰的人事变动调整,也看了发布的财报,说虽有│
│ │改善,但是核心业务未能走出困境。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是哪一方面的后期董事长的人选是否以后,且有更好的方│
│ │式和方案目前科技迅速发展,公司是否会考虑转型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公司核心业务及未来发展计划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
│ │体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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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问:请问5月31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人数,请关注公司│
│ │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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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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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22│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 元,申请人已投资金额(暂计7,520,000 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因本
案所涉项目产生的税费以及合理范围内的预期收益损失等)及利息,按 LPR 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投资之日起至实际赔偿之日
止,以及本案仲裁费用、律师费;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子公司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奥原”)就与七台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七台河仲裁委”)
申请仲裁,2025 年 6月 25日,黑龙江奥原收到七台河仲裁委下发的《受理仲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地:七台河市新兴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秦军平。
被申请人: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地: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进街 1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世艳 职务:局长。
(一)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201917);
2.被申请人有偿收回申请人土地,并按照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00元支付申请人补偿,或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退回案涉土地
,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00 元;
3.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已投资金额(暂计:7,520,000 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因该项目产生的税费以及合理范围
内的预期收益损失等)及利息,按 LPR 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投资之日起至实际赔偿之日止);
4.本案仲裁费用、律师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仲裁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黑龙江奥原作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与被申请人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9 年 11月 25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917,约定被申请人将位于新兴区新材料产业园的 27.1616 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申请人,用
于工业用途,土地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48,890,900.00 元。申请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并期待能够顺利开发利用该
土地。
2019 年 12 月 24 日,申请人和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
资合同》),该合同约定:(一)新兴区政府负责在七台河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按“七通一平"的条件向申请人提供没有任何权属瑕疵的
土地 271,616 平方米,并按照土地挂牌程序出让给申请人;(二)新兴区政府负责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建设厂房,建设费
用先期由新兴区政府承担。
然而,合同签订后至今,被申请人及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未能全面履行上述合同等相关义务,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方
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厂房并先期承担建设费用的义务,导致申请人无法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等。又因为公共安全及其他不可抗力,
上述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
根据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 修订)》第八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以及上述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有偿收回案涉土地,依
照土地出让金为标准补偿申请人损失,并且申请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特向七台河仲裁委提起诉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
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预 诉讼(仲 诉讼(仲裁)审 诉讼(仲裁)
(万元) 计负债 裁)进展 理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行情况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385.71 否 审理阶段 不会对公司造 审理阶段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作为原告)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2240.6 否 审理阶段 不会对公司造 审理阶段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作为被告)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4.13 否 已结案 不会对公司造 已履行终结生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效判决
作为被告)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仲裁通知书》;
2.《仲裁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621de623-5913-417f-8dcf-c48589302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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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27│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 元,申请人已投资金额(暂计7,52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因本
案所涉项目产生的税费以及合理范围内的预期收益损失等)及利息,按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投资之日起至实际赔偿之日止
,以及本案仲裁费用、律师费;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子公司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奥原”)就与七台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七台河仲裁委”)
申请仲裁,2025 年 6月 25日,黑龙江奥原收到七台河仲裁委下发的《受理仲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地:七台河市新兴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秦军平。
被申请人: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地: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进街 186号;
法定代表人:王世艳 职务:局长。
(一)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201917);
2.被申请人有偿收回申请人土地,并按照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00元支付申请人补偿,或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退回案涉土地
,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00 元;
3.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已投资金额(暂计:7,520,000 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因该项目产生的税费以及合理范围
内的预期收益损失等)及利息,按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投资之日起至实际赔偿之日止);
4.本案仲裁费用、律师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仲裁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黑龙江奥原作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与被申请人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917,约定被申请人将位于新兴区新材料产业园的 27.1616 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申请人,
用于工业用途,土地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48,890,900.00元。申请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并期待能够顺利开发利用
该土地。
2019 年 12 月 24 日,申请人和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没面子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
《投资合同》),该合同约定:(一)新兴区政府负责在七台河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按“七通一平"的条件向申请人提供没有任何权属瑕
疵的土地 271,616 平方米,并按照土地挂牌程序出让给申请人;(二)新兴区政府负责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建设厂房,建
设费用先期由新兴区政府承担。
然而,合同签订后至今,被申请人及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未能全面履行上述合同等相关义务,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方
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厂房并先期承担建设费用的义务,导致申请人无法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等。又因为公共安全及其他不可抗力,
上述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
根据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 修订)》第八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以及上述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有偿收回案涉土地,依
照土地出让金为标准补偿申请人损失,并且申请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特向七台河仲裁委提起诉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
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预 诉讼(仲 诉讼(仲裁)审 诉讼(仲裁)
(万元) 计负债 裁)进展 理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行情况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385.71 否 审理阶段 不会对公司造 审理阶段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作为原告)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2240.6 否 审理阶段 不会对公司造 审理阶段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作为被告)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4.13 否 已结案 不会对公司造 已履行终结生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效判决
作为被告)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仲裁通知书》;
2.《仲裁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1c07725d-5004-47ea-89ba-99935717f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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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27│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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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扶持资金 5000万元及本案仲裁费用;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就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黑龙江奥原”)签订的《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七台河仲
裁委”)申请仲裁,2025年 6月 25日,公司收到七台河仲裁委下发的《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高帆,职务:区长;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城公路 3号。
被申请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炳章,职务:董事长;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 号。
被申请人: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现已更换为秦军平),职务:执行董事(法人);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一)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 2019 年 12 月 24 日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共同签订的《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
2.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共同返还申请人已经给付的 5000 万元扶持资金,并且由二被申请人共同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
(二)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申请仲裁的事实与理由
2019 年 12 月 24 日,申请人和二被申请人共同签订了《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
申请人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给付二申请人产业扶持资金 5000 万元,但二申请人却没有按照《投资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只
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便长期闲置,没有再进行任何的投资,申请人多次督促,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拖,最后明确表示不能再履行此《投资
合同》,现已经长达四年之久。
综上所述,《投资合同》现已经无法履行,本案完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申请人已经和二被申请人也达成了仲裁协议约定产生纠纷
由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因此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规定特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依法裁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已
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1)中详细披露。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163c5f05-8182-4eef-85be-d1a33699d2b3.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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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9:56│华控赛格(000068)2025年6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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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业务是什么?
答:公司简要介绍了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涵盖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水系统综合技术服务、海绵城市建设、市
政设计、EPC 总承包和工程咨询规划、设计以及集采集供业务等。同时,公司不断拓展业务范围,通过并购优质资产引入信息化、智能
化、数字化技术,赋能传统业务协同发展,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关注到公司近期人事调整较大,是什么原因?
答:此次调整是基于大股东整体人事安排及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需要,属于正常的人事调动范畴。
三、公司与同方投资仲裁案的由来及最新的进展情况。
答:公司与同方投资仲裁案的相关内容均已按照监管规定详细披露。目前,同方投资仍然不服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
请,现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尚需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公司已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积极应对,确保应诉
工作有序推进,最大限度降低再审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四、公司海绵城市项目的业务模式及近况?
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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