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301 东方盛虹 更新日期:2026-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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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3-31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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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200│ 0.0600│ 0.0500│ -0.3500│ -0.2100│
│每股净资产(元) │ ---│ 5.0556│ 5.0879│ 5.0923│ 5.0107│ 4.898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3700│ 1.1300│ 1.0000│ -6.7300│ -4.12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60812.63│ 660855.56│ 660855.34│ 660854.82│ 549701.88│ 549701.2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10.44│ 267.46│ 267.46│ 267.46│ 111420.29│ 111420.29│
│总股本(万股) │ 661123.07│ 661123.02│ 661122.80│ 661122.28│ 661122.17│ 661121.5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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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16 17:26 东方盛虹(0003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17 16:17 东方盛虹涨5.46%,东吴证券一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6-01-30 预告业绩:预计扭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0万元至1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04.35%至106.53%。 │
│扣非后净利润-56200.00万元至-51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78.82%-80.71%。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9216159.15 同比增(%):-14.90;净利润(万元):12641.20 同比增(%):10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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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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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73343,减少11.6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82965,减少3.2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4-2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东方盛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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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6-04-17公告,控股股东2026-04-17至2026-10-16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方式拟增持小于等于138000.00万元 │
│●拟增持:2026-04-17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2026-04-17至2026-10-16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方式拟增持小于等于58000│
│.00万元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12-16累计质押股数:540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8.17% 占其持股比│
│:1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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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化工、化纤行业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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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3-31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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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7830│ 0.4250│ -0.4070│ 1.5840│ 0.50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5400│ 0.5793│ 0.5725│ 0.5209│ 0.656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2.9485│ 2.9485│ 2.9485│ 2.9161│ 2.6836│
│营业收入(万元) │ ---│ 9216159.15│ 6091641.87│ 3030937.39│ 13767455.72│ 10830138.49│
│利润总额(万元) │ ---│ -20471.02│ 24288.55│ 32610.60│ -371368.24│ -229300.7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12641.20│ 38624.51│ 34116.57│ -229684.13│ -141906.2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108.91│ 21.24│ 38.19│ -420.33│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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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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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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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200│ 0.0600│ 0.0500│
│2024 │ -0.3500│ -0.2100│ 0.0500│ 0.0400│
│2023 │ 0.1100│ 0.3800│ 0.2600│ 0.1100│
│2022 │ 0.1000│ 0.2600│ 0.2700│ 0.1200│
│2021 │ 0.7700│ 0.6600│ 0.4900│ 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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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4-22 │问:董秘你好!公司EVA产能90万吨,在这90万吨产能中有多少是在建的多少是已经投产的谢谢! │
│ │ │
│ │答:您好!2025年,公司EVA总产能达到90万吨/年,全部为已投产产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15 │问:公司的EVA和POE都是光伏材料,其是否有应用于卫星、商业航天等光伏板 │
│ │ │
│ │答:公司目前拥有EVA产能90万吨/年,POE10万吨/年,无论是产能规模还是产品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可为下│
│ │游光伏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是国内极少数同时拥有两种光伏胶膜核心原料自主研发技术和规模化装置的龙头│
│ │企业。同时,公司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完整,生产EVA、POE所需要的原料乙烯、醋酸乙烯、高碳α-烯烃等均 │
│ │已建成相应的配套产能,可以实现原料自产自供。近年,公司EVA产品荣获石化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创新产品 │
│ │”、“科技进步二等奖”。相关下游领域的应用情况与各下游光伏企业商业化进程相关。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10 │问:董秘你好,根据公司公告的定期报告及2025年度业绩预告,2025年等1、2、3、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分别约为2.│
│ │93亿元、-0.21亿元、-3.43亿元、-4.51亿元,全年呈现逐季下滑亏损越来越大,扣非净利润反映了公司主营业务 │
│ │越来越差,请具体说明一下情况,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2025年各季度业绩波动受原油价格波动及石化行业景气度相对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2025年公司各│
│ │产业板块经营平稳,前三季度经营性净现金流达到117.88亿元,创公司历史新高。目前公司各产业板块运营稳定。│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02 │问:公司近期在互动易平台回答:公司具备独特的“油、煤、气”多头并举的烯烃制取能力。请问,公司煤制烯烃│
│ │的产能多大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有煤气化(IGCC)装置;公司同时拥有240万吨/年MTO装置。感 │
│ │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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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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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26│东方盛虹(0003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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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
行动人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9.8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9.60 亿元。
2、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50.24%(以 2026 年 3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6,611,230,731股为计算基数,下同),其中,盛虹科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3.24%,盛虹苏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 7%。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属于继续增加盛虹科技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且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3、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的要求。
4、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盛虹科技与盛虹苏州联合出具的《关于增持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苏州。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321,389,563 股 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4%,其中
盛虹科技直接持有公司 2,858,492,440 股 A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3.24%;盛虹苏州直接持有公司 462,897,123 股 A股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7%。
(三)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该次增持已完成,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4),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该次增持已完成,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 1%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四)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在本公告披露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增持股份金额:盛虹科技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9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3.80 亿元;盛虹苏州本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2.9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80 亿元。
(三)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
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六)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七)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九)其他事项: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与金融机构签订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协议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科技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科技增持本公司 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
5 亿元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三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苏州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
为盛虹苏州增持本公司 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
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事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
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39446de-16f2-4d9a-9464-d95b80d690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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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35│东方盛虹(000301):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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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科新材料”或
“乙方”)于 2026 年 4月 9日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徐圩新区投资
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协议书》”)。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
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产品和产能、建设周期及安排、付款安排、投产时间、项目进展等存在不确定性,可能
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而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合作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对公司 2026 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合
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项目审批情况、项目的最终方案和实施情况而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 2026 年度及以后年度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作意向协议书》中的投资项目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投资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
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日,《合作意向协议书》已成立,
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并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一)为了进一步“强链、延链、补链”,提升公司竞争力,持续构建“1+N”多元化产业链格局,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三级
全资子公司虹科新材料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书》,约定虹科新材料在连云港
徐圩新区投资新建芳烃产业链提质增效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133.30 亿元,投资周期尚未确定。
(二)《合作意向协议书》尚未生效,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并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二、协议双方介绍
(一)甲方: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名称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7000632694535
注册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 6 号
(二)乙方: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61MA7FX46Y03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军
成立日期 2021-12-23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虹港石化 205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日
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乙方在连云港徐圩新区投资新建芳烃产业链提质增效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133.30 亿元,投资周期尚未确定,建设内
容预计主要包括:15 万吨/年 TDI、5 万吨/年 HDI、30 万吨/年 PC、24 万吨/年烧碱、24 万吨/年双酚 A等共 10 套关键装置。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甲方全程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项目立项、安全、环保、消防、规划建设、质监和生产验收等相关手续
。乙方严格按照连云港徐圩新区规划和行业规范标准建设项目范围内供水、排水、供热、供电、道路、管廊、内部消防站、危化品停车
场以及事故灰场等基础设施。环评批复前,污染物排放指标由甲方协助乙方落实。乙方不得改变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不得将该项目用地
及厂房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租赁,乙方与第三方利用本协议项目用地进行项目合作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并由乙方母公
司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1+N”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虹科新材料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书》。若项目顺利实施并
建成,公司可进一步向芳烃产业链下游延伸,丰富新能源新材料产品布局。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截至本公告日,合作各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对公司 2026
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项目审批情况、项目的最终方案和实施情况而定,
故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 2026 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投资总额为预估数,具体数
据以实际情况为准;投资规模、产品和产能、建设周期及安排、付款安排、投产时间、项目进展等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政策调整、市
场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而变动。
(二)该项目尚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
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合作意向协议书》尚未生效,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并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一)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二)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未来三个月
内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徐圩新区投资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a2ce803-dd23-4f02-b9a8-68f829ba4b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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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31│东方盛虹(00030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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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00030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d2f6321-8760-4f34-a923-863caead8675.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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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17│东方盛虹涨5.46%,东吴证券一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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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今日收盘涨5.46%,报12.17元。东吴证券于2月23日发布研报给予“买入”评级,指出公司炼化周期拐点已至,资本开支
接近尾声,EVA、POE等新材料将进入收获期。机构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亿、35亿及45亿元,公司有望于2025年扭亏为
盈,受益于炼化行业反内卷格局改善,未来成长空间可期。...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41700030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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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26│东方盛虹(000301):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苏州拟斥资9.80亿元-19.60亿元增持公司A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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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苏州拟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金额
区间为9.80亿元至19.60亿元。此举旨在彰显对该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认可其长期投资价值,并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21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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