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407 胜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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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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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12│ 0.1332│ 0.1247│ 0.0932│
│每股净资产(元) │ 3.3944│ 3.3611│ 3.3517│ 3.319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200│ 4.0100│ 3.7600│ 2.8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7576.17│ 87576.17│ 87576.67│ 87576.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32.29│ 432.29│ 431.80│ 431.80│
│总股本(万股) │ 88008.47│ 88008.47│ 88008.47│ 88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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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30 00:00 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5 08:06 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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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3454.51 同比增(%):-5.67;净利润(万元):2744.44 同比增(%):3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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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4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4 除权派息日:2025-07-07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3376,减少1.4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2-28,公司股东户数44011,减少5.5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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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胜利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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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10-24累计质押股数:177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0.11% 占其持股 │
│比:9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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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清洁能源天然气业务推广和应用。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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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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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340│ 0.3610│ -0.0740│ -0.14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9901│ 0.9589│ 0.9638│ 0.932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0861│ 1.0857│ 1.0835│ 1.0835│
│营业收入(万元) │ 113454.51│ 422582.18│ 320463.36│ 219435.42│
│利润总额(万元) │ 4710.70│ 18805.64│ 17080.09│ 14105.4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744.44│ 11724.16│ 10972.79│ 8206.28│
│净利润增长率(%) │ 37.56│ -23.57│ 7.62│ 1.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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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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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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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312│
│2024 │ 0.1332│ 0.1247│ 0.0932│ 0.0227│
│2023 │ 0.1743│ 0.1158│ 0.0923│ 0.0258│
│2022 │ 0.1736│ 0.1608│ 0.1000│ 0.0351│
│2021 │ 0.1250│ 0.2145│ 0.2008│ 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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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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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问:请问目前截止7月3日公司最新股东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披露的原则,公司将在定期报│
│ │告中予以披露,请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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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问:公司许董事长2024年表示,计划加大在山东投资力度,拓展天然气、氢能、新能源装备等产业,2025年已经过│
│ │半,是否有进展 │
│ │ │
│ │答:做优做强公司,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我们的发展目标。您所述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时│
│ │,公司将及时披露,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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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问:贵公司已经跟踪跟踪风、氢、光、电、储等新能源业务、算力匹配的能源需求以及综合能源利用等项目,已经│
│ │跟踪3年了,还是没有一点眉目效率也太低了吧。有进展是否应该披露 │
│ │ │
│ │答:谢谢您对公司的关心。只要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项目或商业模式,公司都会跟踪研究或推进。达到信息披露│
│ │标准的项目,公司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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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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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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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为
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963,555.55元(含税)。本次派发
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
7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2层
咨询联系人:宋文臻、曹蓓
咨询电话:0531-86920495,0531-88725687
传 真:0531-8601851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94b0aac6-504f-4da4-b5f7-ebb4f4d411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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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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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东坤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静、毕洁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
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号),经审查核实,公司发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时间、方式和公告内容均符合《公
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定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铁良先
生主持。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上述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明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许铁良先生主持。
根据会议通知所载,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 日 9:15,结束时间
为 2025年 5月 20 日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和
相关事项均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与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已在上述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本所律师对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股东的股东账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
明及身份证和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账户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等审查,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 4
人,代表股数 221724434 股,占公司总股份 880084656 股的 25.1935%。另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统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08 人,
代表股数 10982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79%,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12人,代表股数 2327066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414%。
上述股东均为截至 2025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除董事会已经公告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逐项表决了各项提案,包括《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其中,《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
以披露。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在网络
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供公司随股东大会决议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a60b766-9387-45e3-9a0a-7aac6fac7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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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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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铁良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212人,代表股数232,706,632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26.4414%。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4人,代表股数221,724,434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25.193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08人,代表股数10,98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247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09人,代表股数11,263,299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2798%。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81,101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0319%;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08人,代表股份10,98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247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坤宁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1,610,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0%;反对8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28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67,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679%;反对80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640%;弃权28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
5681%。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1,567,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5%;反对8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33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4,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8871%;反对80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640%;弃权33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
949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0,495,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8%;反对2,0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4%;弃权16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52,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3677%;反对2,051,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2105%;弃权16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421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0,63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83%;反对1,9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1%;弃权15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8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5760%;反对1,92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0465%;弃权15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37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1,53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47%;反对80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6%;弃权36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87,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5595%;反对80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613%;弃权36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
2792%。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0,49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9%;反对2,0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1%;弃权16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5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3712%;反对2,048,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1838%;弃权16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445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0,406,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5%;反对2,1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6%;弃权1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63,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5775%;反对2,135,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9580%;弃权1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4645%。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坤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毕洁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8061a87b-4b6e-4084-8de8-8c485b6bc6a3.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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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08:06│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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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看待最近的资本市场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答:最近国家颁布的资本市场一系列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公司将坚持依法运作,规范运营,以发展公司主业
清洁能源产业为己任,加快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股东价值提升、资本市场的健康繁荣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谢谢
。
2.公司分红是如何考虑的?
答:公司坚持积极的分红政策和投资者价值至上的发展理念,近年来公司持续分红,在关注可持续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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