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509 华塑控股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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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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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08│ -0.0130│ -0.0115│ 0.0013│
│每股净资产(元) │ 0.1258│ 0.1250│ 0.1265│ 0.139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6200│ -9.8700│ -8.6900│ 0.9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7312.48│ 107312.48│ 107312.48│ 107312.4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0.32│ 0.32│ 0.32│ 0.32│
│总股本(万股) │ 107312.81│ 107312.81│ 107312.81│ 1073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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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20 00:00 华塑控股(00050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4-30 03:07 图解华塑控股一季报: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169.46%(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9013.67 同比增(%):-17.28;净利润(万元):82.77 同比增(%):16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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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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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0,公司股东户数33000,减少2.9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20,公司股东户数34000,增加0.0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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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华塑控股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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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医疗服务、会展服务,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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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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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400│ 0.0510│ -0.0120│ 0.02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1228│ -1.1236│ -1.1221│ -1.109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2337│ 0.2337│ 0.2337│ 0.2337│
│营业收入(万元) │ 19013.67│ 103239.59│ 71549.47│ 46130.21│
│利润总额(万元) │ 373.84│ -940.68│ -1439.07│ 530.5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2.77│ -1393.24│ -1233.17│ 137.82│
│净利润增长率(%) │ 169.46│ -210.43│ -141.47│ -95.9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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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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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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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008│
│2024 │ -0.0130│ -0.0115│ 0.0013│ 0.0003│
│2023 │ 0.0118│ 0.0277│ 0.0318│ -0.0037│
│2022 │ -0.0025│ 0.0032│ 0.0060│ 0.0017│
│2021 │ -0.0053│ 0.0019│ 0.0102│ 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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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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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数量约为3.3万,谢谢! │
├──────┼──────────────────────────────────────────────────┤
│06-04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截止5月30号贵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数量约为3.3万,谢谢! │
├──────┼──────────────────────────────────────────────────┤
│06-04 │问:截止5月31日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数量约为3.3万,谢谢! │
├──────┼──────────────────────────────────────────────────┤
│06-04 │问:贵公司除了天玑智谷和柳林航泰各51%股权外,公司自身还有业务吗 │
│ │ │
│ │答:股份公司自身主要承担统筹管理职能,日常经营业务主要通过天玑智谷及碳索空间等子公司开展。感谢您的关│
│ │注! │
├──────┼──────────────────────────────────────────────────┤
│05-26 │问:公司现在还有显示器业务吗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子公司天玑智谷开展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5-26 │问:董秘你好,公司最近生产经营是否正常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发生重大变化,感谢您的关注! │
├──────┼──────────────────────────────────────────────────┤
│05-26 │问:公司5月10日的股东人数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股东数量约为3.4万,谢谢! │
├──────┼──────────────────────────────────────────────────┤
│05-26 │问:公司是否准备并购重组 │
│ │ │
│ │答:投资者您好,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遵守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以公司在法定披露媒体│
│ │披露的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5-23 │问:公司子公司柳林航泰目前主要业务是什么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柳林航泰主要业务是煤矿瓦斯综合利用,通过与煤矿企业合作,将矿井抽采瓦斯和乏风瓦斯(或│
│ │空气)参混后通过氧化蓄热设备氧化发热并回供矿井,变废为宝生产绿色能源,同时助力煤矿企业降低安全风险并│
│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感谢您的关注! │
├──────┼──────────────────────────────────────────────────┤
│05-22 │问:贵公司2024年7月投资设立的碳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今年元月份取得柳林航秦51%的控股权,为何在一季│
│ │报中未体现收入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一季报中已包含柳林航秦经营业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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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截止5月20日贵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数量约为3.4万,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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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截止5月20日贵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数量约为3.4万,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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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截止4月30日贵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股东数量约为3.4万,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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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问:两市本来就已经有两家“华塑股份”“华塑科技”存在了!你们难道非要“华塑控股”名字吗早就与华塑原来│
│ │业务产品无任何关系了!为何不能更名 │
│ │ │
│ │答:投资者您好,若公司变更名称,将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进行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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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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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华塑控股(00050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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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1 号东湖国贸中心 A 座35 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安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16,487,21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9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2,024,93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76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 14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462,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462,28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5人,代表股份 4,46
2,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5,013,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2%;反对 1,377,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3%;弃权 9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8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635%;反对 1,377,58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717%;弃权 9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
4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5,053,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8%;反对 1,37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1%;弃权 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599%;反对 1,370,58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149%;弃权 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
5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5,061,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4%;反对 1,369,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7%;弃权 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391%;反对 1,369,58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24%;弃权 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
8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920,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1%;反对 1,464,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7%;弃权 10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995%;反对 1,464,38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169%;弃权 10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
83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936,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99%;反对 1,458,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9%;弃权 9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401%;反对 1,458,68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892%;弃权 9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07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944,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26%;反对 1,473,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5%;弃权 6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284%;反对 1,473,28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64%;弃权 6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
5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
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向思、胡文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2025 鄂国浩法意 GHWH075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d372f2c0-6b56-46ec-bbde-4ad5d5cf9b17.PDF
─────────┬─────────────────────────────────────────────────
2025-05-20 00:00│华塑控股(000509):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5 鄂国浩法意 GHWH075 号致: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向
思律师、胡文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04月 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审议事项、投票注
意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投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0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1 号东湖国贸中
心 A 座 35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安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05 月 19 日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2025 年 05 月 19 日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达到 20 日;本次股东会会议召
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46 名,代表股份 316,487,21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920%。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1 名,代表公司 1 名股东,代表股份 312,024,935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76
2%;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145 名,代表股份 4,462,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8%。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5,013,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2%;反对 1,377,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353%;弃权 9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5,053,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370,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331%;弃权 6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3.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15,061,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4%;反对 1,369,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327%;弃权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4.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4,920,9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51%;反对 1,464,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627%;弃权 10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5.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4,936,1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99%;反对 1,458,6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609%;弃权 9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
6.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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