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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7(荣安地产)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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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0517 荣安地产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061│ -0.5436│ 0.0999│ 0.1457│ │每股净资产(元) │ 1.8334│ 1.8274│ 2.4709│ 2.516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3300│ -24.0600│ 3.6400│ 5.2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49198.64│ 249198.64│ 249198.64│ 249198.6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9193.61│ 69193.61│ 69193.61│ 69193.61│ │总股本(万股) │ 318392.25│ 318392.25│ 318392.25│ 318392.25│ ├─────────────┴──────────┴──────────┴──────────┴──────────┤ │●最新公告:2025-05-23 18:43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4-29 04:44 图解荣安地产一季报: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减95.27%(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61840.80 同比增(%):-65.96;净利润(万元):1931.82 同比增(%):-95.2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37741,减少4.8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7159,减少1.5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1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荣安地产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04-11累计质押股数:3061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9.62% 占其持股比:12.│ │52% │ └─────────────────────────────────────────────────────────┘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110│ 0.6270│ 0.4110│ 0.25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0921│ 1.0861│ 1.7846│ 1.830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5611│ -0.5611│ -0.5611│ -0.5611│ │营业收入(万元) │ 261840.80│ 2398088.79│ 1716621.80│ 1388416.13│ │利润总额(万元) │ 3080.27│ -153597.27│ 44043.31│ 51658.3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931.82│ -173093.67│ 31805.49│ 46403.32│ │净利润增长率(%) │ -95.27│ -584.19│ -68.86│ -45.5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061│ │2024 │ -0.5436│ 0.0999│ 0.1457│ 0.1283│ │2023 │ 0.1123│ 0.3208│ 0.2676│ 0.2036│ │2022 │ 0.1982│ 0.2918│ 0.2159│ 0.1551│ │2021 │ 0.3412│ 0.2327│ 0.2271│ 0.0507│ └─────────┴───────────┴───────────┴───────────┴───────────┘ 【2.互动问答】 ┌──────┬──────────────────────────────────────────────────┐ │06-11 │问:董秘你好,面对跌跌不休的股价,公司是否应该增持一些股份,来维护股民的利益,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 ├──────┼──────────────────────────────────────────────────┤ │06-11 │问:今天公司开股东大会,面对跌跌不休的股价,公司应该增持一些股份,维护投资者的信心,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 ├──────┼──────────────────────────────────────────────────┤ │06-11 │问:建议贵公司保持优化精品化地产主业,然后通过强大的现金流收购人工智能,芯片,机器人,或者游戏方向的│ │ │资产,进行第二次创业,为公司的第二曲线做好准备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在专注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以促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 │06-11 │问:贵公司是否会加大力度转型做第二增长曲线比如公司现金流丰富可以收购重组人工智能,机器人,或者游戏公│ │ │司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在专注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以促进企业持续稳健│ │ │发展。 │ └──────┴──────────────────────────────────────────────────┘ 【3.最新公告】 ─────────┬───────────────────────────────────────────────── 2025-05-23 18:43│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于 2025年 5 月 23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 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 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 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4月 2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45 分在公司 20 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 安大厦)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3日,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 15-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2,491,509,1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8.25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2,446,316,4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3 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4】人,代表股份【45,192,7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4】%。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监高授权委托代表)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计票人、监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 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载明 的议案,即《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对使用短期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有效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ac2a5aeb-2d62-477e-84d2-9e6658cc0fd0.PDF ─────────┬───────────────────────────────────────────────── 2025-05-23 18:43│荣安地产(000517):2025-014 荣安地产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 20 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80 人,代表股份 2,491,509,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5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2,446,316,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3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4 人,代表股份 45,192,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4%。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175 人,代表股份 45,194,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5%。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议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6,953,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反对 4,223,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95%;弃权 3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39,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200%;反对 4,223,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45%;弃权 3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35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议案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235,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5%;反对 3,941,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82%;弃权 3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21,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449%;反对 3,941,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19%;弃权 3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33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议案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175,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1%;反对 4,00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06%;弃权 3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61,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117%;反对 4,00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51%;弃权 3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33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议案 4.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228,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2%;反对 3,92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74%;弃权 3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14,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85%;反对 3,92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50%;弃权 3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议案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6,265,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5%;反对 4,91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72%;弃权 32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50,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73%;反对 4,91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39%;弃权 32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28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议案 6.00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9,950,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5%;反对 4,346,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749%;弃权 3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10,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363%;反对 4,346,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5%;弃权 3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461%。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股东王丛玮、俞康麒、蓝冬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七)议案 7.00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0,534,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95%;反对 10,570,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43%;弃权 40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9,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159%;反对 10,570,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882%;弃权 40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5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八)议案 8.00 《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6,301,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0%;反对 4,829,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38%;弃权 3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86,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763%;反对 4,829,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63%;弃权 3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九)议案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169,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8%;反对 3,966,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 37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54,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973%;反对 3,966,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56%;弃权 37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7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陈农、林群超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 ─────────┬───────────────────────────────────────────────── 2025-04-28 21:15│荣安地产(00051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荣安地产(00051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9b61fda-59af-43ca-a249-49a799b3933a.PDF 【4.最新报道】 ─────────┬───────────────────────────────────────────────── 2025-04-29 04:44│图解荣安地产一季报: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减95.27% ─────────┴───────────────────────────────────────────────── 荣安地产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6.18亿元,同比下降65.96%;归母净利润1931.82万元,同比下降95.27%;扣非净利润 101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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