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537 绿发电力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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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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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00│ 0.3900│ 0.3900│ 0.3000│ 0.1200│ 0.5000│
│每股净资产(元) │ 9.6813│ 9.5997│ 9.6825│ 9.5885│ 9.6089│ 9.480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4500│ 4.0500│ 3.9700│ 3.1400│ 1.2900│ 5.40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5571.79│ 206660.24│ 206660.24│ 206660.24│ 206660.24│ 206660.2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 ---│
│总股本(万股) │ 205571.79│ 206660.24│ 206660.24│ 206660.24│ 206660.24│ 2066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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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4 16:26 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
│和绿色公司债券...(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5 20:52 000537绿发电力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60515(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7720.82 同比增(%):14.76;净利润(万元):8896.28 同比增(%):-65.0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2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10派0.4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10-27 除权派息日:2025-10-28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43488,增加1.74%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95372,增加119.3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4-2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绿发电力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股东大会:2026-05-20召开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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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风能、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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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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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510│ 2.3750│ 1.9630│ 0.6290│ 0.2800│ 0.87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5.3017│ 5.2307│ 5.2796│ 5.1891│ 5.2129│ 5.089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9389│ 2.9234│ 2.9301│ 2.9301│ 2.9301│ 2.9301│
│营业收入(万元) │ 117720.82│ 489294.19│ 370713.18│ 233338.16│ 102581.88│ 384021.42│
│利润总额(万元) │ 16773.53│ 136882.90│ 130441.98│ 93179.33│ 38878.76│ 133811.5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8896.28│ 80070.90│ 80549.56│ 61842.80│ 25422.27│ 100857.27│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65.01│ -20.61│ -12.02│ 33.06│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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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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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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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400│
│2025 │ 0.3900│ 0.3900│ 0.3000│ 0.1200│
│2024 │ 0.5000│ 0.4600│ 0.2400│ 0.0900│
│2023 │ 0.4900│ 0.4300│ 0.3000│ 0.1300│
│2022 │ 0.3400│ 0.3300│ 0.22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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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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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问:董秘您好!请严格按照问题逐条正面回答,不得回避、不使用套话:1.中国绿发旗下江苏如东400MW海上风电 │
│ │项目、汕头中澎二1GW海上风电项目,是否属于2021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应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请直接回答: │
│ │是或否。2.中国绿发在2021年重组之后新获取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属于上述承诺函中应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请│
│ │直接回答:是或否。请务必只按要点答复,不要重复历史公告内容,不要答非所问。 │
│ │ │
│ │答: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1.公司于2021年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已将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及间接控│
│ │股股东中国绿发所属的新能源资产及业务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江苏项目、汕头项目已于2021年注入上市公司体内。│
│ │2.中国绿发及其所属公司2021年重组之后获取的新能源项目,均由上市公司控股,属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项目,不│
│ │存在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等情形,也欢迎各位投资者致电公司(010-85727713、010-85727720)。敬请您注意投资风│
│ │险,谢谢! │
├──────┼──────────────────────────────────────────────────┤
│04-22 │问:请问贵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是什么能具体描述清楚吗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将在履行决策程序后及时进行披露,届时敬请关│
│ │注。 │
├──────┼──────────────────────────────────────────────────┤
│04-22 │问:董秘你好,作为央企电力公司,黔源电力是贵公司的同行,我查了一下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141亿,贵公司 │
│ │目前400多亿,贵公司是它的3倍,而产生的收入,只比黔源多一点,利润也比它只多一点点。贵公司将相关的不利│
│ │因素都归结为市场。难道黔源不是国内公司照目前的趋势下去,贵公司的利润恐怕都不能履盖折旧和利息了,公司│
│ │难道不从自身找原因不知董事会采取了何种措施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与黔源电力虽同处电力行业,但在电源类型、业务布局等方面存在较│
│ │大差异,叠加行业政策及自身禀赋因素影响,导致经营业绩表现不同。公司将立足企业实际,聚焦主责主业,持续│
│ │优化业务布局与投资结构,着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4月28日在深交所官网及巨潮资讯 │
│ │上披露,届时敬请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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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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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26│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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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名为“天津中绿电投
1
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为提高本期债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于 2026年 5月 6日至 5月 12日
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发行人名称已由“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取得
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证券简称由“中绿电”变更为“绿发电力”,启用日期:2026 年 1 月 5 日。发行人本次变更名称及证
券简称不涉及公司已发行债券的名称、简称和代码的变更。
3、发行总额:人民币 20.00亿元。
4、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37%。
7、起息日:2023年 12月 29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2月 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6年 12月 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息)。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
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
的债项评级为 AAA。
12、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0日。
(四)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6日至 5月 12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6年 5月 6日至 5月 12日。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形式。
(七)召开方式:线上方式。按照简化程序召开,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方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即 2026年 5月 1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
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本公告所涉方案。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30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
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
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十)联系方式:
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1层
联系电话:15210341804
联系人:丁宇星
邮政编码:100026
电子邮箱:dingyx@citics.com
2、发行人: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5号 3层
联系电话:010-85727719
联系人:毕力格图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251034223@qq.com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23绿电 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
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附件 3。议案的内容主要是关于“23绿电 G1”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的提议。公
司预计此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偿债能力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 2026年 5月 12日 17:00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23绿电 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其他
无。
六、附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b7af7d2-52e3-47bf-8360-8147d1770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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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26│绿发电力(000537):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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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曾用名为“天
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发行人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会
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非现场召开方式,参会债券持有人对审议事项有异议的,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
受托管理人,相关文件由受托管理人告知、转交给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发行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文件
和材料。本所律师假设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复印件材料、其他证明文件)所述的全部事实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误导的情形;
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上的签署人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
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并且这些文件的原
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并且该
等事实和文件于提供给本所之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未发生任何变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意
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发行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作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出具本法律意见所
必备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一)召集程序
2026 年 4 月 30 日,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告了《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经本所律师核查,中信证券发布的《会议通知》已就本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债券基本情况、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债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提出异议程序和效
力等事项以公告的形式通知了债券持有人。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23 绿电 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发行人
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6.2.1 条约定
,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负责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以
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对象为: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6 年 4 月 30 日交易
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
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简化程序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线上召开方式,不设具体会议召开地点,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12日。若债券持有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6 年 5 月 12 日)17:00 前将相应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中信证券联系人邮箱,并在会议表决截止前(即于 2026 年
5 月12 日 17:00 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至中信证券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
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根据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确认,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异议期内,即《会议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6 年 5 月 1
2 日前),受托管理人指定接收邮箱及邮寄地址均未收到债券持有人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形式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简化程序召开,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适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23 绿电 G1”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债券持有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
易日内(即 2026 年 5 月 12 日)17:00 前将相应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中信证券联系人邮箱,并在会议表决截止前(即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17:00 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至中信证券处。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
否获得通过。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债券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事项无异议,即同意本次议案。
根据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确认,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异议期内,即《会议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6 年 5 月 1
2 日前),受托管理人指定接收邮箱及邮寄地址均未收到债券持有人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形式回复或提出异议。根据
《会议通知》、《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23 绿电 G1”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以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ad20426-4625-4999-82ba-cc74c8b3d8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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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30│绿发电力(000537):中信证券关于绿发电力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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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对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电力”或“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刘日、吴左君
(三)协办人:伍耀坤
(四)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五)培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5 号 3 层会议室及线上培训
(六)培训人员:吴左君
(八)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九)培训内容: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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