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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0552 甘肃能化 更新日期:2024-11-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928│ 0.1677│ 0.1002│ 0.3700│ │每股净资产(元) │ 3.1194│ 3.0802│ 3.0776│ 2.932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8700│ 5.5700│ 3.2200│ 12.7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72577.40│ 372577.40│ 298502.92│ 250461.1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62602.46│ 162602.46│ 236676.53│ 284718.24│ │总股本(万股) │ 535179.85│ 535179.85│ 535179.45│ 535179.35│ ├─────────────┴──────────┴──────────┴──────────┴──────────┤ │●最新公告:2024-11-15 18:39 甘肃能化(0005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06 10:10 中国能建甘肃公司承建的甘肃能化兰州新区热电项目2号锅炉大灰斗吊装就位(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780137.45 同比增(%):-9.35;净利润(万元):103169.24 同比增(%):-33.8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0.999999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6-20 除权派息日:2024-06-21 │ │●增发:2023-11-16 通过非公开发行74074.0740万股 发行价:2.700元 增发上市日:2023-12-13 股权登记日:--- 发行对象:募集配│ │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杨三宝等共计11名投资者。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0-18,公司股东户数57233,减少2.79%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0-10,公司股东户数58876,增加2.9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11-1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甘肃能化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6-02-09 解禁数量:162277.34(万股) 占总股本比:30.32(%)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煤炭生产、洗选、销售;发电;铁路专用线营运;建筑材料、矿山专用设备、机电设备的制造与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 经营)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530│ 0.0570│ -0.0580│ 0.34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1153│ 1.0901│ 1.1229│ 1.022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672│ 0.6672│ 0.6672│ 0.6672│ │营业收入(万元) │ 780137.45│ 562498.67│ 282248.38│ 1125906.22│ │利润总额(万元) │ 124951.44│ 107412.30│ 62405.16│ 209600.8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3169.24│ 89724.38│ 53649.73│ 173791.98│ │净利润增长率(%) │ -33.85│ -29.91│ -44.01│ -45.1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0.1928│ 0.1677│ 0.1002│ │2023 │ 0.3700│ 0.3382│ 0.2776│ 0.2078│ │2022 │ 0.7800│ 0.2830│ 0.2574│ 0.1898│ │2021 │ 0.3151│ 0.2030│ 0.1254│ 0.0702│ │2020 │ 0.1946│ 0.1669│ 0.1210│ 0.0651│ └─────────┴───────────┴───────────┴───────────┴───────────┘ 【2.互动问答】 ┌──────┬──────────────────────────────────────────────────┐ │11-11 │问:尊敬的甘肃能化董秘,您好!甘肃能化在能源化工领域具有重要地位,致力于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随着科│ │ │技进步,人工智能在能源化工领域的应用逐渐增多。想了解一下,甘肃能化是否考虑与 AI 问答驯化项目合作,提│ │ │高生产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呢 │ │ │ │ │ │答:感谢关注,近年来,公司加快智慧矿山建设步伐 ,积极推进生产矿井“三化”改造和智能化建设,建成智能 │ │ │化采煤工作面 12 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 6 个,生产矿井主运输系统、选运系统以及重要机房硐室均实现了集中 │ │ │控制。 │ ├──────┼──────────────────────────────────────────────────┤ │11-06 │问:规划新建两台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设计年发电量为70亿度电,请问董秘,这个项目预计什么时候能│ │ │投入使用从长期发展来看,公司在煤电化一体化布局方面有较大的成长潜力。多个在建项目如红沙梁露天矿、白岩 │ │ │子矿等预计将在未来陆续投产,提升煤炭产量和售价。 │ │ │ │ │ │答:感谢关注,庆阳电厂项目相关招标正在完成中,项目涉及土地、环评、水保护等批复工作正在进行中,景泰白│ │ │岩子矿井已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天宝露天矿在验收,刘化化工一期、新区电厂等项目如期进行中。 │ ├──────┼──────────────────────────────────────────────────┤ │11-04 │问:公司股价已经破净,是否有股票回购等市值管理计划 │ │ │ │ │ │答:感谢关注,公司将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落实最新的监管和政策要求,积极进行市场研判,做好市值管理工作。│ └──────┴──────────────────────────────────────────────────┘ 【3.最新公告】 ─────────┬───────────────────────────────────────────────── 2024-11-15 18:39│甘肃能化(0005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 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 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15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月 15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1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3:00 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 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 1230 号甘肃能化 1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44 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3,325,432,643 股,占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的 62.14%。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690,752,626 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50.2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40 人,代表股份 634,680,017 股,占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6%。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姓 名 获得的选举票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是否当选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王东亮 2,982,236,111 89.68% 是 武建军 2,982,095,950 89.68% 是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姓 名 获得的选举票数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股)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王东亮 68,210,861 37.55% 是 武建军 68,070,700 37.47% 是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王东亮、武建军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3,316,030,7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 反对 6,837,7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 弃权 2,56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2,259,244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2%; 反对 6,837,724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 弃权 2,56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军、范文泽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33488432-09a4-4cdb-bff6-41a38378f34d.PDF ─────────┬───────────────────────────────────────────────── 2024-11-15 18:39│甘肃能化(0005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化”“贵公司”“公司”)委托 ,指派张军、范文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已得到贵公司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 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其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 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此,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10月31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通知》)。该公告已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亦载明召开地点和审议事项。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长主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贵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止2024年11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证 ,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44名(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40名),代表贵公司股份数3,325,432,643股,占贵公司股份总 数的62.14%。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43名,代表贵公司股份数181,661,168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3.39%。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了下列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王东亮》 表决情况:同意 2,982,236,1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10,8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 《武建军》 表决情况:同意 2,982,095,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7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16,030,7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反对 6,837,7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0%;弃权2,5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2,259,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2%;反对 6,837,7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弃权2,56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呈贵公司二份,本所留存一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906181c8-7132-4818-83ea-52a442b86661.PDF ─────────┬───────────────────────────────────────────────── 2024-10-31 00:00│甘肃能化(00055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 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5日 09:15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1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3:00 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 1230 号甘肃能化 19楼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题 1.会议提案名称 提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1.01 王东亮 √ 1.02 武建军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 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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