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552 甘肃能化 更新日期:2025-1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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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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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15│ -0.0340│ 0.0095│ 0.2300│
│每股净资产(元) │ 3.0542│ 3.1341│ 3.1477│ 3.094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6700│ -1.0700│ 0.1400│ 7.4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72577.76│ 372577.59│ 372577.80│ 372577.7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62603.17│ 162603.17│ 162602.46│ 162602.46│
│总股本(万股) │ 535180.93│ 535180.76│ 535180.26│ 5351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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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02 17:16 甘肃能化(000552):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31 03:14 图解甘肃能化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69.31%(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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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611945.98 同比增(%):-21.56;净利润(万元):-27536.18 同比增(%):-126.6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6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9 除权派息日:2025-07-1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1-28,公司股东户数59255,增加1.0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1-20,公司股东户数58656,减少4.5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03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甘肃能化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6-02-09 解禁数量:162277.34(万股) 占总股本比:30.32(%)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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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煤炭开采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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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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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40│ -0.1480│ -0.0220│ 0.39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0299│ 1.1153│ 1.1589│ 1.149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673│ 0.6673│ 0.6672│ 0.6672│
│营业收入(万元) │ 611945.98│ 371770.18│ 191557.13│ 960397.06│
│利润总额(万元) │ -24743.53│ -15862.53│ 6768.12│ 148835.8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7536.18│ -18217.20│ 5106.26│ 121432.20│
│净利润增长率(%) │ -126.69│ -120.30│ -90.48│ -30.1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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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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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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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515│ -0.0340│ 0.0095│
│2024 │ 0.2300│ 0.1928│ 0.1677│ 0.1002│
│2023 │ 0.3700│ 0.3382│ 0.2776│ 0.2078│
│2022 │ 0.7800│ 0.5917│ 0.4475│ 0.2806│
│2021 │ 0.4400│ 0.2161│ 0.1267│ 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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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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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问:您好!请问同是甘肃国有企业,为什么甘肃能源火电毛利率是43.66%公司的火电毛利率18.53%,自己产煤自己│
│ │发电就这点毛利率为什么甘肃能源火电毛利率那么高前所未见。是因为公司赔钱便宜给供煤了利益输送了吗还是他│
│ │们便宜买的新疆煤如果新疆煤那么便宜,公司还不如不产煤,直接倒卖新疆煤更划算。请解释一下 │
│ │ │
│ │答:感谢关注,火电企业也有不同的行业区别,目前,公司电力业务主要是白银热电,该企业是2×350MW超临界燃│
│ │煤空冷热电联产机组,配套脱硫、脱硝等设施。 │
├──────┼──────────────────────────────────────────────────┤
│12-03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11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感谢关注,截至11月28日的股东人数59,25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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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问:请问贵公司和印度有贸易来往吗是以卢比结算吗 │
│ │ │
│ │答:感谢关注,公司和印度没有贸易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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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问:请问公司是否考虑并购华亭煤业、庆阳兴瑞及控股股东旗下气化气项目等标的华亭煤业可使产能破3600万吨,│
│ │庆阳兴瑞补新能源,白银庆阳气化气项目提化工占比至30%。是否并购甘肃银光化学工业(硝酸铵、煤化工中间体 │
│ │产能)、国企兰州石化旗下部分精细化工资产并购后年度净利润有望破50亿,周期股变成长股,12倍PE对应50元;│
│ │且解禁前整合可降抛压、享政策红利。上述标的是否在规划中能否支撑股价达40-50元 │
│ │ │
│ │答:感谢关注, 公司暂无并购上述标的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能化集团下属的金昌化工、青阳煤业、九龙川煤 │
│ │矿等企业在煤炭及化工业务领域存在同业经营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循控股股东所作承诺,待前述相关企业具备相应│
│ │条件后,及时启动协商程序,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
│11-24 │问:尊敬的董秘,请问截止到11月20日的最新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感谢关注,截至11月20日,股东人数为58,65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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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问:贵司股价长期破净,导致接近20亿可转债转股价无法下修,还有一年多点可转债就要到期,请问贵司准备如何│
│ │化债 │
│ │ │
│ │答:感谢关注,目前,公司可转债处于正常存续期,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财务收支稳健,未来公司将关注股价变 │
│ │化,根据可转换既定条款和市场情况,对后续事项作出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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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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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7:16│甘肃能化(000552):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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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能化转债”将于2025年12月10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能化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8元(含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
3.除息日:2025年12月10日;
4.付息日:2025年12月10日;
5.“能化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
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6.“能化转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9日,凡在2025年12月9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2025年12月9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12月10日。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债券代码:12702
7),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在“能化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能化转债”2024年12月10日
至2025年12月9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27;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80,000万元(2,8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80,000万元(2,8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1月22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0日至2026年12月9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16日至2026年12月9日;
8.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9.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3.3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93元/股;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付息是“能化转债”第五年付息,期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票面利率为1.8%。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信用评级:
根据2020年7月9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出具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0〕第Z〔547〕号),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AA+。
根据2021年5月25日,中证鹏元出具的《2020年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
信评〔2021〕跟踪第〔76〕号01),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2022年4月15日,中证鹏元出具的《2020年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
信评〔2022〕跟踪第〔43〕号01),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2023年6月14日,中证鹏元出具的《2020年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
信评〔2023〕跟踪第〔166〕号 01),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2024年6月18日,中证鹏元出具的《2020年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
信评〔2024〕跟踪第〔155〕号01),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2025年6月27日,中证鹏元出具《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472〕号
01),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4.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能化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本期票面利率
为1.8%,本次付息每10张“能化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能化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4.40元。
2.对于持有“能化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
策的公告》规定,免征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
3.对于持有“能化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12月9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能化
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
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
咨询电话:0931-8508220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c19b7632-0a9c-4260-90de-8fd933660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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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17│甘肃能化(000552):关于下属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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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
子公司分立新设洗煤控股子公司暨关联投资的议案》,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与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属企业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为基础,分立新设洗煤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分立新设洗煤控股子公司暨关联投资的公告》(2025-81)。
近日,新设洗煤子公司领取了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景泰白岩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
记,主要证载信息如下:
名称:景泰白岩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00MAK2RNK291
注册资本:146,438,060.27 元
住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泰玉路社区黄庄村 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6495b6e2-7075-4813-a10f-b5e3f16ce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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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19│甘肃能化(00055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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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化”“贵公司”“公司”)委托
,指派张军、于翔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
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已得到贵公司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其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
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此,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5年10月31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股东会通知》)。该公告已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50,亦载明召开地点和审议事项。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50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进行。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2025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的验证以及网络投票结果,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279名(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277名),代表贵公司股份数3,294,169,530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
的61.55%。其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77名,代表贵公司股份数150,398,055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2.81%。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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