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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1(威孚高科)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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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0581 威孚高科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16 00:00 威孚高科(00058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19 05:07 威孚高科(000581):4月18日北向资金增持161.99万股,深股 │ │通排名第35(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3-12-31 营业收入(万元):1109314.20 同比增(%):-12.86;净利润(万元):183│ │729.13 同比增(%):1446.2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10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64523,减少0.85%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65078,增加1.6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3-21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威孚高科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2024-05-17召开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 【主营业务】 内燃机燃油系统产品、 燃油系统测试仪器和设备的制造。 【最新财报】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5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 │每股收益(元) │ 1.8800│ 1.3600│ 0.9800│ 0.4300│ │每股净资产(元) │ 19.3580│ 18.8314│ 18.4967│ 17.905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9.9200│ 7.2400│ 5.2400│ 2.32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6230│ 1.1290│ 1.0870│ 0.5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0225│ 14.5069│ 14.1346│ 13.623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3010│ 3.3295│ 3.3266│ 3.3687│ │营业收入(万元) │ 1109314.20│ 834220.24│ 612964.90│ 314436.33│ │利润总额(万元) │ 193434.46│ 140720.20│ 101164.71│ 45153.1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83729.13│ 132207.66│ 94876.09│ 41477.47│ │净利润增长率(%) │ 1446.28│ 4.37│ -13.05│ -42.45│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2413.16│ 82408.01│ 82408.01│ 82420.1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65.12│ 611.97│ 611.97│ 1159.18│ │总股本(万股) │ 100216.28│ 100257.98│ 100257.98│ 100817.3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3 │ 1.8800│ 1.3600│ 0.9800│ 0.4300│ │2022 │ 0.0900│ 1.2800│ 1.1000│ 0.7300│ │2021 │ 2.5700│ 2.1500│ 1.6600│ 0.8700│ │2020 │ 2.7900│ 2.2400│ 1.3200│ 0.5500│ │2019 │ 2.2500│ 1.7100│ 1.2500│ 0.6800│ └─────┴────────┴────────┴────────┴────────┘ 【2.互动问答】 ┌─────┬───────────────────────────────────┐ │03-21 │问:请问公司是否会延续前几年的分红比例 │ │ │ │ │ │答:感谢您对威孚高科的关注。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请关注公司后续公│ │ │告。 │ ├─────┼───────────────────────────────────┤ │03-21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2023年是威孚公司所有投资者最难的一年,伴随着每年 │ │ │高股息的分红,股价持续下降,投资者实际收益只减不增,建议董秘向董事会提│ │ │出今年分红现金全部用来回购A股股票,然后注销,减少股本,提升每股价值, │ │ │这种分红方式是所有投资者最喜欢的,维护了股价被持续打压,提升了公司市值│ │ │,谢谢! │ │ │ │ │ │答:感谢您对威孚高科的关注和建议。 │ ├─────┼───────────────────────────────────┤ │03-21 │问:你好,贵公司资质很优良,属典型的绩优蓝筹股,股东分红回报丰厚。虽经│ │ │2022年合同诈骗影响,公司短时间业绩受损 ,但从2023年三季度报表看已步入 │ │ │正轨。我们看到贵司在传统业务保持稳定 ,新型业务氢能源,智能驾驶座椅, │ │ │混动车零部件,车用雷达等取得不错开拓成绩。分析股东资料发现 贵司最大股 │ │ │东占20%左右,请问贵司是否考虑在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加强股权控制,避免二│ │ │级市场被资本炒作恶意收购。谢谢! │ │ │ │ │ │答:感谢您对威孚高科的关注和建议。 │ ├─────┼───────────────────────────────────┤ │03-21 │问:请问公司2023年业绩是否有大幅变动什么时候出业绩预告 │ │ │ │ │ │答:感谢您对威孚高科的关注。请查阅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 │ └─────┴───────────────────────────────────┘ 【3.最新公告】 ─────────┬──────────────────────────────────────────────── 2024-04-16 00:00│威孚高科(00058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 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B 股股东应在2024 年 5 月 9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 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4 年 5 月 9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7.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 14.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5.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1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7)人 16.01 提名尹震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2 提名徐云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3 提名冯志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4 提名 Kirsch Christoph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5 提名 Xu Daquan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6 提名赵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7 提名黄睿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4)人 17.01 提名邢敏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7.02 提名冯凯燕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7.03 提名潘兴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7.04 提名杨福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二)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议案 7 为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议案 9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方可通过。 3、议案 15 涉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议案 16、议案 17 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看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 邮政编码:2140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d843d89e-de1c-4b01-a520-8830ff28e130.PDF ─────────┬──────────────────────────────────────────────── 2024-04-16 00:00│威孚高科(000581):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 (2024年4月1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年报编制 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 情况可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有义务了解公司的重大风险和事项的解决情况,对相关事项的关注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 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单独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提请审计机构关注。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 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 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第九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可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 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二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5c651dfb-de28-446e-95db-2843bc3a96c4.PDF ─────────┬──────────────────────────────────────────────── 2024-04-16 00:00│威孚高科(00058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 (经2024年4月1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十一名,其中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了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前5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 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等表决方式。独立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 和弃权。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交到董事会办公室。 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 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 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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