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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0670 盈方微 更新日期:2024-11-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447│ -0.0274│ -0.0040│ -0.0735│ │每股净资产(元) │ 0.0219│ 0.0339│ 0.0446│ 0.043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30.9400│ -67.9000│ -8.7300│ -104.4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2210.67│ 72210.67│ 72210.67│ 72210.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2718.06│ 12718.06│ 12718.06│ 12718.06│ │总股本(万股) │ 84928.74│ 84928.74│ 84928.74│ 84928.74│ ├─────────────┴──────────┴──────────┴──────────┴──────────┤ │●最新公告:2024-11-21 17:56 盈方微(0006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21 18:00 盈方微最新公告:东方证券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292702.61 同比增(%):24.16;净利润(万元):-3652.06 同比增(%):-3.9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01906,增加7.09%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95158,减少7.3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10-30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盈方微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11-22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4-12-14至2025-03-13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547.86万股,占总股│ │本3.00% │ ├─────────────────────────────────────────────────────────┤ │●限售解禁:2025-12-08 解禁数量:979.8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5(%)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12-08 解禁数量:1306.40(万股) 占总股本比:1.54(%)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220│ 0.2400│ 0.1110│ -0.16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8160│ -0.7994│ -0.7769│ -0.773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5628│ 0.5548│ 0.5477│ 0.5404│ │营业收入(万元) │ 292702.61│ 184449.18│ 97021.84│ 346694.99│ │利润总额(万元) │ 782.44│ 1124.01│ 2117.77│ -2057.3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652.06│ -2240.24│ -327.63│ -6005.75│ │净利润增长率(%) │ -3.91│ 21.55│ 68.39│ -502.9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0.0447│ -0.0274│ -0.0040│ │2023 │ -0.0735│ -0.0430│ -0.0350│ -0.0127│ │2022 │ 0.0183│ 0.0065│ 0.0070│ 0.0047│ │2021 │ 0.0040│ 0.0033│ 0.0009│ 0.0100│ │2020 │ 0.0124│ -0.0110│ -0.0090│ -0.0013│ └─────────┴───────────┴───────────┴───────────┴───────────┘ 【2.互动问答】 ┌──────┬──────────────────────────────────────────────────┐ │10-30 │问:请问公司终止重组后四季度有把握扭亏为盈吗终止重组了计提的中介费还需要全额交纳吗此次终止重组的原因│ │ │是重组相关方的相关人员泄露内幕消息造成的,公司是否会向其索赔呢谢谢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业绩情况请您关注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本次重组相关方的相关人员因涉嫌泄露内│ │ │幕信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立案告知书》,为维护各方及广大股东利益,经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友好│ │ │协商并认真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中介费用公司将根据与各中介机构签署的合同支付。 │ ├──────┼──────────────────────────────────────────────────┤ │10-28 │问:公司拆巨资收购两家股份,是准备计划成为中国一哥吗World Style 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华信科”)有紧密的业务联系,可喜可贺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10-28 │问:公司收购的芯片公司华信科是这家吗主营电子元器件经销,拥有包括Goodix(汇顶科技)、Samsung(三星) │ │ │、Vanchip(唯捷创芯)、VIIYONG(微容)、Panasonic(松下)、PRISEMI(上海芯导)、KDS(晶振)、Shoulde│ │ │r(好达电子)、Smartsens(斯特威)等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代理权。其产品覆盖了指纹芯片、射频芯片、电源│ │ │芯片、被动元件等,广泛应用于通讯设备等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华信科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等一体化服务│ │ │,其代理产品包含存储芯片、指纹芯片、射频芯片、综合类芯片等主动元器件以及电容等被动元器件,应用领域主│ │ │要包括手机、网通通讯设备、智能设备、汽车电子等行业。 │ ├──────┼──────────────────────────────────────────────────┤ │10-28 │问:公司收购的华信科公司是具体做什么的可以介绍一下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华信科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等一体化服务│ │ │。其代理产品包含存储芯片、指纹芯片、射频芯片、综合类芯片等主动元器件以及电容等被动元器件,应用领域主│ │ │要包括手机、网通通讯设备、智能设备、汽车电子等行业。 │ ├──────┼──────────────────────────────────────────────────┤ │10-28 │问:根据25日可靠信息说,监管机构已经撤销了调查,公司会正常重组收购,请问是真的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 │ │法规的要求及案件的影响情况综合评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深交所网站及│ │ │其相应平台刊登的信息为准。 │ ├──────┼──────────────────────────────────────────────────┤ │10-28 │问:公司重组是几号公示谢谢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 │ │法规的要求及案件的影响情况综合评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 └──────┴──────────────────────────────────────────────────┘ 【3.最新公告】 ─────────┬───────────────────────────────────────────────── 2024-11-21 17:56│盈方微(0006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发来的《关于拟减持盈方微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份 6,050.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1245%,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项目退出需要 2、股份来源:执行司法裁定,由债务人以股抵债而被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5 月 9 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东方证券受让 69,000,000 股公司股份,相关司法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事项于 2018 年 5月 18 日办理完毕。)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25,478,620 股,即减持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8,492,873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16,985,747 股)(若此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 名称 诺的履行情况 东方 自我公司受让的盈方微股份过户完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已履行完毕 证券 施完毕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截至 2018 年 7 月 15 日),我公司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盈方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5 元/股,在上市公司实 施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宜时,该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我公司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其卖出股份所获得 的资金将全部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我公司如不履行上 述承诺,将依法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 罚和监管:如果因此给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我公司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我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未完全履行承诺之 前,不转让所持有的盈方微股份,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受让人同意并 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 如贵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实施完毕后确定的盈方微电子关于贵公司 已履行完毕 2015 年度业绩补偿确存在差额的,本公司将在贵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相关《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公司所持有的盈方 微电子原限售股份的比例向贵公司代为支付该笔业绩补偿差额款。但 该笔款项的支付不代表本公司同意承接盈方微电子向贵公司所作出的 任何其他业绩承诺义务或其他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本公司 亦不承担其他任何因盈方微电子产生的义务或责任。 1、公司恢复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减持、转让或者委托他 已履行完毕 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 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 2、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行使包括提名权、表 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不会主动放弃所享有的任何股东权利,保持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管理层的稳定性。 3、本承诺函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生效后即构成对本企业有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司 或投资者造成的一切损失。 截止目前,东方证券已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东方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公司无控股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证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与否或部分实施,均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方证券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备查文件 1、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盈方微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33a9f0f4-9bbd-436d-bc81-207ec3b285d0.PDF ─────────┬───────────────────────────────────────────────── 2024-11-20 17:20│盈方微(00067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华信科”)于 2024 年 1 1 月 19 日与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农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保证借款合同》,约定上虞农商行向 绍兴华信科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至 2027 年 11 月 13 日止;公司为绍兴华信科 在该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四、担保事 项的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5 月 2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绍兴华信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 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为绍兴华信科提供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已审批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占 是否 方 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的担保 保后已 后剩余可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上市公司最 关联 例 负债率 额度 使用担 用担保额 保方的担 保方的担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保额度 度 保余额 保余额 产比例 公司 绍兴华 100% 37.07% 10,000 3,400 6,600 1,400 3,400 107.46% 是 信科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事项的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惠普广场 A 楼 A501-2 法定代表人:张韵 注册资本:5,5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绍兴华信科100%股权。绍兴华信科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628,588.08 58,750,669.04 负债总额 28,835,831.75 21,779,619.1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8,835,831.75 21,779,619.1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22,792,756.33 36,971,049.85 项目名称 2023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 月至 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161,504.93 27,863,827.44 利润总额 -3,212,418.46 -821,706.48 净利润 -3,212,418.46 -821,706.48 绍兴华信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内容 1、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2、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 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绍兴华信科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绍兴华信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能 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4,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担保总余额为 19,042.12 万元(本担保余额已包含账期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2.2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绍兴华信科与上虞农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保证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3ea88879-de19-44f0-b491-95c678865460.PDF ─────────┬───────────────────────────────────────────────── 2024-11-18 20:33│盈方微(00067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8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嘉玮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 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李嘉玮先生之父亲李正火先生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1 月 14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嘉玮先生之父亲李正火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股) (元/股) (元) 2024 年 11 月 14 日 买入 1200 7.44 8,928.00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卖出 1200 7.44 8,928.00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李正火先生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正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6,000 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解决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李嘉玮先生及其父亲李正火先生亦积极配合。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 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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