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690 宝新能源 更新日期:2024-1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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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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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700│ 0.1700│ 0.1000│ 0.4100│
│每股净资产(元) │ 5.5507│ 5.4484│ 5.6722│ 5.573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9100│ 3.0300│ 1.6700│ 7.5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17447.09│ 217447.09│ 217447.14│ 217447.1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1.69│ 141.69│ 141.65│ 141.65│
│总股本(万股) │ 217588.79│ 217588.79│ 217588.79│ 2175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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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5 18:29 宝新能源(00069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0-28 21:45 宝新能源(000690):前三季度净利润5.92亿元 同比下降8.19%(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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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610571.51 同比增(%):-20.71;净利润(万元):59223.33 同比增(%):-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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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5-13 除权派息日:202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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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89507,增加1.08%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8-30,公司股东户数88553,增加0.7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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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宝新能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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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新能源发电、金融投资。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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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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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7130│ 0.4070│ 0.1970│ 0.92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5666│ 2.4626│ 2.6905│ 2.594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702│ 1.3701│ 1.3728│ 1.3727│
│营业收入(万元) │ 610571.51│ 371330.62│ 212657.14│ 1027480.21│
│利润总额(万元) │ 76543.02│ 47840.86│ 26804.19│ 111089.2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9223.33│ 36598.76│ 20904.72│ 88853.90│
│净利润增长率(%) │ -8.19│ 16.62│ 713.14│ 385.1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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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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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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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2700│ 0.1700│ 0.1000│
│2023 │ 0.4100│ 0.2965│ 0.1400│ 0.0118│
│2022 │ 0.0800│ 0.0874│ 0.0040│ 0.0017│
│2021 │ 0.3800│ 0.3800│ 0.3000│ 0.0400│
│2020 │ 0.8400│ 0.6600│ 0.29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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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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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如果未来特朗普上台,赠加60%的关税,公司可以把这增加的60%关税转移到用户手里吗如果可以会不会影响公│
│ │司在美国的占有率,美国有和公司同类型公司吗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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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问:我发现贵公司投资东方富海那笔钱27亿的年收益还不如投资2亿多的风电的收益,况且还被提记减值4.3亿,这│
│ │种状况是不是可以考虑退出东方富海 ,把之前的股份及资金交换退回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您的建议公司收到。公司对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4亿元;截止2024年半年度│
│ │末,股权期末账面价值为14.59亿元,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4.37亿元。 │
│ │公司将针对各类资产情况,制订不同策略,多措并举盘活现有资产,促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积极探索寻找符合自│
│ │身特色的健康发展路径。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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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问:请问贵司还与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合作面向梅州招录应届高中毕业生培养成公司所需人才吗这个计划在│
│ │未来的几年还持续下去吗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储备和合理配置,并根据业务及发展需要进行人才培养。目前暂无新一期定向人才培养计划,相│
│ │关情况请关注公司发布的通知文件,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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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问:公司作为深圳东方富海的第二大股东,面对这么好的资源和国家鼓励并购重组的政策支持,公司应该加强双方│
│ │之间的协作,收购一些东方富海投资额优质科技企业么,提升公司估值水平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您的建议公司收到。公司将关注相关政策,结合业务及发展实际,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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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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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29│宝新能源(00069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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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2 人,代表股份 440,992,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6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87,734,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1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8 人,代表股份 53,258,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8 人,代表股份 53,258,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8 人,代表股份 53,258,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753,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46%;反对12,038,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299%;弃权20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1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188%;反对12,038,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40%;弃权20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772%。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52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3%;反对3,187,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229%;弃权281,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89,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59%;反对3,187,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55%;弃权281,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28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65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74%;反对3,345,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587%;弃权987,1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25,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42%;反对3,345,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23%;弃权987,1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53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必成、卢冠良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8724b991-178d-496d-ad10-98adb0403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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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29│宝新能源(000690):宝新能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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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关
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的方式、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登记事项等内容,以公告方式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日报》《经
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如期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387,734,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8196】%。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人数共【628】名,代表股份数【53,258,80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7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4. 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现场或线上视频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如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记名投票进行计票、监票,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所律师确认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753,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46%;反对 12,038,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299%;弃权20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19,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188%;反对 12,038,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040%;弃权 20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72%。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523,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33%;反对 3,187,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229%;弃权281,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89,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59%;反对 3,187,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55%;弃权 281,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659,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74%;反对 3,345,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587%;弃权987,1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25,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42%;反对 3,345,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23%;弃权 987,1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35%。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e2c92396-676a-4aed-8740-4b1772cf90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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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24│宝新能源(000690):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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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
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 √
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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