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698 ST沈化 更新日期:2026-10-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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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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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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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949│ 0.0100│ -0.0100│ 0.1085│ 0.0762│ 0.0395│
│每股净资产(元) │ 1.7837│ 1.6963│ 1.6827│ 1.8027│ 1.7652│ 1.724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4800│ 0.5900│ -0.7900│ 6.2300│ 4.4200│ 2.32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8571.44│ 78571.44│ 78571.44│ 78571.44│ 78571.44│ 78571.0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380.00│ 3380.00│ 3380.00│ 3380.00│ 3380.00│ 3380.39│
│总股本(万股) │ 81951.44│ 81951.44│ 81951.44│ 81951.44│ 81951.44│ 819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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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9-30 00:00 ST沈化(000698):沈阳化工市值管理办法(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10-01 01:00 ST沈化: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付强等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
│处罚(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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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312817.27 同比增(%):21.75;净利润(万元):7780.76 同比增(%):2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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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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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34747,减少5.23%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36664,减少1.3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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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氯碱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以及聚醚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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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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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170│ -0.0420│ 0.3680│ 0.5600│ 0.3190│ 0.20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3256│ -1.4105│ -1.4206│ -1.2988│ -1.3311│ -1.367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6316│ 1.6316│ 1.6316│ 1.6316│ 1.6316│ 1.6316│
│营业收入(万元) │ 312817.27│ 142175.28│ 561073.34│ 400259.21│ 256938.24│ 114344.98│
│利润总额(万元) │ 9029.70│ 1091.62│ 1301.82│ 10299.04│ 7043.08│ 3618.1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7780.76│ 823.47│ -1091.23│ 8889.72│ 6241.77│ 3234.8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4.66│ -74.54│ 93.51│ 147.54│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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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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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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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0949│ 0.0100│
│2025 │ -0.0100│ 0.1085│ 0.0762│ 0.0395│
│2024 │ -0.2100│ -0.2280│ -0.3470│ -0.0208│
│2023 │ -0.5600│ -0.3770│ -0.2980│ -0.1280│
│2022 │ -2.1000│ -0.2970│ -0.2050│ -0.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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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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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ST沈化(000698):沈阳化工市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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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
、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
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
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
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
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层深度协同负责。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协同配合,
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
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
配。
(四)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
第六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
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
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二)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
应。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
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积极落实发展战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
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公司经营层及核心团队成员利益与
公司股东利益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价值。
(三)现金分红: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分红政策及方案,
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强广大投资者的可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与投资者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全面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股份回购: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优化股权结构,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七)健全完善 ESG 管理体系:以赋能绿色发展、创造社会价值以及恪守治理准则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愿景,通过加强 ES
G 管理并披露 ESG 报告,实现为股东、员工、客户及社会各界创造更加长远的价值。
(八)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条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
,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及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其他适用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预警,当公司出现市值异常波
动情形时,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由董事会决定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第十二条 当公司出
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一)及时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
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十三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84a5eb0-92c9-4439-9c9b-1953a55f86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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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ST沈化(000698):沈阳化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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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24日以
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 2026年 9月 2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董事会成员通过现场及网络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沈阳化工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关于制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ba255f4f-f163-4931-99f5-591a9a8c1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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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53│ST沈化(000698):关于对姜立辉、王岩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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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姜立辉、王岩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姜立辉,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王 岩,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3号)查明的事实,姜立辉、王岩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是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沈化)的全资子公司。2018 年至 2021年,
沈阳蜡化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的方式
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虚减存货。上述行为导致 ST沈化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2018 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 1.30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1.30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80.44%,虚减存货5.09 亿元,占当
期披露总资产的 5.57%,虚增预付账款 3.42 亿元,虚减应付账款 2.97 亿元;2019 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 2.04 亿元,虚增利润
总额 2.04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40%,虚减存货 0.95 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1.07%,虚增预付账款 0.05 亿元
,虚减应付账款 4.25 亿元;2020 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 1.04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1.04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9.14%,
虚减存货 5.87 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61%,虚增预付账款 10.26 亿元;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成本 1.48 亿元,虚减利润
总额 1.48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11%,虚增存货 2.91 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2.88%。针对前述违规事实,本所已于 2
025 年 11 月 28 日对 ST 沈化和部分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深证上〔2025〕1320 号)。
姜立辉作为 ST 沈化时任董事、沈阳蜡化时任总经理,负责沈阳蜡化生产经营工作,未审慎关注沈阳蜡化生产经营情况,王岩作为
ST 沈化时任董事,均知悉 ST 沈化《2021 年年度报告》存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签字保证 ST 沈化《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 2
—
准确、完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
、第4.3.1 条的规定,对 ST沈化《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
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姜立辉,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王岩给予公开谴责
的处分。
姜立辉、王岩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
请应当统一由 ST 沈化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
-88668399)。
对于姜立辉、王岩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A0B395DA103FD1ECB7CA1659E23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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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01:00│ST沈化: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付强等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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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沈化公告显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会付强、王婷因未勤勉尽责被辽宁证监局处罚。该公司2018至2021年审计报告
存在虚假记载,沈阳蜡化成本核算违规导致财报虚增或虚减利润。毕马威在风险识别、存货监盘、函证等程序严重缺失。证监会没收毕
马威审计费725.5万元并罚2176.5万元,对付强和王婷分别罚款50万元和20万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1001000015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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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44│ST沈化(000698)2026年8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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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央企做强做大。必须强强联手,沈化有没有可能联手同行做强做大。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秉持开放合作的发展理念,积极关注行业整合与协同机遇。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战略发展
方向的前提下,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利于长期发展的战略合作机会。同时,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感谢
您的关注。
2.请问财务总监,公司股价长期低迷,屡创新低,是否有退市、资不抵债破产的风险,请回答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经营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较年初有小幅度下降,
不存在资不抵债或退市风险。具体数据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
年度报告》。公司股价波动受多重市场因素影响,我们将持续聚焦主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扎实的业绩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同
时,公司也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维护股东权益。感谢您的关注。
3.请教总经理,能不能说明下公司聚醚项目何时能达到设计产能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 2026 年半年度,目前在建的聚醚项目主要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8万吨/年高端特种聚醚多
元醇项目,从项目建设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亦可能面临因市场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4.公司主要产品品类有哪些?下游客户主要是哪类型的客户?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从事氯碱、聚醚多元醇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烧碱、聚氯乙烯(PVC)糊树脂、
聚醚多元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冶金、轻工、纺织、医疗、汽车、电子工业、农业、建筑业、高铁建设、场地铺装、防水材料、
密封胶/黏合剂、家居海绵、鞋材等领域。我们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服务品质,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高附加值应用领域,深化与行业头部客户的协同创新,为下游客户提供配方开发、性能测试等服
务,实现由材料供应商到解决方案服务商的转型,共同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绿色化方向升级。感谢您的关注。
5.公司目前研发投入的研发方向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的研发方向主要聚焦于三大领域:一是功能型特种产品的研发,包括功能型特种糊树脂以及高端
特种聚醚的工艺优化与新产品开发,以满足下游高端应用需求;二是环保型新材料,糊树脂方面将重点突破低温塑化技术,完成共聚/
均聚双路线工业化验证。聚醚多元醇方面将重点推进MS 胶用高分子聚醚,UV 光固化聚醚,差异化高回弹、慢回弹等产品,响应国家“
双碳”战略;三是现有产品的品质提升与成本优化,通过技术革新实现降本增效与绿色生产的平衡。未来,我们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品向高端化、差异化、绿色化方向升级,以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回馈市场与投资者的期待。感谢您的关
注。
6.作为公司十多年的老股民了,公司这几年一直强调降本,原来特定阶段这样做没错,但现在时代变了,文明的进步靠创新而不
是降本,糊树脂的产品毛利在公司几样产品中最低,都不挣钱还号称糊树脂龙头,公司不要再拼命抢占低端的市场了,要做高端超前,
国家都要做高质量发展的 GDP 了,你们作为龙头公司不做高端不做创新还一味的靠拼命裁员、降本占领低端市场?你们对得起股民们
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长期以来的支持。我们深知,创新与高质量发展是未来企业持续成长的核心动力。公
司近年来在降本增效的同时,也在积极布局高端产品研发,例如已启动功能型特种糊树脂及环保型新材料的攻关项目。我们将认真审视
您提出的方向,加快向高端化、差异化转型的步伐,努力提升产品附加值,不负股东们的信任与期待,以更扎实的业绩回报每一位长期
陪伴的股东。感谢您的关注。
7.请问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情况?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海外市场,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海外业务收入 5.2亿元,上年同期的海外业务收
入约为 2.9亿元,同比增长超过 78%。我们持续强化服务团队建设,通过参加国际展会等方式,不断提升海外市场响应速度与客户满意
度。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走出去”战略,重点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新兴市场,加强与当地企业的技术合作与供应链协同,
推动海外业务实现更高质量的增长。感谢您的关注。
8.公司毛利率和净利率都很低,请问这个问题公司有没有计划解决,使公司的估值得到合理回归,市值管理做出实绩?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营好公司、维持高质量发展是一切市值管理工具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面对行业周期性及宏观市场环
境带来的盈利水平波动,公司重点推进降本增效与变革,坚持产品研发创效、多基地协同和降本增效举措落地等手段持续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及内在价值。同时,我们将持续优化市值管理策略,加强资本市场沟通,提升透明度,助力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内在价值。感谢您
的关注。
9.公司研发投入一直很大,还不断的在增长,主要投入在哪些领域?取得哪些成果?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围绕战略目标,结合市场需求,不断深化新产品的研发。主要投向三大领域:一是功能型特种产品的
研发,公司已启动对功能型特种糊树脂的研发进程,该材料可用于生产亲肤、哑光的产品,例如高端亲肤车用革、特种纱窗等。此外,
高端特种聚醚的工艺优化与新产品开发方面,在低温感胀气慢回弹系列聚醚多元醇、高分子量MS胶用高分子聚醚、UV光固化系列聚醚、
淬火液用聚醚、低粘度高透气性聚氨酯鞋材用聚合物多元醇、高性能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系列聚醚多元醇研发项目上也已取得了较大突破
,拓宽了公司的产品链条;二是环保型新材料的研发,公司目前已构建“低雾化、低气味、低 VOC、低温塑化”的新型环保树脂矩阵,
可广泛应用于汽车胶、车用革面层、低粘浸塑玩具、高粘高发泡瑜伽垫等产品,实现了细分场景的精准供给。同时,已布局生物基聚醚
产品研发,可使产品的碳排放有效降低。多款产品已完成碳足迹认证,契合了下游新能源产业及欧盟碳关税的要求,并且符合绿色产品
的行业发展趋势;三是现有产品的品质提升与成本优化,通过技术革新实现降本增效与绿色生产的平衡,助推公司产品转型升级。目前
,公司已获得超百余项专利,覆盖产品配方、合成工艺、自动化生产装置、成品检测方法等关键环节,持续构建全链条专利保护体系。
未来,我们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在功能型特种糊树脂、高端聚醚、环保型新材
料等领域取得更大突破,以更前沿的技术成果推动行业进步与公司高质量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10.贵公司股票无人问津沦为僵尸股的原因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价受宏观环境、市场形势、投资者预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市场行为的结果。公司管理层将全力
以赴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努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质量,同时加强与资本市场的沟通互动。感谢您的关注。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71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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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5:24│ST沈化(000698)2026年8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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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答: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化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央
企上市公司,公司前身沈阳化工厂始建于 1938年,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上市。
公司以氯碱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为主业,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及一家孙公司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产品为烧碱、聚氯乙烯糊树脂、聚醚多元醇。聚氯乙烯糊树脂产品广泛应用于一次性 PVC手套、涂层布、商务地板、玩具
、壁纸、人造革、汽车胶等领域;聚醚多元醇设计产能64万吨/年,广泛应用于高端汽车及高铁等轨道交通内饰、桥梁伸缩缝、电缆涂
层、食品用环保密封胶、纺织、防水材料、高端家居海绵等领域。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拥有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建有聚氯乙烯聚合联合研
发中心,拥有完备的聚氯乙烯糊树脂小试、中试研发体系;参与制定多项行业标准,多款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对推动国家实现“双碳
”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面向未来,沈阳化工将践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理念,聚焦氯碱化工新材料领域,推动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新应用拓
展和新业态培育,从产品提供商向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社会、客户、股东、员工创造最大价值
,为构建更加美好的社会和环境贡献力量。
二、主要情况
答: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羽超向中国中金财富证券辽宁分公司及部分投资者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并带领上述单位及人员参观公司展厅
、中央控制室。
活动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不存在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8/1225478997.PDF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6-07-02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5.11 成交量(万股):1769.35 成交额(万元):56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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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前五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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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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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惠来证券营业部 │ 185.21│ 0.00│
│机构专用 │ 181.58│ 48.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红黄路证券营业部 │ 150.87│ 9.48│
│机构专用 │ 134.06│ 62.3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沈阳朝阳街证券营业部 │ 130.02│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淄博世纪路证券营业部 │ 23.29│ 290.1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盐城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 0.00│ 289.8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8.91│ 169.6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兴科一路云城证券营业部 │ 0.00│ 131.6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 34.10│ 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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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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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4-08-09 │处罚披露日 │2025-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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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是沈阳化工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至2021年,沈阳蜡化为满足│
│ │管理及考核要求,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
│ │货的方式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虚减存货。上述行为导致沈阳化工2018年至2021年年度│
│ │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29,914,310.43元,虚增利润总额129,914,│
│ │310.4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0.44%、虚减存货509,093,316.68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57%,虚增预付│
│ │账款341,572,381.06元,虚减应付账款297,435,246.05元;《2019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204,499,039.16│
│ │元,虚增利润总额204,499,039.1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40%,虚减存货95,200,598.29元,占当│
│ │期披露总资产的1.07%,虚增预付账款4,906,840.59元,虚减应付账款424,707,107.30元;《2020年年度报告》│
│ │虚减营业成本104,227,790.91元,虚增利润总额104,227,790.91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14%,虚减存货5│
│ │86,977,348.95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61%,虚增预付账款1,025,618,489.46元;《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 │
│ │营业成本147,757,481.31元,虚减利润总额147,757,481.31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11%,虚增存货290,8│
│ │83,659.19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88%。沈阳化工已披露相关公告对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另查明,当事人│
│ │主动供述相关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沈阳化工相关公告、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检验报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
│ │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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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
│ │局拟决定: │
│ │ 一、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 │
│ │ 二、对孙泽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的罚款。 │
│ │ 三、对李忠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
│ │ 四、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
│ │ 五、对姜立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
│ │ 六、对冷昭甲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
│ │ 我局拟决定:对孙泽胜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忠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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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6-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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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姜立辉、王岩 │
├────────┼────────────────────────────────────────────────┤
│监管措施 │公开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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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日期 │2025-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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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
│处理日期 │2025-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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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孙泽胜、李忠 │
├────────┼────────────────────────────────────────────────┤
│监管措施 │公开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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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日期 │2025-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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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冷昭甲、代越、孙泽胜、李忠、杨林、王大壮、黄殿利 │
├────────┼────────────────────────────────────────────────┤
│监管措施 │公开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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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日期 │202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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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李忠、孙泽胜、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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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通报批评 │
└────────┴────────────────────────────────────────────────┘
【特别处理】
┌────────┬───────────────────┬────────┬───────────────────┐
│公告日期 │2025-10-01 │变更日期 │2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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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 │戴帽 │
├────────┼────────────────────────────────────────────────┤
│变更原因 │其他状况异常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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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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