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701 厦门信达 更新日期:2025-1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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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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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303│ -0.1750│ -0.0314│ -1.3375│
│每股净资产(元) │ -0.7489│ -0.8220│ -0.6926│ -0.631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8.1400│ -26.2700│ -5.3000│ -24520.0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6760.36│ 66760.36│ 66786.06│ 66786.0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20.36│ 820.36│ 794.66│ 794.66│
│总股本(万股) │ 67580.71│ 67580.71│ 67580.71│ 675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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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02 18:57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21 08:53 厦门信达(000701):没有涉及IP谷子经济业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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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692100.93 同比增(%):-21.48;净利润(万元):663.75 同比增(%):10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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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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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48340,减少27.2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66409,增加51.1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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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厦门信达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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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2-24 解禁数量:12.90(万股) 占总股本比:0.0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07-07 解禁数量:779.4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5(%)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2-24 解禁数量:12.90(万股) 占总股本比:0.0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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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数智科技业务、电子科技业务、供应链业务及汽车经销业务的经营及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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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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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2.1230│ 0.5510│ -0.4930│ 1.16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5.9320│ -6.0034│ -5.8878│ -5.849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9226│ 3.9207│ 3.9461│ 3.9665│
│营业收入(万元) │ 2692100.93│ 1632434.90│ 701118.62│ 4378551.80│
│利润总额(万元) │ 5958.09│ -1319.61│ 3996.78│ -76544.0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63.75│ -5596.17│ 805.67│ -81061.13│
│净利润增长率(%) │ 104.75│ 3.07│ -0.91│ -35.8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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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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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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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303│ -0.1750│ -0.0314│
│2024 │ -1.3375│ -0.3410│ -0.2079│ -0.0515│
│2023 │ -1.1911│ -0.3260│ -0.0991│ -0.0454│
│2022 │ -0.1439│ -0.1659│ -0.0982│ -0.0451│
│2021 │ -0.1557│ -0.0892│ -0.1201│ -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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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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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问:贵公司是否有汽车后市场消费业务 │
│ │ │
│ │答:您好。公司汽车经销板块立足于传统汽车4S店业务,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汽车服务生态圈,拥有多元化的品牌│
│ │结构、完善的销售网络及标准化的服务体系,汽车出口、汽车转口、二手车等多项业务协同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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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问:贵公司有多少家汽车4s店,促消费政策会对贵公司汽车消费产生积极影响吗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汽车经销4S门店、新能源体验中心及钣喷中心共49家。公司积极关注相 │
│ │关市场政策导向,努力做好经营管理,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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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问:请问贵司与国内哪几所高校有研发项目上的合作 │
│ │ │
│ │答:您好,公司积极关注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政策导向,努力做好经营管理,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感谢您│
│ │的关注。 │
├──────┼──────────────────────────────────────────────────┤
│11-26 │问:贵公司数智信息化it业务有多少营业额 │
│ │ │
│ │答:您好,公司数智科技业务服务于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国防、智慧仓储、智慧园区等多个核心领域,相关│
│ │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11-26 │问:请介绍下贵公司是如何结合AI技术进行数字化转型的是否有数字福建业务 │
│ │ │
│ │答:您好,公司数智科技板块,融合数智化应用研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致力于数智化发展生│
│ │态建设,布局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市政、智慧国防、数字乡村、智慧水利、智慧教育、智慧园区、智慧农业│
│ │、智慧仓储等应用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
│11-25 │问:贵公司业务当中是否作用到AI技术 │
│ │ │
│ │答:您好,公司积极关注相关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政策导向,努力做好经营管理,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感│
│ │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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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是否有IP谷子经济业务 │
│ │ │
│ │答:您好,公司没有涉及IP谷子经济业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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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问:贵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是什么有战略转型的趋势吗是否采用收并购方式进行转型 │
│ │ │
│ │答:您好,公司将以战略规划为指引,持续聚焦主业,激发业务创新动力,努力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感谢您的关注│
│ │,谢谢。 │
├──────┼──────────────────────────────────────────────────┤
│11-20 │问:贵公司目前大数据信息产业业务有多少经营额未来公司目标朝那个方向转型,请介绍一下 │
│ │ │
│ │答:您好,公司数智科技业务服务于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国防、智慧仓储、智慧园区等多个核心领域。公司│
│ │主营业务为数智科技、电子科技、供应链、汽车经销,相关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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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军工信息化国防动员指挥系统是否可以应用于对外战前准备工作假如沿海地区发生军事│
│ │冲突是否可以做到快速响应 │
│ │ │
│ │答:您好,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智科技、电子科技、供应链、汽车经销。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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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问:贵公司是否涉及ai政务智慧政务业务 │
│ │ │
│ │答:您好,公司数智科技业务服务于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国防、智慧仓储、智慧园区等多个核心领域,从事│
│ │数智赋能整体解决方案的规划、实施、管理及维护等系列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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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问:贵公司的智慧国防业务开展的怎么样贵公司军工信息业务开展的怎么样 │
│ │ │
│ │答:您好,公司数智科技业务服务于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国防、智慧仓储、智慧园区等多个核心领域,相关│
│ │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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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问:海辰储能是否有借贵公司壳上市的计划 │
│ │ │
│ │答:您好,公司没有相关计划,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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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问:贵公司的子公司厦门信达数智主要是什么业务有什么业务进展 │
│ │ │
│ │答:您好,公司数智科技业务致力于建设数智发展生态、打造数科业务品牌,锚定数智企业、数智政务、数智产品│
│ │供应、数智创新、数智生态共五大业务发展方向,通过“平台+数据+生态”三位一体模式,服务于智慧交通、智慧│
│ │城管、智慧国防、智慧仓储、智慧园区等多个核心领域,从事数智赋能整体解决方案的规划、实施、管理及维护等│
│ │系列业务。相关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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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问:贵公司是否设计军工类业务 │
│ │ │
│ │答:您好,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智科技、电子科技、供应链、汽车经销。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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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问:请问公司截至10月31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在定期报告中统一发布股东人数信息,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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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董秘你好,公司全新孙公司国贸数科今年对外贸易额有大幅增长吗未来在对外扩展贸易方面有哪些大动作.谢│
│ │谢 │
│ │ │
│ │答:您好,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数字化智能服务领域的专业化技术交付水│
│ │平与效率,助力公司数智科技板块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积极关注主营业务相关市场政策导向,努力做好经营管理│
│ │,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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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问:贵公司和台湾省是否有业务往来 │
│ │ │
│ │答:您好,公司积极关注主营业务相关市场政策导向,努力做好经营管理,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感谢您的│
│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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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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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8:57│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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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
中金公司系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苏洲炜先生、马丰明先生为前述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
目前中金公司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需要对公司剩余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现苏洲炜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正常进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现委派段良晓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苏洲炜先生继续
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段良晓先生、马丰明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中金公司
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于苏洲炜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f13a7d22-b073-4ab8-b7f8-c55039407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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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9:56│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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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
发出,并于 2025 年 11 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投票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 2025 年 11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细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刊载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 2025 年 11 月 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五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投票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陈弘先生、吴晓强先生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090eb13a-47c6-4690-b475-d243e7f06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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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9:5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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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均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
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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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
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以公司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
第七条 本细则第六条适用于公司其他经理层人员。
第八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九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在任职期间出现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立即停
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经理层在任职期间出现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根据分工原则,授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为行使上述职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总经
理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按各自的分工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二条 总经理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设立公司和/或开立账户存储;(三)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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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八)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并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
(十)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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