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703 恒逸石化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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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12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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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200│ 0.0700│ 0.0700│
│每股净资产(元) │ ---│ 6.4049│ 6.4324│ 6.347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0.2100│ 0.9300│ 0.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64735.38│ 364735.36│ 364734.64│ 364733.5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96.78│ 1896.78│ 1896.78│ 1896.67│
│总股本(万股) │ 366632.16│ 366632.13│ 366631.42│ 366630.2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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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2 19:56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3 17:42 恒逸石化(000703):已累计回购0.80%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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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716781.75 同比增(%):-14.18;净利润(万元):5149.48 同比增(%):-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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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9 除权派息日:2025-06-20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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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44126,增加2.1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2581,减少3.5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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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恒逸石化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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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4-12-26公告,控股股东2024-12-26至2026-09-26通过集中竞价拟增持小于等于5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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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2-10累计质押股数:1840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5.02% 占其持股比:12.│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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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生产和销售精对苯二甲酸(PTA)和聚酯纤维(涤纶)等相关产品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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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12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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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1.0470│ 1.6360│ 0.13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3.3080│ 3.2940│ 3.293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2.3876│ 2.3876│ 2.3877│
│营业收入(万元) │ ---│ 2716781.75│ 12546323.71│ 9481494.48│
│利润总额(万元) │ ---│ 11415.85│ 2950.19│ 26036.1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5149.48│ 23393.93│ 23091.04│
│净利润增长率(%) │ ---│ -87.55│ -46.28│ 11.9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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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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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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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200│
│2024 │ 0.0700│ 0.0700│ 0.1300│ 0.1200│
│2023 │ 0.1300│ 0.0600│ 0.0200│ 0.0100│
│2022 │ -0.3000│ 0.3700│ 0.5000│ 0.2000│
│2021 │ 0.9300│ 0.8300│ 0.6100│ 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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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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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董秘您好,请问近期新加坡市场汽柴油裂解价差情况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Platts数据,截至6月12日,新加坡市场汽油裂解价差约为11.03元/桶,柴油裂解价 │
│ │差约为16.05美元/桶。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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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问:董秘,好!你们2024年年报补发了一份英文版的,是给境外投资机构看的还是什么目的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自2019年年度报告起主动发布英文版年度报告,英文版年度报告以中文版年度报告为│
│ │基础进行翻译,能够方便境外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及发展战略等信息,感谢您对公│
│ │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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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问:请问董秘,近期很多化工产品都开始了涨价,公司产品是否有提价,如果有涨价,是哪些产品涨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价格主要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公司最终利润取决于各产品价差情况,而产品价│
│ │差受产品自身供求关系、原料供给以及季节性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坚持踏实做好主业,以长期、稳│
│ │定、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6-06 │问:请问董秘,公司股票涨一分钱比别的公司涨停都费劲,30多亿的增持也没能扭转公司股价,目前指数已经上涨│
│ │一年,涨超24%,公司股价却仍在下跌途中,面对股价跟跌不跟涨的糟糕表现,如果后期大盘一旦出现大幅调整, │
│ │公司股价继续大跌是显而易见的,到时公司是否还有足够的资金推出更多的增持计划来稳定股价,请公司明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价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并持续积极响│
│ │应监管政策,通过股份回购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等方式多措并举,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
│ │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均有序进行,公司将继续坚持踏实做好主业,以长期、稳定、优良│
│ │的业绩回报股东。感谢您对公司的建议及关注。 │
├──────┼──────────────────────────────────────────────────┤
│06-06 │问:董秘,好!恒逸集团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增持计划已经过去5个月了,增持金额还不到一半宣传的一半, │
│ │请过问他们是否属于忽悠式增持如果不属于,请要求他们在对外宣传的时间内完成增持,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控股股东│
│ │股份增持计划自 2024 年12月26日起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25,000 │
│ │万元,不高于(含)50,000万元。截至2025年4月8日,控股股东恒逸集团累计增持39,347,380股,增持金额为2.33│
│ │亿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恒逸集团将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相关进展请以公│
│ │司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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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问:你好董秘,公司近几年出的维稳股价的措施一点效果没体现出来,反而股价越走越低,只有在推出注销股份的│
│ │当天股价出现了久违的上涨,看来只有注销更多的股份才能挽救公司股价连跌5年的糟糕表现,请问董事会是否考 │
│ │虑加大股份注销力度,来挽回投资者对公司信心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价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并持续积极响│
│ │应监管政策,通过股份回购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等方式多措并举,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
│ │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均有序进行,公司将继续坚持踏实做好主业,以长期、稳定、优良│
│ │的业绩回报股东。感谢您对公司的建议及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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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问:上证指数从去年低点到现在已经反弹700多点,涨幅达到24%以上,超过70%的股票都涨幅翻倍,但公司股价却 │
│ │跌了3%,跑输大盘27%,真是难以理解,面对公司股价如此糟糕表现,经过管理层努力经营后去年业绩却下滑了46%│
│ │,今年一季度业绩更是下滑了87%,可见管理层能力不咋地,公司虽推出了增持回购,但只愿在6元附近增持,而不│
│ │愿意高价增持,给市场传递的信息是公司只值6元,看来唯一提振股价办法就是注销更多股份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价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不同行业股价表现存在结构性差异。石油化工行业产能近几│
│ │年高速扩张,同时受到地缘政治、原油价格波动、消费者预期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供需关系出现错配,2024年及│
│ │2025年一季度石油化工行业面临挑战。公司秉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高新技术为根基、以提质增效为导向的先进│
│ │理念,灵活调整运营策略,稳扎稳打提升主业经营优势。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并持续积 │
│ │极响应监管政策,通过回购股份注销、现金分红、股份回购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等方式多│
│ │措并举,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未来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一如既往积极勤勉尽责、砥砺前行,并│
│ │将在“一滴油,两根丝”发展战略指导下,持之以恒做好生产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坚持踏实做好主业,以长期、│
│ │稳定、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为股东创造更大、更好的价值。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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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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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56│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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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9.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8.95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0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元/股;回
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
五期)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数3,300,350,535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
额,即3,300,350,535股*0.05元/股= 165,017,526.75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
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
09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65,017,526.75元÷3,666,321,624股=0.0450090元/股)。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
、送股、转增股本、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调整后的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派送现金股利。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公司回
购价格上限=9.00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4500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9.00元/股-0.05元/
股=8.95元/股。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8.9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0日开始生效。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3672fb3d-6f44-4ccf-89e5-5223d47f25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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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56│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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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恒逸转债”转股价格:9.20元/股
2、调整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9.15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0日
4、暂停转股开始日期:2025年6月11日
5、恢复转股开始日期:2025年6月20日
一、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恒逸转债”)
,转股价格11.50元/股,可转债于2020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1年6月29日刊载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5)。
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2年7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7)。
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1.00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4年6月20日刊载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1元/股向下修正为9.20元/股,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9日起生效,相关事项详见2024年11月1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二、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一)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恒逸转债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因
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价发生变化时,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
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数3,300,350,535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
额,即3,300,350,535股*0.05元/股= 165,017,526.75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
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
09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65,017,526.75元÷3,666,321,624股=0.0450090元/股)。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9.20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4500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
/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公式,P1=P0-D=9.20元/股-0.05元/股=9.15元/股。“恒逸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0日开始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aa5f12c9-ab67-4de9-87af-2f87ad2101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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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52│恒逸石化(00070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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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5,971,089股后的3,300,350,535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165,017,526.75元=3,300,350,535股*0.05元/股。因公司
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09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即0.0450090元/股= 165,017,526.75÷3,666,321,624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500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
0.0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5,971,089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
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数3,300,350,5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65,017,526.7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2、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
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3、公司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转股期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转股期为2023
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鉴于公司将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恒逸转债”及
“恒逸转2”自2025年6月1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止暂停转股。因此,公司现有总股本为3,666,321,624股。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
数3,300,350,5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其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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