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709 河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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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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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50│ 0.0477│ 0.0200│ 0.0462│
│每股净资产(元) │ 4.9961│ 4.9780│ 4.9739│ 4.955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3000│ 0.9600│ 0.3400│ 0.9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33541.24│ 1033541.24│ 1033541.24│ 1033541.2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70.87│ 170.87│ 170.87│ 170.87│
│总股本(万股) │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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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1-16 16:22 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详见后)│
│●最新报道:2026-03-02 20:00 河钢股份(000709)2026年3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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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9654221.12 同比增(%):8.05;净利润(万元):82296.93 同比增(%):4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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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6 除权派息日:2025-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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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2-13,公司股东户数228340,减少1.4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231601,减少0.6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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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河钢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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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钢铁产品、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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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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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8410│ 0.5870│ 0.2950│ 0.93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626│ 1.5453│ 1.5447│ 1.527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1268│ 2.1270│ 2.1274│ 2.1274│
│营业收入(万元) │ 9654221.12│ 6630836.18│ 3254136.76│ 12161651.98│
│利润总额(万元) │ 116869.66│ 79154.90│ 32776.30│ 92430.3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2296.93│ 59807.16│ 23224.02│ 70743.20│
│净利润增长率(%) │ 44.71│ 44.75│ 46.01│ -34.7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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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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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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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650│ 0.0477│ 0.0200│
│2024 │ 0.0462│ 0.0363│ 0.0300│ 0.0100│
│2023 │ 0.0900│ 0.0600│ 0.0400│ 0.0200│
│2022 │ 0.1300│ 0.1110│ 0.0940│ 0.0300│
│2021 │ 0.2400│ 0.2090│ 0.13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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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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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问:请问公司最新一期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截止2026年2月13日最新一期的股东人数为228,340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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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问:你好董秘,公司在往新材料方向转型,研发投入高于行业水平,麻烦介绍一下公司有哪些新材料的技术,以及│
│ │技术进展和应用情况感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研发重点主要是围绕高端钢铁材料、钒钛新材料、绿色低碳技术、智能化水平提│
│ │升等方向开展,不断加强客户在钢铁材料应用方面的的全方位服务水平提升,积极为客户提供材料应用的实际解决│
│ │方案,持续推进“钢铁向材料,制造向服务”的深度转型。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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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问:董秘你好,硅钢片作为电力电网中变压器的核心部件,请问公司有没有涉及硅钢片的业务能不能介绍一下,谢│
│ │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为下游硅钢深加工企业生产热轧硅钢基板,是某些硅钢片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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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问:你好董秘,新闻上说华龙一号核电要加速了,请问贵司与华龙一号在核电领域存在业务合作吗能介绍一下合作│
│ │情况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为华龙一号核电项目的建设供应了部分品种的钢材产品,并围绕产品供应提供了全│
│ │方位服务,产品质量和产品服务得到了高度认可。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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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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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6:22│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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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4HBIS01
债券代码:148581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16日
付息日:2026 年 1月 19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1月 18日至 2026 年 1月 17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支付
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至 2026年 1月 17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4HBIS01
4、债券代码:148581
5、债券余额:15.00 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为 3.00 年固定利率债券。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2.98%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月 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7 年 1月 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1、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4HBIS01”在本计息期内的票面利率为2.98%。每10张“24HBIS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付息为人民币 29.80 元
(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3.84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
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9.8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16日
2、债券付息日:2026 年 1月 19日
3、债券除息日:2026 年 1月 19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98%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1月 18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月 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24HBIS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
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
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 年 12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联系人:梁柯英
电话:0311-66770709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
联系人:刘重庆、李承睿
电话:010-5605227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145315ad-3c60-4de0-b838-47009b282e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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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04│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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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c1dd8143-e2b1-4263-84ff-ea86bfca7e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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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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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河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
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2:3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其中,不
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97人,代表股份数为6,871,950,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84%。均以网络投票
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93人,代表股份数为176,713,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5%,均以网络
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验证。本次股东会没有
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议案 3: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 12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
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
结果,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42,089,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0.4065%;反对 32,216,831股,弃权 2,407,543股。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议案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 140,552,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79.5370%;反对 34,486,956股,弃权 1,673,922股。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议案 3: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 12月)
同意 6,851,688,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051%;反对 11,662,981股,弃权 8,598,977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杨 晨 经办律师:熊孟飞 项颂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1e21add9-e0f9-433a-acc7-c5ba010a3882.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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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20:00│河钢股份(000709)2026年3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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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介绍公司概况
答:河钢股份成立于 2010 年 1月,是由原唐钢股份、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三家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吸收合并组建的特大型钢铁
企业。公司拥有世界钢铁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装备,具备年产 3000 万吨的精品钢材生产能力,同时在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技术
方面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公司生产基地主要在河北省,钢铁产品包括板材、棒材、线材、型材四大类,覆盖汽车、家电、铁路、桥梁
、建筑等重要应用领域。公司生产的冷轧薄板、高强螺纹钢筋、管线钢等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核电用钢
及高强抗震建材打入国内外高端市场。
2. 公司在智能制造方面的开展情况
答:目前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迭代创新,深度赋能钢铁生产、制造、经营的各个方面,正在重塑钢铁制造流程、重构钢铁产业链条。
公司紧紧把握 AI浪潮带来的发展机遇,全面部署、推进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深化拓展生产制造、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产品研发
、绿色低碳五大工作领域和应用场景,积极构建“大模型+小模型”智能体系,推进全流程可测、可视、可预、可控,加快由“单点智
能”向“全域智能”转变,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在钢铁大模型的“加持”下,产线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创新能力均得到有效
提升。例如,公司研发的“一键式智能 RH精炼模型”,可缩短冶炼周期 5%以上。公司先后有 2家工厂和 6个优秀场景荣登国家智能制
造示范工厂、示范场景名单,树立了钢铁行业“智改数转”新标杆。2025 年,公司旗下唐钢新区“新一代冶金流程钢铁智能工厂”和
邯钢邯宝公司“深度定制化的钢铁智能工厂”荣登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
3. 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
答:公司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我国钢铁行业实现绿色转型的
样板。唐钢新区、邯宝公司、承德钒钛 3家单位获评河北省首批“碳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唐钢新区、邯宝公司、邯钢新区、
邯钢华丰等 4家单位入选钢铁行业“双碳最佳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企业”,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2025 年,
公司发布了汽车板和热轧钢筋 EPD 报告,完成多款产品碳足迹核算。在唐钢新区建成 CO?变压吸附、钢渣固碳两项千吨级 CCUS 示范
工程,实现了从“碳减排”到“价值创造”的历史性跨越。
4. 河钢集团旗下的其他资产是否有计划注入上市公司?
答:现阶段河钢集团暂无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计划。
5. 公司在提高产品盈利水平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公司将坚持以提升钢铁主业盈利能力为核心,强化业绩考核与价值创造导向,在稳产高效、极致成本、产品升级、品牌建设、
精益协同等方面采取措施,以更优的指标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例如:构建高效稳定的生产秩序,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推动铁水资源向
高效益产品配置,提升钢轧协同效率与品种结构优化水平;通过推进全工序精益降本、全流程压降质量成本、专业系统协同降费等进行
极致成本攻关。通过增量订单向高附加值产线倾斜,提高重点产品销量目标、做优做强客户服务等,不断提升产品售价与创效能力。
6. 公司后续的钢材出口方面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答:未来公司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争取实现出口业务的持续增长:一是充分借助河钢集团在海外市场长期积累的品牌知名度和成熟的
渠道资源,加大产品出口力度;二是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与国外知名车企、家电品牌的绿钢认证等,逐步深化与海外高端客户的合
作,并主动开发新客户。
7. 公司如何看待铁矿石后期的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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