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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0709 河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650│ 0.0477│ 0.0200│ 0.0462│ 0.0363│ 0.0300│ │每股净资产(元) │ 4.9961│ 4.9780│ 4.9739│ 4.9556│ 4.9528│ 4.949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3000│ 0.9600│ 0.3400│ 0.9300│ 0.7300│ 0.57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33541.24│ 1033541.24│ 1033541.24│ 1033541.24│ 1033541.24│ 1033541.2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70.87│ 170.87│ 170.87│ 170.87│ 170.87│ 170.87│ │总股本(万股) │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 │●最新公告:2026-04-09 16:50 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付息公告( │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01 20:00 河钢股份(000709)2026年4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9654221.12 同比增(%):8.05;净利润(万元):82296.93 同比增(%):44.7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6 除权派息日:2025-07-17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235549,增加2.35%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10,公司股东户数230148,增加0.7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4-03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河钢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钢铁产品、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8410│ 0.5870│ 0.2950│ 0.9360│ 0.7610│ 0.53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5626│ 1.5453│ 1.5447│ 1.5276│ 1.5334│ 1.525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1268│ 2.1270│ 2.1274│ 2.1274│ 2.1278│ 2.1356│ │营业收入(万元) │ 9654221.12│ 6630836.18│ 3254136.76│ 12161651.98│ 8934619.91│ 5882054.79│ │利润总额(万元) │ 116869.66│ 79154.90│ 32776.30│ 92430.31│ 82017.72│ 59776.4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82296.93│ 59807.16│ 23224.02│ 70743.20│ 56869.27│ 41317.5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4.71│ 44.75│ 46.01│ -34.72│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0650│ 0.0477│ 0.0200│ │2024 │ 0.0462│ 0.0363│ 0.0300│ 0.0100│ │2023 │ 0.0900│ 0.0600│ 0.0400│ 0.0200│ │2022 │ 0.1300│ 0.1110│ 0.0940│ 0.0300│ │2021 │ 0.2400│ 0.2090│ 0.1300│ 0.0400│ └─────────┴───────────┴───────────┴───────────┴───────────┘ 【2.互动问答】 ┌──────┬──────────────────────────────────────────────────┐ │04-03 │问:请问2026年3月31日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截止2026年3月31日的股东人数为235,549户。 │ ├──────┼──────────────────────────────────────────────────┤ │04-03 │问:你好,董秘。我看公司介绍有储能项目,能否介绍一下公司储能业务进展情况,在市场上表现如何未来前景怎│ │ │么样,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资设立的河北大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 │ │的产业化,积极构建储能产业链条,推进钒钛产业与新兴产业耦合发展。大河储能一期项目100 MW/年生产线完成 │ │ │调试以来,运营情况良好,正稳步拓展钒产品在非钢领域的市场应用。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6-04-09 16:50│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5河钢 Y2 债券代码:524208.SZ 付息日:2026年 4月 11日(2026年 4月 11日为休息日,实际付息日顺延至2026年 4月 13日) 计息期间:2025年 4月 11日至 2026年 4月 10日 债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0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4月13日支付202 5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0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5河钢Y2 3、债券代码:524208.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5、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9、票面利率:2.48% 10、计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付息、兑付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 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2025年4月11日 13、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为准 14、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 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 定;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5年3月26日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 报告》(编号:CCXI-20250786D-01),发行人债项评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进 行一次跟踪评级。 17、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监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 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本期债券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 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 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 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 资人承担。 20、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48%,每10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4.80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9.8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4.8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4月10日 2、除息交易日:2026年4月13日 3、债券付息日: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11日为休息日,实际债券付息日顺延至2026年4月13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4月11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48%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4月1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 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 第5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建军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政编码:050023 咨询联系人:梁柯英 咨询电话:0311-66770709 传真电话:0311-66778711 2、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5层 邮政编码:100045 咨询联系人:郭飞蒙 咨询电话:010-58377898 传真电话:010-5837785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08eb688e-9d55-435e-b5cc-7acbb95015fe.PDF ─────────┬───────────────────────────────────────────────── 2026-03-10 18:06│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5 河钢 Y1 债券代码:524154.SZ 付息日:2026 年 3 月 12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3月 12日至 2026 年 3月 11日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11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3月12日支付202 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5河钢Y1 3、债券代码:524154.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5、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9、票面利率:2.70% 10、计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付息、兑付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 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2025年3月12日 13、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3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为准 14、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 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 定;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 一次跟踪评级 17、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监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支行1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 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 64号),本期债券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 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人承担 20、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70%,每10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7.00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1.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7.0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3月11日 2、除息交易日:2026年3月12日 3、债券付息日:2026年3月12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3月12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70%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3月1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 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 第5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建军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政编码:050023 咨询联系人:梁柯英 咨询电话:0311-66770709 传真电话:0311-66778711 2、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5层 邮政编码:100045 咨询联系人:郭飞蒙 咨询电话:010-58377898 传真电话:010-5837785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8170e1c3-a99b-470e-855b-4d9338221284.PDF ─────────┬───────────────────────────────────────────────── 2026-01-16 16:22│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4HBIS01 债券代码:148581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16日 付息日:2026 年 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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