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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2(锦龙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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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0712 锦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200│ 0.3200│ 0.1700│ 0.1390│ -0.1100│ -0.1000│ │每股净资产(元) │ 2.9808│ 2.9940│ 2.8308│ 2.7939│ 2.5259│ 2.678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5900│ 11.1500│ 6.1500│ 5.0700│ -4.0700│ -3.68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9573.41│ 89573.41│ 89573.41│ 89573.41│ 89573.41│ 89573.4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6.59│ 26.59│ 26.59│ 26.59│ 26.59│ 26.59│ │总股本(万股) │ 89600.00│ 89600.00│ 89600.00│ 89600.00│ 89600.00│ 89600.00│ ├─────────┴───────┴───────┴───────┴───────┴───────┴───────┤ │●最新公告:2026-06-30 00:00 锦龙股份(00071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6-03 09:45 异动快报:锦龙股份(000712)6月3日9点40分触及跌停板(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5031.43 同比增(%):392.66;净利润(万元):-1569.42 同比增(%):83.6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76287,减少4.06%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73633,减少3.4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截至2026-02-14累计质押股数:1299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4.50% 占其 │ │持股比:98.08% │ └─────────────────────────────────────────────────────────┘ 【主营业务】 证券公司业务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8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1.0670│ 1.5900│ 0.9460│ 0.6630│ -0.2190│ 3.64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5808│ 0.5995│ 0.4788│ 0.4485│ 0.2042│ 0.311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7853│ 0.7853│ 0.7804│ 0.7804│ 0.7804│ 0.7804│ │营业收入(万元) │ 15031.43│ 92990.56│ 64306.98│ 41724.83│ 3051.09│ 66265.40│ │利润总额(万元) │ -1242.02│ 27877.48│ 14019.07│ 9075.05│ -13062.63│ -1774.7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569.42│ 28348.80│ 15217.35│ 12484.96│ -9573.10│ -8923.0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83.61│ 417.70│ 258.58│ 344.38│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0200│ │2025 │ 0.3200│ 0.1700│ 0.1390│ -0.1100│ │2024 │ -0.1000│ -0.1070│ -0.0570│ -0.1130│ │2023 │ -0.4300│ -0.2920│ -0.1690│ -0.0030│ │2022 │ -0.4400│ -0.2600│ -0.2500│ -0.234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6-30 00:00│锦龙股份(00071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经公司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五)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 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度,不适用绩效薪酬制度。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可以领取会议津贴。 在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的,其从子公司领取的董事薪酬、监事薪酬的标准根据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三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和月度绩效薪酬按月发放。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资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的其他重大变化。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 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 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6d95406-ddd5-42db-a69e-3fe3da1a1e53.PDF ─────────┬───────────────────────────────────────────────── 2026-06-30 00:00│锦龙股份(0007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丹丹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5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73,318,1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5043%。其中:出席现场投 票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46,028,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5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9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为27,289,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5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72,335,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6%;反对 91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弃权 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该提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272,228,8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5%;反对 1,06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98%;弃权 2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63,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94%;反对 1,06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28%;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 该提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72,333,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7%;反对 9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4 %;弃权 7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68,3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84%;反对 91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27%;弃权 7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8%。 该提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 272,292,8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9%;反对 1,00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94%;弃权 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该提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71,845,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3%;反对 1,08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 89%;弃权 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34,8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57%;反对 1,08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93%;弃权 2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0%。 该提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72,201,8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6%;反对 1,0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04%;弃权 7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36,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819%;反对 1,03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95%;弃权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 该提案获通过。 关联股东张丹丹女士回避了对第5项提案的表决,因此张丹丹女士所代表的公司股份354,500股不计入第5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东雪、李海滢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fa12988-a867-49bf-a8c9-6e444a605dbb.PDF ─────────┬───────────────────────────────────────────────── 2026-06-30 00:00│锦龙股份(00071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粤金桥非字第2454号致: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 规则》”),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郭东雪律师与 李海滢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 3.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等相关公告;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本所及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第十届董事会召集。为召集本次股东会,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6月 9日将《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刊登,并以公告的形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会议通知》中已列明了需审议的提案及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与查阅方式。 经查验,上述公告记载有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等。公司 董事会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 14时 30分在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 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公告所载明的内容一致。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提交的账户登记证明、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查验,并根据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246,028,70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 27.4586%。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 249 人,代表股份27,289,39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 3.0457%。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为截至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56人,代表股份 273,318,102股,占公司总股份 30.5043%。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召集人资格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六项提案进行审议并表决,未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任何提案 进行表决。本所律师与股东代表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同对表决票进行了计票、监票,当场清点、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 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据此,在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72,335,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6%;反对9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7 %;弃权 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272,228,8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5%;反对1,06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898%;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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