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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9(燕京啤酒)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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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0729 燕京啤酒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18 00:00 燕京啤酒(0007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说明(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18 07:24 燕京啤酒(000729):4月17日北向资金增持388.59万股,深股 │ │通排名第17(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3-12-31 营业收入(万元):1421285.73 同比增(%):7.66;净利润(万元):64471│ │.44 同比增(%):83.0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1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68225,增加0.49%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4-10,公司股东户数68855,增加0.9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1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燕京啤酒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啤酒产品的开发。 【最新财报】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5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 │每股收益(元) │ 0.2290│ 0.3392│ 0.1823│ 0.0229│ │每股净资产(元) │ 4.9122│ 5.0226│ 4.9457│ 4.786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7300│ 6.9300│ 3.7600│ 0.48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000│ 1.0120│ 0.6510│ 0.17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401│ 1.6693│ 1.5924│ 1.433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520│ 1.5520│ 1.5520│ 1.5520│ │营业收入(万元) │ 1421285.73│ 1241570.08│ 762469.48│ 352617.53│ │利润总额(万元) │ 103910.30│ 138739.44│ 74366.75│ 12613.7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4471.44│ 95604.60│ 51389.49│ 6456.38│ │净利润增长率(%) │ 83.02│ 42.16│ 46.57│ 7373.28│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50956.01│ 250956.01│ 250956.01│ 250956.0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0897.92│ 30897.92│ 30897.92│ 30897.92│ │总股本(万股) │ 281853.93│ 281853.93│ 281853.93│ 281853.9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3 │ 0.2290│ 0.3392│ 0.1823│ 0.0229│ │2022 │ 0.1250│ 0.2386│ 0.1216│ 0.0003│ │2021 │ 0.0810│ 0.2000│ 0.1023│ -0.0390│ │2020 │ 0.0700│ 0.1710│ 0.0955│ -0.0870│ │2019 │ 0.0820│ 0.2270│ 0.1818│ 0.0210│ └─────┴────────┴────────┴────────┴────────┘ 【2.互动问答】 ┌─────┬───────────────────────────────────┐ │04-19 │问:董秘好! │ │ │ 奥运临近,公司是否有计划针对奥运进行市场推广公司面向国际高端品 │ │ │牌的竞争,是否有相应的品牌提升计划公司对国外市场的推广计划目前成效如何│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奥运营销,目前正在按照年度│ │ │营销计划高质量的稳步推进。公司时刻关注市场需求,高度重视高端品牌和市场│ │ │的建设发展,陆续推出狮王等独立高端子品牌,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公司正│ │ │在陆续开发海外空白市场,稳步推进海外市场建设。 │ ├─────┼───────────────────────────────────┤ │04-17 │问:燕京啤酒作为一家国资控股的企业,为什么不相应政策号召,扩大分红呢,│ │ │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高达87亿,账上银行存款就高达70亿,其中定期存单就高达│ │ │51亿,公司本身产能利用率就只有71%,也没必要扩充产能了,把钱分了不好吗 │ │ │目前燕京是主要啤酒企业里面净利润率和分红率最低的企业了,公司没有提升的│ │ │计划吗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运作,在兼顾业│ │ │绩增长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对股东回报始终高度重视,实施连续、稳定│ │ │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现金分红方面,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派发现金36.9亿元。│ │ │2023年度,燕京啤酒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拟派发2.82亿元│ │ │,占当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40%以上。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 │ │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超150%。未来,公司将争│ │ │取继续通过可持续的分红回报股东,和股东一起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并通过不断│ │ │提升公司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回报。 │ ├─────┼───────────────────────────────────┤ │04-16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 │ │ │请问您!2024年4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非常感谢!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6│ │ │8,855户。 │ ├─────┼───────────────────────────────────┤ │04-16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最新股东人数是多少感谢回复。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6│ │ │8,855户。 │ ├─────┼───────────────────────────────────┤ │04-01 │问:董秘您好!请问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呢感谢回复!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6│ │ │8,225户。 │ ├─────┼───────────────────────────────────┤ │03-21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 │ │ │请问您! │ │ │2024年3月2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呀 │ │ │非常感谢您!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6│ │ │7,892户。 │ ├─────┼───────────────────────────────────┤ │03-20 │问:董秘您好!请问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呢感谢回复!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4年3月8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70│ │ │,541户。 │ └─────┴───────────────────────────────────┘ 【3.最新公告】 ─────────┬──────────────────────────────────────────────── 2024-04-18 00:00│燕京啤酒(0007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说明 ─────────┴──────────────────────────────────────────────── 燕京啤酒(0007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82fd9f48-5a7c-4c28-944a-a3e522d4969e.PDF ─────────┬──────────────────────────────────────────────── 2024-04-16 00:00│燕京啤酒(00072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待股东大会审批)(2024年4月) ─────────┴──────────────────────────────────────────────── (草案,待股东大会审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不得为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 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七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 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 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公司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 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公司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 师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第八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根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计委员会; (三)审计委员会对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与评价,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其中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 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 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 15%;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 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必要时应要求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陈述。 第十条 在调查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应对是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相关会计师事 务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应说明原因,董事会不再对有关提案进行审 议。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应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公司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相关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十三条 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 的评价。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性意见的,提交董事会通过后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五条 公司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对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妥善归档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 者销毁。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 第十六条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 的监管要求,切实担负起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公司在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在选聘合 同中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在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信息泄 露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依合同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 质量情况认真调查,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书面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参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董事会应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大会上陈述意见提供便利条 件。 第十九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要求 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等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条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将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被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如有)、审计委员会意见、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公司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 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及具体内容、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费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应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详细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作 出书面报告。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改聘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 第五章 监督及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 审计费用等信息。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下列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 (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 3 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 (三)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 (四)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者选聘的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 (五)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存 在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经股东大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造成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 (三)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承担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 (一)将所承担的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二)审计报告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存在明显审计质量问题的。 (三)其他证明会计师事务所不能胜任审计工作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依据本章规定实施的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6503b153-b231-476a-8c81-f6c3bd9651be.PDF ─────────┬──────────────────────────────────────────────── 2024-04-16 00:00│燕京啤酒(00072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建 ─────────┴──────────────────────────────────────────────── 燕京啤酒(00072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6fc78a4c-e1d3-4cc8-bf04-9e7bda623d21.PDF 【4.最新报道】 ─────────┬──────────────────────────────────────────────── 2024-04-18 07:24│燕京啤酒(000729):4月17日北向资金增持388.59万股,深股通排名第17 ─────────┴──────────────────────────────────────────────── 证券之星消息,4月17日北向资金增持388.59万股燕京啤酒,按当日市值估算,北向资金当日净流入3733.36万元,净流入在深股 通排名第17,增持股数在深股通排名第41。近5个交易日中,获北向资金减持的有3天,累计净减持23.0万股。近20个交易日中,获北 向资金减持的有16天,累计净减持1241.68万股。截至目前,北向资金持有燕京啤酒7888.65万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2.8%。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800010000.shtml ─────────┬──────────────────────────────────────────────── 2024-04-16 17:28│北京控股(00392):燕京啤酒(000729)年度股东应占溢利6.45亿元 同比增长83.02% ─────────┴──────────────────────────────────────────────── 智通财经APP讯,北京控股(00392)发布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燕京啤酒(000729.SZ)实现营业收入142.13亿元(人民 币,下同),同比增长7.66%;燕京啤酒股东应占溢利6.45亿元,同比增长83.02%。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03327.html ─────────┬──────────────────────────────────────────────── 2024-04-16 13:56│华福证券:给予燕京啤酒(000729)买入评级,目标价位11.5元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刘畅,张东雪,林若尧近期对燕京啤酒进行研究并发布了研究报告《盈利能力快速提升,提效改革加速兑现 》,本报告对燕京啤酒给出买入评级,认为其目标价位为11.50元,当前股价为9.31元,预期上涨幅度为23.52%。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600023643.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 融券余额│ 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万元)│ ├──────┼──────┼──────┼──────┼──────┼──────┤ │2024-04-18 │ 46558.94│ 2054.70│ 1324.67│ 2.35│ 47883.61│ │2024-04-17 │ 46752.15│ 1620.98│ 1348.87│ 49.96│ 48101.01│ │2024-04-16 │ 48032.06│ 2104.84│ 965.30│ 19.29│ 48997.36│ │2024-04-15 │ 48455.09│ 2401.34│ 826.80│ 2.13│ 49281.89│ │2024-04-12 │ 48019.24│ 1888.18│ 804.99│ 1.23│ 48824.24│ │2024-04-11 │ 47342.06│ 1335.11│ 836.15│ 3.60│ 48178.21│ │2024-04-10 │ 48275.28│ 634.06│ 837.12│ 3.55│ 49112.40│ │2024-04-09 │ 48267.39│ 603.22│ 835.19│ 7.38│ 49102.58│ │2024-04-08 │ 48057.20│ 555.45│ 770.68│ 2.95│ 48827.88│ │2024-04-03 │ 48012.45│ 792.81│ 754.31│ 1.50│ 48766.75│ │2024-04-02 │ 48230.73│ 805.49│ 773.22│ 1.63│ 49003.95│ │2024-04-01 │ 48574.61│ 1163.74│ 766.59│ 1.84│ 49341.21│ │2024-03-29 │ 48841.33│ 843.84│ 729.46│ 5.63│ 49570.79│ │2024-03-28 │ 48685.67│ 711.12│ 730.87│ 7.95│ 49416.54│ │2024-03-27 │ 48539.53│ 867.23│ 676.39│ 1.53│ 49215.91│ │2024-03-26 │ 48208.29│ 694.89│ 710.66│ 2.45│ 48918.95│ │2024-03-25 │ 48762.49│ 335.56│ 697.11│ 3.77│ 49459.60│ │2024-03-22 │ 48926.81│ 1001.94│ 687.54│ 2.28│ 49614.35│ │2024-03-21 │ 48580.40│ 775.70│ 758.83│ 2.19│ 49339.22│ │2024-03-20 │ 48622.97│ 644.17│ 773.07│ 1.03│ 49396.04│ │2024-03-19 │ 48979.83│ 732.86│ 810.21│ 16.90│ 49790.04│ └──────┴──────┴──────┴──────┴──────┴──────┘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 │处理日期 │2024-02-23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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