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729 燕京啤酒 更新日期:2025-07-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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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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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69│ 0.3750│ 0.4570│ 0.2690│
│每股净资产(元) │ 5.2454│ 5.1867│ 5.2692│ 5.181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200│ 7.4200│ 8.9800│ 5.3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50960.67│ 250960.67│ 250960.67│ 250960.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0893.27│ 30893.27│ 30893.27│ 30893.27│
│总股本(万股) │ 281853.93│ 281853.93│ 281853.93│ 2818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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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7 16:38 燕京啤酒(00072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0 20:00 燕京啤酒(000729)2025年7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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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7-08 预告业绩:业绩预增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150万元至11373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0%至50%。扣非后 │
│净利润92604.00万元至10001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25.00%-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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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82683.00 同比增(%):6.69;净利润(万元):16527.57 同比增(%):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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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9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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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47401,增加1.8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20,公司股东户数46558,增加8.5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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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燕京啤酒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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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啤酒产品的开发。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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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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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730│ 0.9040│ 1.1680│ 0.91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8522│ 1.7936│ 1.8971│ 1.809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520│ 1.5520│ 1.5520│ 1.5520│
│营业收入(万元) │ 382683.00│ 1466701.69│ 1284613.96│ 804580.28│
│利润总额(万元) │ 28381.14│ 157171.87│ 176502.03│ 103537.8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6527.57│ 105567.85│ 128808.79│ 75821.61│
│净利润增长率(%) │ 61.10│ 63.74│ 34.73│ 47.5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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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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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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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569│
│2024 │ 0.3750│ 0.4570│ 0.2690│ 0.0364│
│2023 │ 0.2290│ 0.3392│ 0.1823│ 0.0229│
│2022 │ 0.1250│ 0.2386│ 0.1244│ 0.0003│
│2021 │ 0.0810│ 0.2000│ 0.1023│ -0.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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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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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问:你好董秘,今年分红日是哪天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和支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 │
│ │配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相关事宜,请关注公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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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今年上半年已经结束,敬请发布截至今天公司股东户数信息。谢谢!敬祝工作愉快!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 47,40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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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您好,请问截至6月30日收盘后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7,40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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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问:请问贵公司倍斯特汽水营收对应归类也哪一类主营业务营收贵公司披露主营业务“其他”包含“茶饮料、矿泉│
│ │水”,请问倍斯特是归类在茶饮料中还是归类“其他”除“茶饮料矿泉水”外的其他中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基于交易模式及会计准则规范,倍斯特汽水营收按茶饮料品类实施财务归集│
│ │。该产品作为公司创新战略支点,承载双重使命:其一,构建啤酒品类外延矩阵,拓展品牌价值边界;其二,优化│
│ │消费场景覆盖体系,实现全客群渗透与全时段触达。此举不仅强化公司在饮品市场的战略纵深,更以年轻化产品矩│
│ │阵加速品牌焕新,形成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协同发展的增长飞轮,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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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问:您好,请问截至6月20日收盘后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6,55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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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呢感谢回复!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6,55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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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敬请发布截至今天6月上旬末公司股东户数信息。谢谢!工作愉快!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2,88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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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网上看到燕京啤酒投资南通如东啤酒基地事宜,为什么贵公司没有在交易所公告是没达到披露标准吗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关 │
│ │注董事会在上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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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您好,请问截至6月10日收盘后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感谢您对燕京啤酒的关注与支持!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2,88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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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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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38│燕京啤酒(00072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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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 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6,150万元-113,732万元 盈利:75,821.61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0.00%-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92,604万元-100,013万元 盈利:74,083.48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5.00%-35.0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766元/股-0.4035元/股 盈利:0.269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
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上半年,燕京啤酒在党建引领下,在首季“开门红”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效能、高质量发展态势,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150 万元至 113,73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0%至 50%。
报告期内,公司以系统性变革为牵引,构建了多维度的价值创造体系;通过深耕九大变革,形成协同效应,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市
场活力不断增强。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492beb9a-df87-47f1-aeff-f6d79fc592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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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1:34│燕京啤酒(00072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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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00072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49b3a484-9cca-4bc5-a91c-5bc669cdb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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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1:34│燕京啤酒(00072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经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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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月经 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
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的
,公司可以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和 70%以下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
会审议;
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八)公司向其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
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及其对应新增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会
审议:
1、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其他担保事项。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条 本制度第五条所述以外的其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七条 公司决定提供担保前应采取必要措施认真调查担保申请人(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核查担保申请人的资信情
况。公司相关部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
法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经总经理同意后向董事会提出可否提供担保的书面报告。
第八条 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信用情况,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
上,依法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十条 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第十二条 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遵守《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规定回避表决。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事项,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内有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和重大担保事项按照规定进行说明。
第四章 对外担保合同的管理
第十四条 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项目,应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应依据《民法典》《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明确约定债权范围或限额、担保责任范围、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限。
第十五条 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调查了解贷款企业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银行账户资金出入情况、项目实施
进展情况等,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
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应当采取有效
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六条 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及时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十七条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
第五章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对外担保事项的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按规定
向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十九条 当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
形的,公司应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在知悉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人的,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的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前款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本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
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对在担保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或
不按规定管理担保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公司将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须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及时偿债,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采取追讨、诉讼、财产保全、责
令提供担保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承诺,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
份,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的除外。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f6755820-3c4f-4eaf-96e5-50dcfe06a012.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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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20:00│燕京啤酒(000729)2025年7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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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的消费趋势越来越健康,公司有生产这方面的产品吗?
答:公司的主要产品中包含九龙斋酸梅汤和纳豆相关制品。其一,九龙斋酸梅汤是北京老字号产品,道光三十二年刊《燕京岁时记
》载:“酸梅汤以前门九龙斋为京都第一”。解油腻,喝九龙斋”,也非常符合现代人健康需求,更加契合餐饮消费情景。其二,燕京
牌纳豆是以大豆为原料,经纳豆芽孢杆菌发酵制成的大豆深加工制品,富含人体必需氨基酸、维生素以及钙、铁、钾、维生素 K2等营
养成分,且这些营养元素易被人体吸收,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此外,公司还研发了燕京牌纳豆胶囊,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
准的纳豆类国食健字保健食品,其标志性成分包含粗多糖、纳豆芽孢杆菌和纳豆激酶,具备免疫调节的保健功能。以上产品均能满足消
费者对健康产品的追求。
2、关于市场拓展与业务推进
答:在市场拓展与业务推进上,公司从产品、渠道和区域三方面协同发力。产品端,持续加大 U8产品体系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竞
争力,同时加大罐装产品推广力度,重点发力零售渠道,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渠道端,深化品销协同策略,线下强化终端铺货,
提高产品市场覆盖率;线上拓展即时零售渠道,打破传统渠道壁垒,构建全渠道销售网络,提升销售效率与消费者购物体验。区域端,
在百县工程基础上新增百城工程,深入挖掘强势市场增长潜力;通过“总分共建”模式强化空白市场布局,推动公司业务在全国范围内
的均衡发展。
3、公司新推出汽水产品有何优势?
答:公司新推出的汽水产品在以下方面具备优势。在渠道方面,充分利用现有成熟啤酒渠道网络,聚焦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现饮
场景快速铺货。消费组合上,打造“啤酒+汽水”模式,契合餐饮场景中消费者多元化饮品需求。品牌与市场定位层面,依托燕京啤酒
品牌优势,精准锁定年轻消费群体,挖掘产品“倍爽倍欢乐”的情感价值,与年轻消费者建立情感共鸣,通过多元营销加强互动,提升
品牌在年轻群体中的影响力与美誉度。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10/12241308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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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3:05│西南证券:给予燕京啤酒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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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研报指出,燕京啤酒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0%-50%,Q2利润延续高增,受益于大单品U8销量增长及“百城工程”
推进。公司通过饮料业务拓展和即时零售渠道布局提升市场份额,管理改革持续深化,预计未来业绩有望持续增长,维持“买入”评级
。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710000173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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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20:00│燕京啤酒(000729)2025年7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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