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752 *ST西发 更新日期:2026-10-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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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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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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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841│ 0.0287│ 0.5460│ 0.5494│ 0.0985│ 0.0263│
│每股净资产(元) │ 2.4112│ 2.3549│ 2.3272│ 2.3306│ 1.3110│ 1.238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5500│ 1.2200│ 34.7700│ 68.9200│ 17.2300│ 2.6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6375.85│ 26375.85│ 26375.85│ 26375.85│ 26375.85│ 26375.8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 ---│
│总股本(万股) │ 26375.85│ 26375.85│ 26375.85│ 26375.85│ 26375.85│ 263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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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9-28 20:12 *ST西发(000752):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8-22 01:31 图解*ST西发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3.28%(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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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19995.81 同比增(%):1.39;净利润(万元):2217.52 同比增(%):-1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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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9-12 10转增14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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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8-20,公司股东户数15295,减少2.52%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15690,减少3.4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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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啤酒的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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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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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670│ 0.0850│ 0.5030│ 0.3840│ 0.2530│ 0.14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9207│ -0.9770│ -1.0048│ -1.0013│ -1.4522│ -1.524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695│ 2.0695│ 2.0695│ 2.0695│ 1.5008│ 1.5008│
│营业收入(万元) │ 19995.81│ 9865.65│ 43331.17│ 32512.53│ 19722.17│ 10385.04│
│利润总额(万元) │ 5450.36│ 2233.15│ 29341.96│ 27731.13│ 5701.69│ 2252.3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217.52│ 755.92│ 14400.20│ 14490.70│ 2598.35│ 693.17│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4.66│ 9.05│ 449.70│ 503.98│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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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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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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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0841│ 0.0287│
│2025 │ 0.5460│ 0.5494│ 0.0985│ 0.0263│
│2024 │ 0.0993│ 0.0910│ 0.0380│ 0.0030│
│2023 │ -0.0977│ -0.2000│ -0.1500│ -0.1100│
│2022 │ -0.2993│ -0.1600│ -0.07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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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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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0:12│*ST西发(000752):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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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60),公司管理人定于 2026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送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情况统计表》。公司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情况及议程
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一)管理人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二)》进行介绍说明;(二)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三)管理人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介绍说明;
(四)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及表决。
本次会议由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参会人员包括:已依法申报债权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西藏发展债权人、债务
人代表、职工代表、管理人代表。
二、 会议表决情况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 12:00,经审核认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均已完成签到且完成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二)》的表决结果因西藏发展债权人中不存在对西藏发展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优
先债权组,因此本次会议仅设普通债权组表决。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 10 家,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
权总额共计 426,496,884.31 元。其中:表决同意《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二)》的债权人为 10 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
债权人数 1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426,496,884.31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二)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因西藏发展债权人中不存在对西藏发展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优
先债权组,因此本次会议仅设普通债权组表决。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 10 家,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
权总额共计 426,496,884.31 元。其中:表决同意《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 10 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
债权人数 1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426,496,884.31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综上,上述表
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及第八十四条之要求,上述两项议案均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 风险提示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572b2aeb-fc9f-4243-b330-4e46297b6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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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0:12│*ST西发(000752):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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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出资人组会议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 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管理人,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罗希先生。
(五)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出资人组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4 人,代表股份 68,672,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2 人,代表股
份 68,671,9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59%。
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072,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07
2,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
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3 人,代表股份 52,600,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27%。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1 人,代表股份 52,599
,7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24%。
4. 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代表通过现场、通讯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现场会议进
行了见证。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129,27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86%;反对 537,501 股,占出席本次
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7%;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关联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盛邦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3,
613,192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 12.74%。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72,257 股,占出席本次
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57,013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7%;反对
537,501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4. 审议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西藏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公司重整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1、律师姓名:彭月、陈艺
3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fe26d58a-6f2b-4927-875b-921b4238c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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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0:10│*ST西发(000752):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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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14 号指引》)、《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
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
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
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
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管理人召集召开。
2026年 4月 24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藏 01破申 4号《民事裁定书》和(2026)藏 01破 1号《决定书》,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 9
月 12日,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以下
简称“《会议通知》”)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并
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出席人员、投票程序、审议事项及内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号天府国
际金融中心 4号楼 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希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9月 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的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企业破产法》《14 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管理人,召集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1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8,672,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6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核查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签名册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3%。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为 2026年 9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
其代理人。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最终投票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12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68,671,97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6.0359%。3. 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为16,072,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6,072,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
9%。
4.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13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52,600,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 19.9427%。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人代表及本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均具有参加本次会议的
合法资格。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鉴于出席人员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仅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
证其身份,故在上述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出席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
案或提出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就会议通知中载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并按《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当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其后,公司对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公告的议案一致。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8,129,2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6%;反对 537,5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827%;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6,072,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2,057,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7%;反对 537,501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关联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14
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2bcdae6e-567e-49ac-a850-9dc0d4b9d156.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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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 01:31│图解*ST西发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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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营收2.0亿元微增1.39%,归母净利降至2217.52万元,同比下滑14.66%。第二季度单季营收1.01亿
元增8.49%,但归母净利润1461.6万元同比降23.28%。值得关注的是,公司扣非净利润表现亮眼,半年度及单季分别增长138.39%和138.
5%,显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所修复。公司负债率控制在18.7%,毛利率达40.88%。...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822000018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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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0:06│异动快报:*ST西发(000752)6月26日10点0分触及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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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000752)于6月26日10点触及跌停板,所属非白酒板块整体下行。该股涉及啤酒及西藏概念业务。资金流向方面,6月25
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9.29万元,占成交额13.96%;游资净流入67.04万元,散户净流入342.25万元。近5日资金流向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已披露,仅供参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626000127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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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0│*ST西发(000752):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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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000752.SZ)公告,公司于6月22日收到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出具的《解除留置通知书》,罗希先生的留置措施已解除
。目前,罗希先生已恢复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副董事长不再代履职。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治理结构恢复正常
运转。此次变动利好公司治理稳定,投资者可关注后续经营表现。...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255638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6-05-06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3.70 成交量(万股):2587.85 成交额(万元):26015.76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公司 │ 863.05│ 1364.9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766.16│ 378.7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 739.67│ 0.0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凤阳东华路证券营业部 │ 414.89│ 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黄陂南路证券营业部 │ 386.53│ 385.29│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公司 │ 863.05│ 1364.9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28.70│ 897.6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南分公司 │ 0.00│ 633.3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证券营业部 │ 0.00│ 516.8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0.00│ 505.19│
└───────────────────────────────┴────────────┴────────────┘
●交易日期:2026-04-03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4.96 成交量(万股):1533.46 成交额(万元):15672.44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大道证券营业部 │ 512.04│ 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东路证券营业部 │ 461.15│ 0.00│
│机构专用 │ 442.61│ 311.3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证券营业部 │ 425.80│ 612.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滨江南路证券营业部 │ 286.59│ 315.73│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珠西路证券营业部 │ 80.09│ 1095.5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象山靖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138.03│ 663.9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 12.09│ 638.6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证券营业部 │ 425.80│ 612.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6.52│ 419.38│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6-04-07 │处罚披露日 │--- │
├────────┼───────────────────┼────────┼───────────────────┤
│立案类型 │董监高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立案调查中 │
├────────┼───────────────────┴────────┴───────────────────┤
│违法事实 │--- │
├────────┼────────────────────────────────────────────────┤
│处罚决定 │--- │
└────────┴────────────────────────────────────────────────┘
┌────────┬───────────────────┬────────┬───────────────────┐
│立案日期 │2023-11-15 │处罚披露日 │2024-12-09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西藏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一、西藏发展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 │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
│ │ 1、关联关系情况 │
│ │ 涉案期间,闫清江曾任西藏发展董事长、董事,魏晓刚曾任西藏发展董事、财务总监,闫清江整体负责调│
│ │配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绿色)非生产经│
│ │营性资金调度,魏晓刚根据闫清江安排管理天地绿色、拉萨啤酒在成都的银行账户。王坚持有某境外上市公司│
│ │权益并对其具有重大影响,该上市公司境内经营实体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员工负责天地绿色、西藏福地天│
│ │然饮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地包装)、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啤酒)、西藏福地天然饮│
│ │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地产业)采购信息统计和财务记账。牟春华在前述境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天│
│ │地绿色担任董事,受王坚和闫清江安排负责管理调配天地绿色、拉萨啤酒在拉萨非生产经营性资金,负责青稞│
│ │啤酒、福地产业、福地包装财务用印审批。西藏发展时任董事会秘书、西藏发展和拉萨啤酒部分员工社保挂靠│
│ │四川省大川高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川高新),大川高新公章及营业执照由拉萨啤酒成都办事处 │
│ │保管,公司多家银行开户资料填写的财务联系人为魏晓刚。大川高新、青稞啤酒银行网银U盾由西藏发展、拉 │
│ │萨啤酒工作人员操作使用,大川高新由王坚、闫清江等控制。西藏福地天然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地 │
│ │饮品)曾由福地产业100%持股,拉萨啤酒提供资金给福地饮品归还贷款。此外,上述公司还存在公司注册地址 │
│ │关联、人员任职交叉等情形。西藏好物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好物)是罗希控制的公司,罗希任西藏发│
│ │展、拉萨啤酒董事长。 │
│ │ 根据2005年《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
│ │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天地绿色、大川高新、青稞啤酒 │
│ │、福地包装、福地产业、福地饮品、西藏好物是西藏发展的关联法人。 │
│ │ 2、关联交易情况 │
│ │ 2016年至2019年,天地绿色、青稞啤酒、大川高新、福地产业、福地包装、福地饮品等6家西藏发展关联 │
│ │方与西藏发展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发生大额关联交易,具体如下:2016至2019年,发生关联交易137,484.39万│
│ │元、205,027.88万元、116,352.95万元、158,160.25万元,分别占西藏发展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26%、259│
│ │.95%、311.00%、4454.71%。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同期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6,000万元、22,996.51万元 │
│ │、11,600万元、7,694万元。 │
│ │ 2021年3月,拉萨啤酒与西藏发展关联方西藏好物签订总经销合同。2021至2022年,西藏好物与拉萨啤酒 │
│ │发生关联交易17,994.10万元、24,572.15万元,分别占西藏发展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43%、798.27%。 │
│ │ 上述关联交易,西藏发展未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 │露,导致西藏发展2016年至2019年、2021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
│ │性资金占用及有关承诺事项 │
│ │ 1.未按规定披露储小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 2017年8月西藏发展向吴小蓉借款2980万。2017年12月西藏发展和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 │成实业)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2018年2月王承波召集西藏发展有关董 │
│ │事商议向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汶锦)借款事项,并以西藏发展法定代表人身份签订《人民币资│
│ │金借款合同》,以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法定代表人身份签订《保证合同》,当日四川│
│ │汶锦将1.5亿元转入西藏发展,王承波以西藏发展名义向四川汶锦出具了收据。2018年4月西藏发展和天易隆兴│
│ │、王承波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借款2,800万元。2018年5月,谭昌彬、吴刚以西藏发展名义│
│ │与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阿拉丁控股)签订《借款合同》,阿拉丁控股将8,000万元转入西藏发展│
│ │控股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1月,西藏发展向永成实业开具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电子商业承兑汇 │
│ │票合计3,500万元。通过上述借款和商业承兑汇票,储小晗及其关联公司和个人非经营性占用西藏发展大额资 │
│ │金,2017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3,991万元,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26,075.39万元。西藏发展对上│
│ │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在2017年和2018年年报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
│ │ 2.未按规定披露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和罗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盛邦)、西藏启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西藏启迪)、西藏信息产│
│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息)、成都众志道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志道禾)是罗希控制的公司。│
│ │西藏盛邦为西藏发展控股股东。根据2005年《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
│ │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西藏盛邦、西藏启迪、西藏信息、众志道禾是西藏发展的关联法人。涉案期│
│ │间,西藏盛邦及罗希以直接借款、预付款合作、预付账款等名义发生关联交易且非经营性占用西藏发展大额资│
│ │金。 │
│ │ 3.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
│ │ 2022年4月,西藏盛邦、罗希以出具承诺函的形式,加入王坚等人与拉萨啤酒之间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 │
│ │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承诺为青稞啤酒、福地产业、福地包装、天地绿色涉及拉萨啤酒合计4.55亿元的债务承担│
│ │还款责任。2022年5月,西藏盛邦、罗希向拉萨啤酒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愿对上述欠款的支付承担无限连带责 │
│ │任(含连带责任保证)。西藏发展未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上述承诺履行情况,构成重大遗漏。 │
│ │ (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及资产使用受限情况 │
│ │ 1.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 │
│ │ 2019年3月福地产业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签订《贷款合同》申请贷款1亿元,拉萨啤酒│
│ │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西藏发展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73%。上述担保事项,西藏发展未履行内│
│ │部决策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
│ │ 2.未按规定披露资产使用受限情况 │
│ │ 针对前述福地产业与西藏信托的贷款使用,根据闫清江安排,牟春华安排人员在中信银行为拉萨啤酒开立│
│ │专用银行账户,西藏信托、拉萨啤酒、中信银行就该银行账户管理签署《客户资金监管协议》,协议中限制了 │
│ │贷款资金的用途,对外支付收款方及支付方式。2019年3月15日,西藏信托按约定将1亿元资金经福地产业银行│
│ │账户转入拉萨啤酒专用账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19年12月31日,拉萨啤酒该银行账户余额10,032.00万元, │
│ │在西藏发展2019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占同期资产总额的11.11%。 │
│ │ 二、西藏发展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中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 │ (一)虚构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 │
│ │ 2017年6月,相关人员虚构拉萨啤酒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征包装)的《纸箱采购合作协议 │
│ │》,魏晓刚安排人员开立并控制使用远征包装银行账户,从魏晓刚等控制的拉萨啤酒银行账户向远征包装银行 │
│ │账户转账3,800万元,上述资金经过同样由闫清江、魏晓刚等人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回拉萨啤酒形成资金闭环。 │
│ │上述事项无真实经济业务发生,实质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西藏发展将上述事项披露为对远征包装的预付款1,│
│ │800万元、其他应收款2,100万元,导致西藏发展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预付账款1,800万, │
│ │同时上述其他应收款性质与真实情况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
│ │ (二)违法分配利润抵消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 │ 2018年拉萨啤酒董事会分别向西藏发展和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脉青枫)合计分配│
│ │利润9,500万元,其中分配给金脉青枫的9,500万元由金脉青枫委托大川高新代收。经查,分配利润时金脉青枫│
│ │未向拉萨啤酒原股东CARLSBERGINTERNATIONALA/S(以下简称嘉士伯国际)支付股权收购款,也未完成股权受让 │
│ │;嘉士伯国际仍为拉萨啤酒股东,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决议未取得嘉士伯国际派驻董事同意;金脉青枫与大川高│
│ │新不存在委托代收协议;闫清江等测算有9,500万元利润分配款可使大川高新当年年末非经营性占用余额显著 │
│ │降低。 │
│ │ (三)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
│ │ (四)有关事项未按规定记账 │
│ │ 三、西藏发展未及时披露重大对外借款及天易隆兴所持西藏发展10.65%股权被冻结事项 │
│ │ (一)未及时披露重大对外借款 │
│ │ 西藏发展2018年2月向四川汶锦借款1.5亿元,2018年5月向阿拉丁控股借款8,000万元,上述两笔借款分别│
│ │占西藏发展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02%和10.14%。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
│ │三十条第二款第四项、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披露。向四川汶│
│ │锦1.5亿元借款西藏发展迟至2018年11月披露,向阿拉丁控股8,000万元借款西藏发展迟至2018年9月披露。 │
├────────┼────────────────────────────────────────────────┤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
│ │规定,我会决定: │
│ │ 一、对西藏发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
│ │ 二、对王坚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 │ 三、对罗希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罚款300万元│
│ │、500万元。 │
│ │ 四、对闫清江、魏晓刚给予警告,分别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
│ │ 五、对牟春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 │ 六、对陈婷婷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 │ 七、对唐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对王承波、谭昌彬给予警告,分别并处│
│ │以30万元罚款。 │
│ │ 鉴于当事人王承波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
│ │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我会决定:对王承波采取终 │
│ │身市场禁入措施。 │
└────────┴────────────────────────────────────────────────┘
【交易所问询】
┌────────┬───────────────────┬────────┬───────────────────┐
│公告日期 │2024-05-07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
│标题 │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532E579D3FE95A030266F4063F.pdf │
└────────┴────────────────────────────────────────────────┘
┌────────┬───────────────────┬────────┬───────────────────┐
│公告日期 │2024-03-22 │函件类别 │关注函 │
├────────┼───────────────────┴────────┴───────────────────┤
│标题 │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E647B13783FCC523CDDF507683F.pdf │
└────────┴────────────────────────────────────────────────┘
┌────────┬───────────────────┬────────┬───────────────────┐
│公告日期 │2024-02-01 │函件类别 │关注函 │
├────────┼───────────────────┴────────┴───────────────────┤
│标题 │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s://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D650D2E1D3FEB9AFAF62601613F.pdf │
└────────┴────────────────────────────────────────────────┘
┌────────┬───────────────────┬────────┬───────────────────┐
│公告日期 │2024-02-01 │函件类别 │关注函 │
├────────┼───────────────────┴────────┴───────────────────┤
│标题 │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s://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D77E0BFE93FEBF27AF8B1D2063F.pdf │
└────────┴────────────────────────────────────────────────┘
┌────────┬───────────────────┬────────┬───────────────────┐
│公告日期 │2023-12-18 │函件类别 │关注函 │
├────────┼───────────────────┴────────┴───────────────────┤
│标题 │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s://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C7D77546A3FE2F3662CC517E63F.pdf │
└────────┴────────────────────────────────────────────────┘
【交易所监管】
┌────────┬────────────────────────────────────────────────┐
│处理日期 │2025-01-22 │
├────────┼────────────────────────────────────────────────┤
│涉及对象 │储小晗、牟春华、王坚、吴刚、唐逸、王承波、罗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谭昌│
│ │彬、闫清江、陈婷婷、魏晓刚 │
├────────┼────────────────────────────────────────────────┤
│监管措施 │公开谴责 │
└────────┴────────────────────────────────────────────────┘
┌────────┬────────────────────────────────────────────────┐
│处理日期 │2025-01-22 │
├────────┼────────────────────────────────────────────────┤
│涉及对象 │储小晗、王坚、吴刚、王承波、谭昌彬、闫清江、魏晓刚 │
├────────┼────────────────────────────────────────────────┤
│监管措施 │公开认定 │
└────────┴────────────────────────────────────────────────┘
┌────────┬────────────────────────────────────────────────┐
│处理日期 │2025-01-22 │
├────────┼────────────────────────────────────────────────┤
│涉及对象 │储小晗、王坚、吴刚、孙阳升、张志明、李天霖、王承波、罗希、肖舒、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盛邦控│
│ │股有限公司、谭昌彬、闫清江、陈宏、韩海清、魏晓刚 │
├────────┼────────────────────────────────────────────────┤
│监管措施 │通报批评 │
└────────┴────────────────────────────────────────────────┘
┌────────┬────────────────────────────────────────────────┐
│处理日期 │2024-04-30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
│处理日期 │2024-02-07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
│处理日期 │2024-01-23 │
├────────┼────────────────────────────────────────────────┤
│涉及对象 │持股超5%的股东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特别处理】
┌────────┬───────────────────┬────────┬───────────────────┐
│公告日期 │2026-04-27 │变更日期 │2026-04-28 │
├────────┼───────────────────┴────────┴───────────────────┤
│变更类型 │披* │
├────────┼────────────────────────────────────────────────┤
│变更原因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 │
└────────┴────────────────────────────────────────────────┘
┌────────┬───────────────────┬────────┬───────────────────┐
│公告日期 │2024-07-18 │变更日期 │2024-07-19 │
├────────┼───────────────────┴────────┴───────────────────┤
│变更类型 │摘* │
├────────┼────────────────────────────────────────────────┤
│变更原因 │--- │
└────────┴────────────────────────────────────────────────┘
┌────────┬───────────────────┬────────┬───────────────────┐
│公告日期 │2019-04-30 │变更日期 │2019-05-06 │
├────────┼───────────────────┴────────┴───────────────────┤
│变更类型 │披* │
├────────┼────────────────────────────────────────────────┤
│变更原因 │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 │2019-04-09 │变更日期 │2019-04-10 │
├────────┼───────────────────┴────────┴───────────────────┤
│变更类型 │戴帽 │
├────────┼────────────────────────────────────────────────┤
│变更原因 │其他状况异常的情形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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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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