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789 万年青 更新日期:2026-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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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03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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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253│ 0.0378│ 0.0097│ 0.0525│ 0.0457│
│每股净资产(元) │ ---│ 8.0919│ 8.1211│ 8.0766│ 8.2278│ 8.274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3100│ 0.4300│ 0.1100│ 0.6000│ 0.3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9742.02│ 79740.84│ 79740.74│ 79740.74│ 79740.74│ 79740.7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 ---│
│总股本(万股) │ 79742.02│ 79740.84│ 79740.74│ 79740.74│ 79740.74│ 79740.7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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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7-03 19:54 万年青(000789):万年青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6-05 18:08 万年青(00078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利1.5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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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80798.16 同比增(%):-23.98;净利润(万元):-2018.99 同比增(%):-15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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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6-11 除权派息日:2026-06-12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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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41971,减少1.10%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2-28,公司股东户数42437,减少3.1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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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万年青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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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7-20召开2026年7月20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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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骨料及新型墙材的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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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03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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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180│ 0.6880│ 0.5210│ 0.2550│ 0.22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6.7622│ 6.7876│ 6.7604│ 6.9449│ 6.938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0631│ 0.0631│ 0.0651│ 0.0653│ 0.0651│
│营业收入(万元) │ ---│ 80798.16│ 455558.61│ 332770.70│ 221135.25│ 106288.53│
│利润总额(万元) │ ---│ -1677.17│ 7296.42│ 7494.01│ 11796.56│ 8194.6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2018.99│ 2901.69│ 748.55│ 4077.08│ 3534.52│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157.12│ 120.35│ 7.27│ 2601.49│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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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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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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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253│
│2025 │ 0.0378│ 0.0097│ 0.0525│ 0.0457│
│2024 │ 0.0165│ 0.0088│ 0.0019│ -0.0117│
│2023 │ 0.2867│ 0.3873│ 0.3347│ 0.1153│
│2022 │ 0.4873│ 0.7111│ 0.6170│ 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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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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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问:尊敬的董秘: │
│ │万年青股价连续多年持续下行,长期处于破净状态,众多中小投资者深度被套。公司此前发布了估值提升计划,但│
│ │股价依然持续走弱。请问: │
│ │一、现阶段计划落地进度如何 │
│ │二、公司是否会重启股票回购,控股股东是否安排增持稳定股价 │
│ │三、针对水泥行业需求疲软、一季度业绩亏损的现状,公司有哪些具体方案改善盈利,开辟第二增长曲线 │
│ │请不要只用行业大环境来回复,给出明确可落地的措施。 │
│ │ │
│ │答:您好,近年来,公司采取了股份回购、积极实施分红等举措加强市值管理,控股股东也实施了多次增持,以传│
│ │递对上市公司的坚定信心。公司后续如有新的增持或股东回购计划,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应对水泥│
│ │需求下滑影响,公司将围绕基础建材主业,向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固废处置、替代燃料等相关产业拓展。感谢您的│
│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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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问:公司市值管理可以做起来了,建议再次回购,目前股价创4年新低了。另外。公司对自己在二级市场走势有什 │
│ │么看法(不用说受二级市场波动因素直接的话),水泥,二季度销售同比是不是又是减少的,我说单价 │
│ │ │
│ │答:您好,公司后续如有回购计划,将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二季度生产经营数据请关注公司半年度报告。感谢│
│ │您的关注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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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问:请问贵公司有没未公布重大利空大股东江西水泥半年内有增持计划 │
│ │ │
│ │答:您好,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近五年已实施了两次增持│
│ │,后续若有新的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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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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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54│万年青(000789):万年青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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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7月 2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7月 1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 399 号万年青科技园内公司二楼205 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7 月 4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 399
号万年青科技园公司办公楼225 室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于 2026 年 7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自
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7月 17 日15: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但出席会
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935d4054-3af9-4b6b-986b-2dedc2597c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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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54│万年青(000789):万年青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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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委托理财行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严控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与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方”),对公
司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由上述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浮动收益类等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各级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须报经公司审批
,未经公司审批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开展,应当遵循“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审慎决策、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运营、不得挤占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第五条 公司委托理财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履行。投资范围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第六条 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主营业务发展;
若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须严格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确保募
集资金使用合规。
第七条 公司不得向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性质的委托理财,或通过委托理财变相规避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第三章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
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严格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其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由资产管理
部提交方案,经财务部出具财务意见、法务部门出具风险审核意见后,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公司如因委托理财交易频次较高、时效要求较紧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业务单独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
资产管理部可对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的范围、额度及期限进行合理预计,制定年度额度使用计划,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八条规定
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审批及决策程序。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获批的年
度委托理财总额。
第四章 委托理财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部门,财务部负责银行类理财,资产管理部负责其他非银金融机构的
理财,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委托理财投资前论证、调研: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
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二)负责委托理财投资期间管理:签署委托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建立委托理财专项台账,逐笔登记产品信息、金额、期限、
收益、到期日等关键信息,跟踪产品存续期间的运作情况。及时掌握理财产品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受托方经营状况,发现风险隐患及时
上报并协同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三)负责委托理财事后管理: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委托理财完成时,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
或其他有效凭证并及时记账,将签署的合同、协议等作为重要业务资料及时归档。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和机构选择、实施过程等进行监督,对委托理财业务
的决策程序、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第十二条 委托理财日常管理
(一)实施部门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专项台账,逐笔登记受托方名称、理财产品名称、金额、期限、投资品种、预期收益、实际收益
、到期兑付情况等关键信息,定期与财务部核对账务,确保账实相符;
(二)财务部严格执行资金划付审批流程,委托理财资金划付由实施部门申请、财务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审批,确
保资金划付合规、准确;
(三)实施部门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加强与受托方的沟通对接,定期获取理财产品运作报告,密切关注产品净值、收益率变动及
受托方经营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四)委托理财到期前,实施部门提前做好兑付准备,向受托方确认本金及收益到账时间,协调财务部做好资金接收等工作;
(五)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岗位分离、账户分离、信息保密制度,委托理财业务的立项、审核、审批、执行、核算等环节不得由同一
人兼任,严禁泄露委托理财相关交易信息。
第十三条 委托理财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控投资品种,优先选择低风险、高流动性、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严禁投资高风险、结构复杂、无明确估值的非标产品
,严禁通过委托理财名义进行违规担保、资金拆借或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二)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风控能力强、具备合法理财资质且盈利能力稳定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委托理财前须对受托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风险承担、收益分配
、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确保合同合法合规、权责清晰;
(三)若发现委托理财业务出现本金安全隐患、亏损迹象,或受托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实施部门须立即上报总会计师(
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会,及时采取赎回、止损、追偿等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须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以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内部报告程序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五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或到期不能收回本金及收益;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可能影响公司委托理财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业务出现重大亏损或面临重大亏损风险;
(五)其他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或由于工作不尽职,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
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4484895-d186-4175-9885-ab767080a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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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54│万年青(000789):万年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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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管理”是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等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活动,包括薪酬构成、薪酬
管理和薪酬监督等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强
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考核密切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
薪酬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
(五)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协调。
(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
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5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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