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795 英洛华 更新日期:2026-03-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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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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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830│ 0.1312│ 0.0627│ 0.2238│
│每股净资产(元) │ 2.2924│ 2.3761│ 2.4301│ 2.371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7.3700│ 5.2600│ 2.5300│ 9.1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3368.41│ 113368.41│ 113368.41│ 113368.4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113368.41│ 113368.41│ 113368.41│ 11336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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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2-12 18:54 英洛华(0007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2-25 15:19 英洛华(000795):部分产品目前有少量应用于工业机器人(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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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72690.07 同比增(%):-9.87;净利润(万元):20077.08 同比增(%):-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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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3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12 除权派息日:2025-09-15 │
│●分红:2024-12-31 10派1.24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1 除权派息日:2025-05-22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12283,减少18.5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37825,增加5.8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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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英洛华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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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4-03-29累计质押股数:181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5.97% 占其持股比:40│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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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钕铁硼永磁材料、电机系列产品、健康器材产品以及电子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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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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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790│ 0.0530│ 0.0910│ 0.51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5499│ 0.6334│ 0.6871│ 0.626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8753│ 0.8753│ 0.8753│ 0.8769│
│营业收入(万元) │ 272690.07│ 173374.91│ 83974.32│ 400878.16│
│利润总额(万元) │ 22946.27│ 16445.09│ 7877.97│ 27039.4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0077.08│ 14395.14│ 6882.31│ 24764.82│
│净利润增长率(%) │ -2.77│ -1.16│ 1.55│ 185.6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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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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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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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830│ 0.1312│ 0.0627│
│2024 │ 0.2238│ 0.1870│ 0.1286│ 0.0593│
│2023 │ 0.0802│ 0.0736│ 0.0505│ 0.0346│
│2022 │ 0.2287│ 0.1861│ 0.1112│ 0.0503│
│2021 │ 0.1195│ 0.1268│ 0.0771│ 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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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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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问:我们生产的产品与机器人有关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主要从事钕铁硼磁性材料、微特电机产品、健康器材产品以及电子声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部│
│ │分产品目前有少量应用于工业机器人。公司一直在持续关注和紧跟机器人行业的发展趋势,更聚焦于未来的商业化│
│ │批量落地,并做好人才、技术和产品储备。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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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问:公司目前的股价太让投资者失望了,把钱拿去做理财,都不愿回购股票,公司自己都不看好自己的股票,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始终坚定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核心竞争力,并结合自身发展与市│
│ │场情况,审慎研究各类市值管理工具,以及合理规划资金使用,通过稳健经营和长期价值创造持续回馈广大投资者│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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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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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4│英洛华(0007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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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1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3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中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133,684,103 股,截至本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6,303,129 股,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97,380,974 股
。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48 人,代表股份472,682,1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73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人,代表股份 451,670,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59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会议的股东 843 人,代表股份 21,01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846人,代表股份 23,345,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
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2,33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843人,代表股份21,0
11,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1,46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2%;反对 9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2%;弃权 2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
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31,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003%;反对 984,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58%;弃权 2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0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63%;反对 89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51%;弃权 25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07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20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63%;反对 89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51%;弃权 25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相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9,336,424 股。横店控股和金华相家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0,371,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2%;反对2,1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1%;弃权 173,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35,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027%;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33%;弃权 1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1,727,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0%;反对 7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0%;弃权 1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3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91,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06%;反对 78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11%;弃权 1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3%。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1,325,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1,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1%;弃权 2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9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78%;反对 1,1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23%;弃权 2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董雯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dea2198a-7ed2-41bb-a5c5-9ae1157bb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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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4│英洛华(0007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212 第 0062 号致: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英
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
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下午2:30在公司101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39号)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48人,代表股份数为472,682,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37%。其中,现场出席
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451,670,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59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
共计843人,代表股份数为21,01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7%。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846人,代表股份数为23,345,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其中,现场
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2,33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
的中小股东共计843人,代表股份数为21,01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7%。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外,公司现任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3: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 4:公司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5:公司关于 2026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
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
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71,468,2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432%;反对 984,200股,弃权 229,700股。
议案 2: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2,2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5.0963%;反对 893,000股,弃权 251,800股。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 3: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470,371,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112%;反对 2,136,900股,弃权 173,700股。
议案 4:公司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471,727,4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980%;反对 780,000股,弃权 174,700股。
议案 5:公司关于 2026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471,325,2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129%;反对 1,139,800股,弃权 217,1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e0ebad30-f926-482a-a868-8b79ed5705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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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30│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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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1月 27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阳东磁”)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下属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
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赣州东磁及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8,000 万元。
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
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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