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797 中国武夷 更新日期:2025-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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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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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289│ 0.0159│ 0.0297│ 0.1278│
│每股净资产(元) │ 3.2860│ 3.3167│ 3.3233│ 3.411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8700│ 0.4900│ 0.9100│ 3.8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57057.40│ 157057.40│ 157022.30│ 157022.3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02│ 18.02│ 53.12│ 53.12│
│总股本(万股) │ 157075.42│ 157075.42│ 157075.42│ 15707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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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20 00:00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5 00:02 中国武夷:预计2025年1-6月归属净利润亏损8000万元至1.04亿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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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7-15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00万元至-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51.83%至-139.87%│
│。扣非后净利润-10800.00万元至-8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49.29%--13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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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86168.70 同比增(%):-3.98;净利润(万元):-4535.59 同比增(%):-19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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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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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4086,减少2.29%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45120,减少5.8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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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中国武夷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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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9-01-12累计质押股数:2600.12万股 占总股本比:1.98% 占其持股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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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承包国外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等。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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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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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140│ -0.0310│ -0.2620│ -0.22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7864│ 0.8153│ 0.8299│ 0.928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275│ 1.3275│ 1.3275│ 1.3275│
│营业收入(万元) │ 86168.70│ 678879.50│ 474179.47│ 329127.74│
│利润总额(万元) │ -3312.47│ 51484.87│ 45472.08│ 54580.1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535.59│ 2503.18│ 4665.30│ 20066.63│
│净利润增长率(%) │ -192.43│ -35.83│ 233.21│ 274.0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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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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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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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289│
│2024 │ 0.0159│ 0.0297│ 0.1278│ 0.0312│
│2023 │ 0.0248│ 0.0089│ -0.0734│ -0.0607│
│2022 │ 0.0194│ 0.0166│ 0.0102│ 0.0067│
│2021 │ 0.0341│ 0.0261│ 0.0205│ 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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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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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问:董秘你好,房地产已经进入漫长的低谷期。同行公司纷纷转型寻找新的增长点。难道公司还在房地产和工程基│
│ │建上发力吗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始终秉承持续、稳健的发展策略,深耕主业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
│ │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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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最近有没有资产重组计划在进行,公司效益前景如何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如有相关应披露的信息,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日常经营活│
│ │动正常进行,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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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问:8月8日公司召开年中工作会议,属于公司治理中极其重要会议。根据公司公众号:林增忠到会指导,并且发表│
│ │了主要言论。违反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五独立”(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原则,林增忠│
│ │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破坏上市公司独立性,违反监管要求。公司权责不清,不合规且程序违法。应通过董事依法履│
│ │职的方式实现股东诉求。如不信任要改派董事,应股东会批准。经营信息披露不同步,未向其他中小股东同步披露│
│ │。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福建建投集团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义务,未│
│ │干预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在公司年中工作会议中集团董事长到会指导是正常工作,体现了福建建投集团对公司经│
│ │营的重视和关心。 │
├──────┼──────────────────────────────────────────────────┤
│07-29 │问:既然公司在境外的在建工程项目均非援外工程项目。那这些工程又是通过什么渠道承接下来的汇兑损失如此之│
│ │大,年年亏损,是出于什么目的去接的有没有领导为此负责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境外工程项目主要通过参加招投标取得。汇率变动是开展境外业务不可避免│
│ │要承担的风险之一,公司将加强汇率走势研究,尽量争取有利的结算货币,通过专业分包、材料采购等转移部分汇│
│ │率波动风险;同时加强款项结算,及时结售汇,尽力降低国际工程业务汇率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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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问:武夷做了这么多国外的基建项目,国内的雅江项目有没有机会参与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主要在境外开展工程承包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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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问:董秘你好 房地产进入低谷期 公司有没有转型考虑 为公司创造新的增长点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始终秉承持续、稳健的发展策略,深耕主业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
│ │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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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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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中国武夷(000797):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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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安泛家或乙方)
近期与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宗商住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以下简
称《补偿协议书》),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1,951平方米(折62.926亩),补偿价款为40,440,800.0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满足区域学位需求,经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安泛家与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
方)近期签订了《补偿协议书》。约定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将以40,440,800.00元作为土地收回补偿价,收回其位于美林街道洋美社区
和玉叶村1宗用地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1,951平方米(折62.926亩)。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事项已经公
司经营层审议。
二、土地使用权收回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为政府管理机构,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1.原土地储备及开发建设情况
2018年11月8日,中国武夷以2.14亿元的价格竞得南安市2018P19地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土地储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6)。2018P19地块总面积127,004平方米,目前住宅建
筑用地部分已建计容面积186,200.67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85,053平方米;商业建筑用地部分未建计容建筑面积96,486.55平方米,对
应本次被收回的土地面积41,951平方米(折62.926亩)。
2.本次收回土地的情况
本次被收回的土地位于美林街道洋美社区和玉叶村1宗用地(即前述2018P19地块)部分地块,不动产权证为闽(2019)南安市不动
产权第1100125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127,004平方米(折190.506亩),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1,951平方米(折62.926亩)
。
(二)权属状况说明
上述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事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收回其位于美林街道洋美社区和玉叶村1宗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收回土地
有独立的处分权,乙方对被收回土地的权利终止。
2.经甲、乙双方议定,同意以南安市2025年第二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确定的人民币40,440,800.00
元(折64.27万元/亩)作为土地收回补偿价。由南安泛家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报结算。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补偿要求。甲方无需再
支付乙方其他费用,无需再安置乙方。
3.地块收回后重新供地前由美林街道办事处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
4.乙方保证对被收回的土地界址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等其它项权利。如存在被收回土地的任何权属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补偿款中抵扣,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5.本协议履行若出现纠纷,由收回土地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收回的土地主要为自持商业及可售商业开发用地,该交易有利于存量资产盘活与利用,优化资产结构,降低项目后续资金压
力,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在收到补偿款后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数额将以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结果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安泛家1宗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2.南安武夷与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宗商住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6ac917b8-a3ce-4786-a63e-2e17c89308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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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4│中国武夷(0007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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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王新颖、蒋慧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资
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公司股
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股
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
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的决议一并公告。基于上述声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
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月 26日分别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月 12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郑景昌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
025 年 8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5 年 8月 12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75 人,代表股份 884,849,4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570,754,217)的比例为 56.3328%。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人,代表股份 539,836,1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4.368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0人
,代表股份 345,013,2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964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会议增补许萍女士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875,868,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51%;反对8,454,877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5%;弃权525,5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0e22c844-c67b-4c08-a76e-2ca3d5353c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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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4│中国武夷(0007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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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8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2: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5 年 8月 12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号置地广场 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景昌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武
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275 人、代表股份 884,849,4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6.332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 539,836,12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4.368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0 人,代表股份345,013,27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964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表决结果
非累积投票提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股) )
提案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 875,868,92 98.9851 8,454,877 0.9555% 525,597 0.0594% 通过
的 8 %
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股)
提案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3,566,269 60.1695% 8,454,877 37.4993% 525,597 2.3311%
3.提案 1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和蒋慧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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