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802 北京文化 更新日期:2025-08-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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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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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250│ -0.3044│ -0.2174│ -0.0557│
│每股净资产(元) │ 1.1903│ 1.2109│ 1.5152│ 1.692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4.0200│ -22.3300│ -13.3200│ -3.2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1546.53│ 71546.53│ 71546.53│ 71546.5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3.50│ 43.50│ 43.50│ 43.50│
│总股本(万股) │ 71590.03│ 71590.03│ 71590.03│ 715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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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13 17:09 北京文化(0008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12 15:58 《封神2》票房失利,核心电影板块持续承压,北京文化上半年亏损显著加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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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5776.61 同比增(%):1944.24;净利润(万元):-23263.38 同比增(%):-6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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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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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52884,减少2.7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4401,增加28.3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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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北京文化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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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29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6-20至2025-09-1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147.70万股,占总股│
│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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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8-29召开2025年8月29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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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影视文化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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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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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930│ -0.0150│ -0.3080│ -0.20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3199│ -4.2993│ -3.9949│ -3.833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4364│ 4.4364│ 4.4364│ 4.4364│
│营业收入(万元) │ 15776.61│ 9798.17│ 31692.97│ 9936.67│
│利润总额(万元) │ -22965.31│ -21583.68│ -15851.63│ -3830.0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3263.38│ -21789.76│ -15563.65│ -3991.06│
│净利润增长率(%) │ -610.29│ -1490.38│ 44.40│ 70.4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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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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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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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3250│ -0.3044│
│2024 │ -0.2174│ -0.0557│ -0.0457│ -0.0191│
│2023 │ -0.3910│ -0.1884│ -0.0313│ -0.0164│
│2022 │ -0.0852│ -0.0546│ -0.0351│ -0.0291│
│2021 │ -0.1863│ -0.0387│ -0.0629│ -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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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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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9月18号要上映的电影731贵公司有参与投资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我公司未参与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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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问:731电影,贵司有参与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我公司未参与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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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是南京照相馆的出品方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我公司是电影《南京照相馆》的联合出品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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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问:董秘,贵司持续亏损,明年会退市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将加快业务发展,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
│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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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问:董秘,你们是怎么经营的,连续亏损6年半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将加快业务发展,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
│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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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问:东极岛电影未播先热,市场一片看好。同时也带动了东极岛地方相关旅游,请问公司投资东极岛影片多少钱,│
│ │占比多大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我公司是电影《东极岛》的出品方之一。如有其他需披露事项,公司会依据相关规则要│
│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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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问:请问贵公司是电影东极岛的出品方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我公司是电影《东极岛》的出品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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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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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7:09│北京文化(0008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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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投票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C座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 √
案;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审议《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上述提案1.00、2.00、3.00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8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者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C座公司证券事务部。
4、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
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晏晶、李可玫
(2)联系电话:010-57807770、010-57807781
(3)传 真:010-57807778
(4)邮政编码:100102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bbdcce64-fee7-4c16-83af-962c255237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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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7:09│北京文化(000802):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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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加强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
参观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
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公司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和推广的过程中保证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接待和推广的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和推广的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的负责人,日常工作由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是负责接待与推广工作
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和推广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营销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如确实需要进行投资者关系
活动,需经董事长批准。
第八条 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裁、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董事会
秘书、保荐代表人(如有)应出席业绩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
或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九条 公司拟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可以在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后 5日内举行投资者说明会,详细说明再融资的必要性
、具体发行方案、募投项目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条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
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一条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并事先以公告的形式就
活动时间、方式和主要内容等向投资者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确定投资者、分析师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
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
第十三条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站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十四条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
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信息。公司应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并由专人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回答。
第十五条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应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承诺不泄露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三)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四)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
资料;
(五)承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
(六)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应认真核查特定对象出具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
;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
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露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在此期间不得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七条 必要时,公司将与特定对象的沟通情况置于公司网站上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十八条 必要时,公司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投资者交流会、网上说明会等方式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以使更多投资者及时知
悉了解公司已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十九条 公司在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包括非公开发行),向特定个人或机构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时应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不得通过向其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吸引其认购公司证券。
第二十条 公司在进行业务合作等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保证
不对外泄露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证券。一旦出现泄露、市场传闻或证券交易异常,公司
应及时采取措施、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立即公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向股东通报的事件属于未公开重大信息的, 应当将该通报事件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以下情形下与特定对象进行相关信息交流时,一旦出现信息泄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一)与律师、会计师、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等进行的相关信息交流;
(二)与税务部门、统计部门等进行的相关信息交流。
第二十三条 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册,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
载。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方式;
(二)活动的详细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
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接受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
活动中违反本制度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5e60ec68-04e8-443d-abe7-c90198d21e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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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7:09│北京文化(000802):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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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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