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822 山东海化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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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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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900│ -0.0700│ 0.0400│ 0.1900│
│每股净资产(元) │ 5.5246│ 5.7354│ 5.8085│ 5.884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0900│ -1.2900│ 0.7600│ 3.2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9509.19│ 89509.19│ 89509.19│ 89509.1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89509.19│ 89509.19│ 89509.19│ 89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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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0 17:04 山东海化(000822):山东海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1 17:37 图解山东海化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378.44%(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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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213793.31 同比增(%):-38.45;净利润(万元):-25788.20 同比增(%):-21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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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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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67261,增加7.5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62563,增加0.2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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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山东海化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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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9-10召开2025年9月10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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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纯碱、工业溴及溴素、苦卤的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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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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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870│ 0.0560│ 1.8580│ 1.14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7273│ 2.9411│ 3.0154│ 3.163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824│ 1.2817│ 1.2816│ 1.2240│
│营业收入(万元) │ 213793.31│ 102363.76│ 601265.29│ 481865.72│
│利润总额(万元) │ -34205.12│ -9723.90│ 4849.44│ 22363.6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5788.20│ -6652.46│ 3921.67│ 17177.84│
│净利润增长率(%) │ -214.94│ -142.75│ -96.24│ -74.1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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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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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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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2900│ -0.0700│
│2024 │ 0.0400│ 0.1900│ 0.2500│ 0.1700│
│2023 │ 1.1700│ 0.7400│ 0.3900│ 0.2700│
│2022 │ 1.2400│ 1.1700│ 0.7400│ 0.2500│
│2021 │ 0.8400│ 0.5500│ 0.30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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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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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至2025年9月1日,贵公司共有多少股东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您提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明至公司邮箱(sdhh@haihua.com.cn)│
│ │,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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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近期,纯碱价格持续低迷,无检修/减产计划,其他重大投资业务进展公告,公司半年报亏 │
│ │损2.6亿,贵公司对后续的经营如何规划布局未来营收增长点/利润增长点有无计划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经营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策略。一方面聚焦现有主业优化存量,通过│
│ │内部挖潜和技术升级,实现降本增效和品质提升;另一方面通过研发新产品、开拓新赛道等方式扩展增量,寻求外│
│ │延式发展和产业链延伸,培育利润增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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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我看到公司申请了很多锂硫电池的专利,公司准备进军固态电池领域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对达到披露标准的投资事项,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外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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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问:拟取得中盐碱业29%的股权,第一期支付金额为19.75亿元,需在2025年8月8日前支付,支付了没有第二期支付 │
│ │金额为3.45亿元,需在2025年9月25日前支付,有没能力支付,钱从何来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公司拟参股中盐碱业事项,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对外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
│ │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对协议内容有详细介绍,目前此协议在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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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问:公司最近是否有检修计划针对近期纯碱价格低迷公司是否存在计提减值准备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近期无停车检修计划。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根据│
│ │市场变化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反映存货价值变动,相关情况请参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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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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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04│山东海化(000822):山东海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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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0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 05639 号,908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孙令波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分 类 人 数 代表股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参会情况 352 365,856,919 40.8737%
其中:中小股东参会情况 351 4,808,041 0.537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3 361,049,478 40.3366%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349 4,807,441 0.53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未到会的部
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分 类 赞 成 反 对 弃 权
表决情况(票) 363,404,019 2,302,600 150,3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99.3295% 0.6294% 0.0411%
表决结果 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分 类 赞 成 反 对 弃 权
表决情况(票) 363,381,119 2,324,500 151,3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99.3233% 0.6354% 0.0414%
表决结果 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分 类 赞 成 反 对 弃 权
表决情况(票) 363,374,819 2,334,100 148,0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99.3216% 0.6380% 0.0405%
表决结果 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 关于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分 类 赞 成 反 对 弃 权
表决情况(票) 364,775,919 888,400 192,6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99.7045% 0.2428% 0.05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票) 3,727,041 888,400 192,6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77.5168% 18.4774% 4.0058%
份的比例
表决结果 李进军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李进军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文科 姜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4c17f952-9d3d-4bb2-b668-a398dad84036.PDF
─────────┬─────────────────────────────────────────────────
2025-09-10 17:04│山东海化(00082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
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2号海航万邦中心 1号楼 34层Tel:(+86 532)83899980 邮编:266000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
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月 22 日以公告的形式在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
议的事项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于 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14点 30分在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 05639号,908会议室
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合法资格;公司董事
会不存在不能履行职权的情形。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352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365,856,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40.8737%。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2号海航万邦中心 1号楼 34层Tel:(+86 532)83899980 邮编:266000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
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3,404,01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95%;反对 2,30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94%;弃权 15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3,381,11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3%;反对 2,32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54%;弃权 1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3,374,81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2号海航万邦中心 1号楼 34层Tel:(+86 532)83899980 邮编:266000数的 99.3216%;反
对 2,33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0%;弃权 14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05%。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4,775,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5%;反对 88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8%;弃权1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27,04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168%;反对 88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4774%;弃权 19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58%。
表决结果:李进军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67c157c3-f92d-422d-850d-99fa099572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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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04│山东海化(000822):山东海化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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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管理层的职责,保障管理层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有关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
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拟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
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党委、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分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
(二)了解和掌握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建议;
(三)具体组织、指导、制定分管领域的年度工作方案;
(四)组织落实公司决策事项,达成年度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
(五)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决策;
(六)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会议,领导、督导、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
(七)协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八)总经理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权时,受总经理或董事会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九)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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