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848 承德露露 更新日期:2026-03-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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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2-18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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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3700│ 0.2500│ 0.2100│
│每股净资产(元) │ ---│ 3.3419│ 3.2186│ 3.451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1.0000│ 7.3700│ 6.1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1114.41│ 104255.41│ 104255.41│ 103951.8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85.60│ 1000.00│ 1000.00│ 1303.53│
│总股本(万股) │ 102000.01│ 105255.41│ 105255.41│ 105255.4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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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1-16 15:56 承德露露(000848):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05 12:29 海通国际:下调承德露露目标价至10.26元,给予增持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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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95591.27 同比增(%):-9.42;净利润(万元):38360.20 同比增(%):-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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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3 除权派息日:2025-06-04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2-13,公司股东户数54659,减少0.19%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2-10,公司股东户数54765,减少1.5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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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承德露露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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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4-17 解禁数量:39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38(%)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4-19 解禁数量:52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5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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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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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2-18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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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2250│ -0.0280│ 0.00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9078│ 1.7888│ 2.046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0437│ 0.0394│ 0.0351│
│营业收入(万元) │ ---│ 195591.27│ 138415.40│ 100172.26│
│利润总额(万元) │ ---│ 49225.79│ 32897.37│ 28725.5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38360.20│ 25839.42│ 21545.32│
│净利润增长率(%) │ ---│ -8.47│ -11.97│ -12.5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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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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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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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3700│ 0.2500│ 0.2100│
│2024 │ 0.6400│ 0.4000│ 0.2800│ 0.2400│
│2023 │ 0.6100│ 0.4300│ 0.3100│ 0.2200│
│2022 │ 0.5700│ 0.3900│ 0.2800│ 0.2200│
│2021 │ 0.5400│ 0.3800│ 0.2700│ 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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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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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问:请问最新一期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截止至2026年02月13日,公司股东总户数54,659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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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6年2月1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为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至2026年02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54,76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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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问:2月13日盘后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截止至2026年02月13日,公司股东总户数54,659户。 │
├──────┼──────────────────────────────────────────────────┤
│02-11 │问:2月10日盘后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截止至2026年02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54,76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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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问:董秘好!东北超即将开赛,我感觉会很火,贵司是否有赞助东北超的计划 │
│ │ │
│ │答:您好,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合作机会,增加产品曝光度,提高品牌影响力,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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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问:贵公司产品线现在有啥 │
│ │ │
│ │答:您好!公司产品线涵盖露系列、水系列及奶系列三大核心品类,各系列产品丰富多元,精准匹配不同消费场景│
│ │与健康需求。其中:露系列产品作为公司标志性产品线,包含经典原味、经典低糖、无糖、浓情款、迷你款以及果│
│ │仁核桃露等产品;水系列产品分为养生水与气泡水两大方向,养生水系列推出枸杞桑葚饮、桂圆姜枣饮、陈皮乌梅│
│ │饮、枇杷秋梨饮等产品,气泡水系列包含山楂气泡水、白桃气泡水等产品;奶系列产品包含杏仁奶、巴旦木奶等产│
│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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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问:贵公司总部多会搬迁杭州萧山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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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问:贵公司与杭州锦江集团有合作吗 │
│ │ │
│ │答: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与杭州锦江集团开展合作,感谢您的关注。 │
├──────┼──────────────────────────────────────────────────┤
│02-11 │问:贵公司杭州工厂投产了吗 │
│ │ │
│ │答:您好,露露植饮(淳安)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露露系列饮料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全力开展施工工作,计划于│
│ │2026年投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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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问:贵公司中高层管理层每年会调整吗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层人员稳定,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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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问:中央政府在“十五五”规划期间,未来五年的任务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规划特别强调培育新质│
│ │生产力作为驱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提出到2030年力争使京津冀区域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进一步提高,形成更紧│
│ │密的协同发展新格局,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主引擎。规划草案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预期为4.5%到5%。对此,│
│ │贵公司是否迎来前所未有之发展机遇是否有考虑以智能化等高科技,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 │
│ │ │
│ │答:您好,作为中国植物蛋白饮料的开创者及杏仁露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将持续围绕“领潮植物饮品发展”│
│ │的战略,聚焦产品创新、品牌推广及市场开拓等重点工作,以科技赋能产业,以数字化推动发展,持续优化产品结│
│ │构,为国民提供绿色、健康、可信赖的植物饮品,促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
│02-09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至1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至2026年01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55,647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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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问:请问1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至2026年01月31日,公司股东总户数55,647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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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问:一月底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截止至2026年01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55,647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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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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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56│承德露露(000848):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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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000848):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6d5d1bd7-1aeb-41e5-ad1c-9524b8c551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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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54│承德露露(000848):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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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融资融券、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证券投资规范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证券投资活
动。
第二章 审批程序与权限
第六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证券投资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做出相关
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证券投资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证券投资总额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
限等进行合理预计,按上述权限进行审议。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
额度。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证券投资的,还应当以证券投资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账户管理及资金管理
第七条 公司只能选择在中国证监会核准营业的证券公司以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
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八条 公司在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账户与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对接。根据
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账户,任何一笔资金调拨至资金账户均须经公司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才能进行。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的银行账户。第九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资金划拨
程序须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 投资管理与实施
第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市场投资行为的规定,严禁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一条 负责证券投资的部门和财务部分别承担各自证券投资的具体职能。
证券投资部门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操作,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及额度的建议、产品内容的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制定投资计划、实施投资计划、保管证券账户卡和证券交易密码等,其中交易类操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应当根据投资情况定期向董事长
、总经理报告投资资金使用和收益情况。
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协调、管理以及财务核算。
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证券投资部门应当及时向总经理、董事长报告,决定是否采取止损等应对措施。
(一)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证券投资账面亏损累计达到20%;
(二)持仓个股单月亏损幅度达到30%。
第五章 财务与核算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进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完整会计账目,做好相关财务核算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完成证券投资后,财务部应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者其它有效证据,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十六条 公司应遵循稳健投资理念,并考虑适时接受证券投资机构的服务和指导,以提高自身证券投资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保
护公司利益。第十七条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以获得投资收益:
(一)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事项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证
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二)为防范风险,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以价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绩优股为主要投资对象。
(三)建立完善的证券投资项目筛选与风险评估体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
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第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定期了解证券投资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发生较大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当查明原因,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生违规现象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证券投资事项的审批
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证券投资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
相应意见。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必要时二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并有权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的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
会审议停止证券投资活动。
第七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需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证券投资信息,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进行汇报,提请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的程序,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第二十三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具体执行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需保护证券投资秘密,不得对外公布或将公
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非
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证券投资信息。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af4e3f0d-1470-4347-90d1-5198354eee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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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9│承德露露(00084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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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15: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及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0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志军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62 人,代表股份494,269,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57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450,121,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4 人,代表股份 44,147,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7人,代表股份44,482,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1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4,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4 人,代表股份 44,147,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8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3,326,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2%;反对 680,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377%;弃权 26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38,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4%;反对 680,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2%;弃权 26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904%。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颂雨、熊孟飞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项颂雨律师、熊孟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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