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882 华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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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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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01│ -0.0083│ 0.0011│ 0.0074│
│每股净资产(元) │ 2.4679│ 2.5111│ 2.5165│ 2.514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0100│ -0.3300│ 0.0400│ 0.2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3551.43│ 273551.43│ 273535.18│ 273535.1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3.77│ 183.77│ 200.02│ 200.02│
│总股本(万股) │ 273735.19│ 273735.19│ 273735.19│ 2737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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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25 18:59 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1-14 09:14 华联股份(000882):DT51龙德广场店仍在筹备中(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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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92970.45 同比增(%):-15.07;净利润(万元):-13724.04 同比增(%):-56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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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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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25206,减少7.6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35579,减少6.0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1-1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华联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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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5-11-25累计质押股数:180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58% 占其持│
│股比: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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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DT业务、影院运营管理业务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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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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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510│ 0.0900│ 0.0580│ 0.26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2921│ -0.2503│ -0.2408│ -0.242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7067│ 1.7067│ 1.7067│ 1.7067│
│营业收入(万元) │ 92970.45│ 62310.00│ 33325.20│ 139776.08│
│利润总额(万元) │ -12945.55│ -1677.05│ 702.83│ 5832.1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3724.04│ -2280.91│ 306.35│ 2033.00│
│净利润增长率(%) │ -554.01│ -194.66│ -59.92│ -29.0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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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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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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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501│ -0.0083│ 0.0011│
│2024 │ 0.0074│ 0.0108│ 0.0116│ 0.0045│
│2023 │ 0.0101│ 0.0130│ 0.0085│ 0.0031│
│2022 │ -0.0690│ -0.0175│ -0.0164│ 0.0008│
│2021 │ -0.0646│ 0.0040│ 0.0031│ 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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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1-13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DT51龙德广场店说好的2025年下半年开业,现在已过完2025年,请问龙德广场店什么时候开│
│ │业如果未完成开业条件,应该向股东们汇报一下龙德广场店进展。 │
│ │ │
│ │答:投资者您好,DT51龙德广场店仍在筹备中,改造和招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尚未开业。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
│12-26 │问:请问大股东“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吗“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投资公司,仅是为了在│
│ │北京投资开店,为北京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吗麻烦董秘征询一下“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的意见!多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派出董事参与公司董事会决│
│ │策。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12-26 │问:请问公司投资的地平线机器人的股份还有。地平线智驾L4听说很厉害的,很多车企合作过。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请详见公司定期报告,目前公司不持有地平线的股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
│12-26 │问:请问公司董秘:贵公司投资了地平线的股份还在吗听说这家公司研发智驾系统很厉害,都到了L4阶段了。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请详见公司定期报告,目前公司不持有地平线的股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
│12-17 │问:你好,请问贵公司在业绩改善这一块。最近或者未来有什么具体有什么措施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聚焦社区商业业务,积极把握提振消费市场有关政策措施,围绕消费需求的变化推进公司社│
│ │区商业经营,稳定优势存量项目经营,寻找弱势项目经营突破口,提升盈利能力。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12-17 │问:华联股份是否有重组预期是否会注入SKP资产华联集团是否还是控股方有没有股价管理措施 │
│ │ │
│ │答:投资者您好,目前没有上述安排,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持续关注股东利益和│
│ │市场价值,将持续聚焦主业经营,促进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与提升,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 │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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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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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9│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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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律师(以下称
“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
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海问
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邮编 100020)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
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刊登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合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有关
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
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 层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5 日上午 9:15-9
:25,9:30-11:30,下午 13:00-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771,620,3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9%
。前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具有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现场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会议通知中包含的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00《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的拟审议议案一致。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经核查,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ed6b5b99-f5a5-406d-bd36-e52a1f4eb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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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9│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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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周四)下午 14:00
2、召开方式: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周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周四)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
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
4、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熙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9人,代表股份 815,205,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8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771,620,3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7人,代表股份 43,585,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8 人,代表股份 43,595,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7人,代表股份 43,585,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2%。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
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 1.00 《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此议案分为 4项子议案,每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 《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784,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44%;反对 9,1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205%;弃权28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75,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909%;反对 9,1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33%;弃权 2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558%。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27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03%;反对 17,666,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671%;弃权26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6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69%;反对 17,666,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232%;弃权 2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099%。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14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49%;反对 17,780,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811%;弃权2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38,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90%;反对 17,780,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854%;弃权 27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56%。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129,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27%;反对 17,780,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811%;弃权29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2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384%;反对 17,78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844%;弃权 2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771%。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敏 陈诗怡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88696806-0ea1-4390-b6a5-5e90b2a60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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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7│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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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马作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马作群先生因工作调整提请辞
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马作群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马作群先生原
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作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马作群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要求,亦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马作
群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马作群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马作群先生为公司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
议,一致同意选举王薇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ff963c00-f637-4a41-b1c3-fac75ecbea4a.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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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09:14│华联股份(000882):DT51龙德广场店仍在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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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14日丨华联股份(000882.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DT51龙德广场店仍在筹备中,改造和招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
尚未开业。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5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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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23:57│华联股份(000882):董事马作群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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