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883 湖北能源 更新日期:2025-1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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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1-19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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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3600│ 0.1500│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 5.3693│ 5.2312│ 5.223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6.8200│ 2.8500│ 1.0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47958.55│ 647975.65│ 647975.65│ 647975.6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9980.22│ 169.30│ 1996.70│ 2115.90│
│总股本(万股) │ 707938.76│ 648144.95│ 649972.35│ 650091.5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增发新股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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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1-26 20:14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07 20:00 湖北能源(000883)2025年11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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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352100.31 同比增(%):-12.24;净利润(万元):233649.41 同比增(%):-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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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9 除权派息日:2025-06-20 │
│●增发:2025-10-17 通过非公开发行59793.8144万股 发行价:4.850元 增发上市日:2025-11-19 股权登记日:--- 发行对象:募集资│
│金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75639,减少5.0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79697,减少1.8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股东大会:2025-12-12召开2025年12月12日召开4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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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8-11-20 解禁数量:59793.81(万股) 占总股本比:8.45(%)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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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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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1-19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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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7880│ 0.4170│ 0.24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2.4742│ 2.2546│ 2.261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5786│ 1.6445│ 1.6400│
│营业收入(万元) │ ---│ 1352100.31│ 849293.27│ 418266.92│
│利润总额(万元) │ ---│ 394990.17│ 141321.59│ 52198.4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233649.41│ 95645.32│ 35623.90│
│净利润增长率(%) │ ---│ -5.07│ -32.91│ -54.3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增发新股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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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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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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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3600│ 0.1500│ 0.0600│
│2024 │ 0.2800│ 0.3800│ 0.2200│ 0.1200│
│2023 │ 0.2700│ 0.2600│ 0.1400│ 0.0500│
│2022 │ 0.1800│ 0.2800│ 0.2200│ 0.0800│
│2021 │ 0.3600│ 0.4200│ 0.2500│ 0.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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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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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14│湖北能源(000883):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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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服务合同期届满,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事先与大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喜华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虽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55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有所减少,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
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3 年审计服务,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服务合同期届满,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事先与大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
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
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对信永中
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审计的
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9efee9b7-a701-4cf8-a7e4-d9d7843bf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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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14│湖北能源(00088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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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 号
)同意,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7,938,144 股,发行价格为 4.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
,999,998.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5,299,041.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4,700,957.2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10月 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23531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募集资金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0.0176亿元,当前余额为 28.9824 亿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
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将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 93.1 亿元,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
不超过 29 亿元。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防范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佳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但金融市场易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因市场波动而受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现金管理的审批及执行情况,推动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dac3cb23-5325-49c5-b561-51d290f57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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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14│湖北能源(000883):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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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5,689,290.87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 号
)批准,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7,938,144 股,发行价格为 4.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
,999,998.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5,299,041.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4,700,957.2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10月 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23531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募集资金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0.0176亿元,当前余额为 28.9824 亿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将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 93.1
亿元,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不超过 29 亿元。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33,809,768.17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金额为 733,809,768.17 元。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 1,879,522.70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87
9,522.70 元置换前述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宜。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5BJAA18B0535 号),认为,《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5BJAA18B0535 号);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c32da96a-27d8-42ba-9407-bdb69777a9c5.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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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20:00│湖北能源(000883)2025年11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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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公司3706室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中信证券、国泰海通证券、
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华源证券、长城证券及其他线上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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