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933 神火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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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7-31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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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8600│ 0.3210│ 1.9300│
│每股净资产(元) │ ---│ 9.9354│ 9.9859│ 9.639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8.5600│ 3.2100│ 20.7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24765.54│ 224321.40│ 224318.90│ 224318.9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69.51│ 613.66│ 616.16│ 616.16│
│总股本(万股) │ 224935.06│ 224935.06│ 224935.06│ 224935.0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激励股份解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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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08 15:36 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董事会第九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25 20:31 神火股份李宏伟:以“战略定力”穿越周期 绿色铝材打开成长新空间(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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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2042847.50 同比增(%):12.12;净利润(万元):190445.68 同比增(%):-1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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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15 除权派息日:2025-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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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20,公司股东户数71100,增加0.4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10,公司股东户数70800,增加8.2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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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神火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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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8-05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2025-08-27至2025-11-26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000.00万股,占总│
│股本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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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煤炭生产、销售、洗选加工(凭证)、铁路专用线营运、矿用器材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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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7-31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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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1.9730│ 0.7500│ 3.43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7.0296│ 6.9944│ 6.679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2138│ 1.2081│ 1.1836│
│营业收入(万元) │ ---│ 2042847.50│ 963194.48│ 3837266.35│
│利润总额(万元) │ ---│ 298012.43│ 105939.45│ 641270.3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90445.68│ 70826.16│ 430677.93│
│净利润增长率(%) │ ---│ -16.62│ -35.05│ -27.0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激励股份解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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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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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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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8600│ 0.3210│
│2024 │ 1.9300│ 1.5780│ 1.0190│ 0.4870│
│2023 │ 2.6500│ 1.8300│ 1.2190│ 0.6930│
│2022 │ 3.3900│ 2.6200│ 2.0280│ 0.8730│
│2021 │ 1.4500│ 1.0310│ 0.6560│ 0.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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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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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9月20号股东人数为多少 │
│ │ │
│ │答:截止至2025年9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7.11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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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问:你好,公司有钠离子固态电池的研究或者投资吗 │
│ │ │
│ │答:公司电解铝加工板块的主营产品为新能源电池铝箔,作为电池铝箔的头部生产企业,公司会根据客户不同需求│
│ │组织生产,目前和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生产厂家均有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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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问:懂秘你好,公司9月10日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截止至2025年9月1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7.08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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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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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6│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董事会第九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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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董事会第九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f8c656c3-7a08-48e3-9ea3-cc4747619d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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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4│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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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
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
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循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正式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
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
站、公司内部刊物、业绩座谈会、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公司对于无法律法规
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应当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
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将报送的外部单位和相关
人员及其关联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八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
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九条 公司应当将对外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
第十条 公司应当告知外部单位或个人,在本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告知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其制作的或在其内部传递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中涉及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督促相关信息知情人遵守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告知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将由
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c052f6d6-1f82-4d01-a627-bbd3802e7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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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4│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印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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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避免印章管
理和使用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分)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
力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子(分)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
、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
等。
第六条 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及子(分)公
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第七条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分)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及子(分)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八条 部门印章:适用于各部门对内、对外报送的文件、报表等。
第九条 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等。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与启用
第十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层级印章的刻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需刻章的单位应提出印章刻制申请,经
过审批程序后,根据具体规格要求进行刻制。因印章自然磨损或损毁无法正常使用时,需求单位可自行刻制新印章,按照相关流程及时
将损毁印章上交有关部门并做好备案工作。
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的下级机构需刻制业务工作等专用印章,可根据需求自行向所在单位申请刻制,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财务印鉴专用章由财务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三)董事会印章的刻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董事长批准。
(四)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或子(分)公司提出,使用部门或子(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印章刻制完毕,公司综合办公室应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发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章模,
公司综合办公室做好印章领用登记。
第十三条 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或相关部门发布新规定等原因,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办理印章作废相关手续
。印章管理相关部门应将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三年后销毁。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四条 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财务
印鉴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及子(分)公司印章由各部门及子(分)公司指定专人保管。公司综合办公室建立印章专管
人员档案,对印章专管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各类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建立印章使用台帐,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
司综合办公室报告。
第十六条 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各领用部门和印章专管人员将无条件承担该印章使用的一切责任,对因印章不当使用、保管不
慎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应追究印章专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的直接上级或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代管,印
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章时的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登记备案工作。
第十八条 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其将印章管理情况作为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的移交手续办结并于公
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 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用章,未按批准权限用章或用章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
管人员不予用章;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人员审核、登记用章内容的,印章专管人员有权拒绝用章。
第二十条 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造成民事、经济、法律纠纷等后果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印章使用的审批
第二十一条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公司各单位如需用章,依据以下审批流程办理:
(一)公司公章、公司法人代表印章由用章人填写《用章审批表》,由部门领导审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能
用章。
(二)公司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用章。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由公司总会计师批准后用章。财务部门因财务常规工作使用财务类印章的无须经上述程序,可按公司的审批
权限和流程经审批后用章,但必须做好用章登记记录。涉及公司对外支付款项的事项时,财务用章保管专管人员须根据公司资金支付审
批流程的规定,在确认资金审批流程完整后方能用章,同时做好用章登记工作。
(四)合同专用章由用章人填写《协议合同审批会签表》经起草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审核、起草单位或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业务相关
部门审核、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能用章。
(五)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申请,董事长批
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的印章使用由用印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用章。
第二十三条 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带章外出。
第二十四条 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封存或销毁。
第二十五条 印章专管人员应妥善保管《用章审批表》备查,并建立《用印登记台帐》,该台帐应注明印章名称、使用日期、部门
、用章人、用途、用章数量和批准人等,并定期将《用章审批表》和《用印登记台帐》装订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存档。
第六章 用章方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公章应盖在文件正面或公司全称上,有日期的要骑年盖月,印记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章件的落款一致。
第二十七条 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介绍信、空白纸等上盖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印章专管人员须做好印章的保管和用章登记工作,如出现保管不善或用印记录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
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
责任。
第三十条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3133b8e7-a66a-4eb6-a776-fa7ef2ad61c2.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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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0:31│神火股份李宏伟:以“战略定力”穿越周期 绿色铝材打开成长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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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步入一体化协同与绿色低碳转型深化期,依托新疆火电铝与云南水电铝“双基地”布局,实现产业链互补。云南基地90万
吨绿电铝产能碳排放远低于行业均值,助力公司抢占国际高端供应链,获取“绿色溢价”。公司已量产7μm电池箔等高附加值产品,推
进动力电池铝箔项目,拓展第二增长曲线。坚持高分红政策,2024年分红比例达41.78%,未来保障不低于30%。面对“存贷双高”,公
司解释为重资产周期特性下的资金储备与授信策略。通过风电、智慧矿山等降本增效,强化成本优势。
https://irb.cfbond.com/api/v1/detail.html?newsid=Xy19HoPfWiU%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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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01│9月12日神火股份发布公告,股东减持126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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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000933)披露,股东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60万股,占总股本0.
5602%,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期间公司股价上涨2.35%,截至9月12日收盘报20.05元。本次减持后,普天工贸持股比例有所下降。信
息来源为证券之星据公开数据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912000337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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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0│神火股份(000933):普天工贸累计减持0.56%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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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000933.SZ)公告称,股东普天工贸于2025年9月12日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60万股,占总股本0.56%
(剔除回购账户后相同),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减持后,普天工贸持股比例由8.52%降至7.96%(总股本),剔除后由8.58%降至8.0
2%。其持股数量由1.9175亿股减少至1.7915亿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83064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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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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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 98272.41│ 9974.53│ 1255.04│ 3.03│ 99527.45│
│2025-09-26 │ 101607.19│ 8315.80│ 1484.72│ 0.01│ 103091.91│
│2025-09-25 │ 99205.54│ 4101.14│ 1499.23│ 0.38│ 100704.77│
│2025-09-24 │ 104724.58│ 4972.38│ 1498.03│ 0.09│ 106222.60│
│2025-09-23 │ 107159.92│ 6751.24│ 1478.60│ 1.68│ 108638.52│
│2025-09-22 │ 106603.88│ 7482.55│ 1472.06│ 3.02│ 108075.94│
│2025-09-19 │ 104611.39│ 7748.15│ 1436.80│ 7.48│ 106048.19│
│2025-09-18 │ 108846.27│ 26057.91│ 1253.79│ 7.13│ 110100.05│
│2025-09-17 │ 94684.04│ 10750.51│ 1192.15│ 0.28│ 95876.19│
│2025-09-16 │ 91019.63│ 11581.65│ 1186.89│ 0.04│ 92206.52│
│2025-09-15 │ 86096.00│ 7721.76│ 1285.39│ 0.67│ 87381.39│
│2025-09-12 │ 86290.81│ 12482.39│ 1301.45│ 0.28│ 87592.26│
│2025-09-11 │ 89502.62│ 10760.60│ 1250.15│ 2.57│ 90752.77│
│2025-09-10 │ 88286.90│ 7536.97│ 1175.31│ 0.16│ 89462.21│
│2025-09-09 │ 85495.79│ 9342.71│ 1222.51│ 0.21│ 86718.30│
│2025-09-08 │ 80921.18│ 13479.49│ 1228.06│ 8.88│ 82149.24│
└────────┴────────┴─────────┴─────────┴─────────┴─────────┘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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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5-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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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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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2-10-11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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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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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16-04-19 │变更日期 │201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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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 │戴帽披* │
├────────┼────────────────────────────────────────────────┤
│变更原因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负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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