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965 天保基建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20 00:00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天保基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16 11:30 异动快报:天保基建(000965)4月16日11点29分触及跌停板(详│
│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3-12-31 营业收入(万元):306282.13 同比增(%):24.26;净利润(万元):2003.│
│65 同比增(%):-14.0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0.2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2-29,公司股东户数60063,减少4.77%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63069,减少6.1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3-29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天保基建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3-03-29累计质押股数:23619.80万股 │
│占总股本比:21.28% 占其持股比:41.37%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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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等业务。
【最新财报】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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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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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81│ -0.0984│ 0.0094│ 0.0198│
│每股净资产(元) │ 4.9068│ 4.7903│ 4.8982│ 4.928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3700│ -2.0300│ 0.1900│ 0.40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1210│ -0.8280│ -0.5730│ -1.29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652│ 1.4696│ 1.5774│ 1.607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839│ 2.0839│ 2.0839│ 2.0839│
│营业收入(万元) │ 306282.13│ 152226.36│ 39858.28│ 26640.99│
│利润总额(万元) │ 4285.35│ -12218.35│ 880.40│ 3305.5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003.65│ -10925.56│ 1044.79│ 2201.17│
│净利润增长率(%) │ -14.02│ -277.54│ -78.85│ -31.64│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0983.09│ 110983.09│ 110983.09│ 110983.0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110983.09│ 110983.09│ 110983.09│ 110983.0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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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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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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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0181│ -0.0984│ 0.0094│ 0.0198│
│2022 │ 0.0210│ 0.0554│ 0.0445│ 0.0290│
│2021 │ 0.0446│ -0.0662│ -0.0902│ -0.0449│
│2020 │ -0.3516│ 0.0911│ 0.0707│ 0.0821│
│2019 │ 0.1710│ -0.0300│ -0.02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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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3-29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参股中天航空公司(空中客车天津总装49%)股权, │
│ │是否符合国家大力发展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是否有飞行汽车相关业务! │
│ │ │
│ │答:您好,天保基建公司持有中天航空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中天航 │
│ │空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天津空中客车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项目合资公司,无生产│
│ │研发业务,不涉及低空经济领域,无飞行汽车相关业务。 │
├─────┼───────────────────────────────────┤
│03-29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参股中天航空公司(空中客车)是否有低空经济相关│
│ │业务,是否有飞行汽车相匹配业务 │
│ │ │
│ │答:您好,天保基建公司持有中天航空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中天航 │
│ │空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天津空中客车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项目合资公司,无生产│
│ │研发业务,不涉及低空经济领域,无飞行汽车相关业务。 │
├─────┼───────────────────────────────────┤
│03-29 │问:董秘您好,参股中天航空公司,占比股份高达49%,国家大力发展低空经济 │
│ │,请问参股公司是否能从中获益,已符合国家战略 │
│ │ │
│ │答:您好,天保基建持有中天航空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中天航空公 │
│ │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天津空中客车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项目合资公司,无生产研发│
│ │业务,亦不涉及低空经济领域。 │
├─────┼───────────────────────────────────┤
│03-29 │问:请问贵司是否涉足低空经济相关行业 │
│ │ │
│ │答:您好,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等业务,不涉及低空│
│ │经济相关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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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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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天保基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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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付玉静律师、毛艾婷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文件、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证明等相关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同时,本所已得到公司的书面确认,即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
所有文件及相关资料均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
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九届四次监
事会决议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出席对
象、审议事项、投票规则、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2:00 在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 35 号汇津广场一号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载明的相应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574,137,6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7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70,995,8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141,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141,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141,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31%。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该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大会的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听取事项
1.审议事项
(1)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听取事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股东大会
通知》和公告中列明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也没有提出新的议案。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记名方式投票加网络平台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进行了表决,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
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057,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
;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505%;反对 5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61
%;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3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057,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
;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505%;反对 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98
%;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9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057,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
;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505%;反对 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98
%;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9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057,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
;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505%;反对 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11
%;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8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024,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反对 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6%
;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033%;反对 9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69
%;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9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057,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6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505%;反对 6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48
%;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4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
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ca6db284-7b55-4a50-b7b9-faa684d50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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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天保基建(00096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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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
: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海兴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74,137,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14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14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14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1%。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6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97%;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1.7761%;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7734%。
表决结果:通过。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08%;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1.9798%;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697%。
表决结果:通过。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08%;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1.9798%;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697%。
表决结果: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99%;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1.8111%;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7384%。
表决结果: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24,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6%;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6.4033%;反对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3.0269%;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697%。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0%;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2.0148%;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347%。
表决结果: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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