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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9(洪兴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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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1209 洪兴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600│ 0.6200│ 0.5500│ 0.4800│ │每股净资产(元) │ 9.9905│ 9.8336│ 9.7699│ 9.798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5800│ 6.3100│ 5.6400│ 4.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609.46│ 4028.79│ 4028.79│ 4028.7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542.81│ 9123.49│ 9123.49│ 9123.49│ │总股本(万股) │ 13152.27│ 13152.27│ 13152.27│ 13152.27│ ├─────────────┴──────────┴──────────┴──────────┴──────────┤ │●最新公告:2025-06-06 18:27 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5 21:01 洪兴股份:6月4日高管刘根祥减持股份合计1.5万股(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44306.09 同比增(%):5.50;净利润(万元):2064.58 同比增(%):-68.0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2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3069,减少7.95%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4197,增加14.0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洪兴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13公告,副总经理2025-06-04至2025-09-03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4.73万股,占总股本0.04% │ │●拟减持:2025-05-13公告,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5-06-04至2025-09-03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4.26万股,占总股│ │本0.03% │ └─────────────────────────────────────────────────────────┘ 【主营业务】 家居服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930│ 0.9820│ -0.3900│ 0.21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3915│ 3.2345│ 3.1708│ 3.199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7042│ 5.7042│ 5.7042│ 5.7042│ │营业收入(万元) │ 44306.09│ 177501.14│ 115769.52│ 76118.55│ │利润总额(万元) │ 2924.89│ 11388.69│ 10276.16│ 8687.0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064.58│ 8027.43│ 7189.68│ 6276.21│ │净利润增长率(%) │ -68.09│ -7.88│ -6.37│ 4.6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600│ │2024 │ 0.6200│ 0.5500│ 0.4800│ 0.4900│ │2023 │ 0.6600│ 0.5800│ 0.4600│ 0.2300│ │2022 │ -0.1100│ 0.0100│ 0.0400│ 0.1800│ │2021 │ 0.9100│ 0.6900│ 0.5500│ 0.4700│ └─────────┴───────────┴───────────┴───────────┴───────────┘ 【2.互动问答】 ┌──────┬──────────────────────────────────────────────────┐ │06-03 │问:当前新中式服饰爆火,请问一下公司旗下服饰是否有新中式、汉服款 │ │ │ │ │ │答:目前公司家居服产品有新中式(新国风)的款式,部分公司代理商或经销商线下实体门店有售。 │ ├──────┼──────────────────────────────────────────────────┤ │05-19 │问:公司作为行业标杆,能否说明是否实行双休制度员工满意度是否纳入ESG管理目标 │ │ │ │ │ │答: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具体执行上,我们通过《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明确工时安│ │ │排,并通过数字化考勤系统进行透明化管理。对于特殊岗位(如研发、客服等),公司采用弹性调休+加班补偿机 │ │ │制,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 │ │ │公司始终将员工视为核心资产,重视员工满意度,正在持续优化ESG管理体系。 │ └──────┴──────────────────────────────────────────────────┘ 【3.最新公告】 ─────────┬───────────────────────────────────────────────── 2025-06-06 18:27│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广东洪兴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927,94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927,940股后的 128,594,780 股 测算,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即 25,718,956.00 元=128,594,780股×0.20元/股。因 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55476元/股计算(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 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55476元=25,718,956.00 元/131,522,720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应以 1.955476 元/股计算(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1.955476 元=25,718,956.00元/131 ,522,720股×10)。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55476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 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 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已回购股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927,940股后的128,594,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 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股东郭秋洪、周德茂、柯国民、郭璇风、郭静璇、郭静君、郭少君、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 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价 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9.88元/股,经 2021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和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4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 减持价格调整为 20.29元/股。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 ,即25,718,956.00元=128,594,780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55476元/ 股计算(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55476元=25,718,956.00元/131,522,720股)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应以1.955476元/股计算(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即1.955476元=25,718,956.00元 /131,522,720股×10)。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55476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 咨询联系人:刘根祥、黄丹旎 咨询电话:0754-87818668 传真电话:0754-8781866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f2255b04-8361-427c-ae8e-58732939a5bc.PDF ─────────┬───────────────────────────────────────────────── 2025-05-15 19:29│洪兴股份(00120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年 5月 15日(星期四)下午 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15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号粤能大厦 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梧文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5名,所持(代表)股份 54,754,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578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 名,所持(代表)股份 54,399,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 30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70 名,所持(代表)股份 3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1%。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共 71名,所持(代表)股份 3,255,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900,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3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1%。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 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对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6%;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561%。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对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6%;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561%。 3、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对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6%;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561%。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7,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0%;反对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1%;弃权 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2%;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78%。 5、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42,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2%;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9%;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4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673%。 6、关于《2024年度董事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秋洪、周德茂、刘根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51,309,653 股,回避表决 51,309,65 3股。 总表决结果: 同意 3,425,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4%;反对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23%;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6,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3%;反对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332%。 7、关于《2024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5,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8%;反对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9%;弃权 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6,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5%;反对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240%。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8,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反对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6%;弃权 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8,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4%;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78%。 9、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4,733,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28%;弃权 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2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贞、胡文华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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