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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27(兰州银行)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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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1227 兰州银行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1-17股本│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 │每股收益(元) │ ---│ 0.2308│ 0.1446│ 0.0853│ │每股净资产(元) │ ---│ 5.1600│ 5.0900│ 5.070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4.6100│ 2.8900│ 1.7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21276.54│ 276812.17│ 276812.17│ 276834.9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8293.18│ 292757.55│ 292757.55│ 292734.76│ │总股本(万股) │ 569569.72│ 569569.72│ 569569.72│ 569569.7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 │●最新公告:2025-03-27 19:12 兰州银行(0012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文盛)(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2-25 21:45 兰州银行:2月24日高管刘敏增持股份合计10000股(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605265.81 同比增(%):-3.02;净利润(万元):149461.36 同比增(%):0.9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1-23 除权派息日:2025-01-24 │ │●分红:2023-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7-10 除权派息日:2024-07-11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1-27,公司股东户数103171,减少5.11%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0-18,公司股东户数108722,减少0.3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4-01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兰州银行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4-11-16公告,股东2024-11-16至2025-05-15通过集中竞价,其他方式拟增持大于等于418.00万元 │ │●拟增持:2024-11-16公告,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2024-11-16至2025-05-15通过集中竞价,其他方式拟增持大于等于452.00万元 │ │●拟增持:2024-11-16公告,股东2024-11-16至2025-05-15通过集中竞价,其他方式拟增持大于等于422.00万元 │ │●拟增持:2024-11-16公告,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 │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11-16至2025-05-15通过集中竞价,其他方式拟增持大于等于40.61万元 │ │●拟增持:2024-11-16公告,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2024-11-16至2025-05-15通过集中竞价,其他方式拟增持大于等于613.00万元 │ │●拟增持:2024-11-16公告,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2024-11-16至2025-05-15通过集中竞价,其他方式拟增持大于等于748.00万元 │ └─────────────────────────────────────────────────────────┘ 【主营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四)发行金融债券;(五)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提供担保;(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十)提供保管箱;(十一)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十二)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三)外汇存款、外汇 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十四)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十五)基金销售业务;(十六)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8 ●2025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8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1-17股本│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440│ -0.1290│ -0.24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5661│ 1.4693│ 1.499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9758│ 0.9758│ 0.9758│ │营业收入(万元) │ ---│ 605265.81│ 399494.17│ 197291.77│ │利润总额(万元) │ ---│ 161852.28│ 98772.00│ 62178.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49461.36│ 94344.43│ 54570.12│ │净利润增长率(%) │ ---│ 0.95│ -1.53│ 0.8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0.2308│ 0.1446│ 0.0853│ │2023 │ 0.2851│ 0.2283│ 0.1471│ 0.0844│ │2022 │ 0.2643│ 0.2070│ 0.1265│ 0.0780│ │2021 │ 0.2587│ 0.2095│ 0.1230│ 0.0400│ │2020 │ 0.2912│ 0.1200│ ---│ ---│ └─────────┴───────────┴───────────┴───────────┴───────────┘ 【2.互动问答】 ┌──────┬──────────────────────────────────────────────────┐ │04-01 │问:请问兰州银行的高管和大股东是不是真心想兰州银行在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能早日上回发行价的每股3.57元以│ │ │上如果是真心想的!我建议兰州银行向上市公司中国移动学习,学习中国移动上市公可丶把每年的每股收益的百分│ │ │之六十以上分配给每一个小股东。这样做,有利于兰州银行落实大小股东实现共同富裕的国家政策,有利于在二级│ │ │市场买入的小股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让投资者长期持股更有信心,把收益成为动力之源是全赢的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和建议。我行时刻关注股价表现,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制定了《│ │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稳定股价方案》等规划、方案,采取相关主体 │ │ │增持股份、常态化分红等方式稳定股价。上市三年以来,我行已累计派发现金股利21.07亿元,超过上市募集的资 │ │ │金总额,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30%,真金白银回馈股东;相关主体累计增持股份2,688.16万股,7,516.38万元。未 │ │ │来,我行将在保证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前提下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 ├──────┼──────────────────────────────────────────────────┤ │04-01 │问:请问兰州银行的高管和大股东是不是真心想兰州银行在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能早日上回发行价的每股3.57元以│ │ │上如果是真心想的!我建议兰州银行向上市公司中国移动学习,学习中国移动上市公可丶把每年的每股收益的百分│ │ │之六十以上分配给每一个小股东。这样做,有利于兰州银行落实大小股东实现共同富裕的国家政策,有利于在二级│ │ │市场买入的小股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让投资者长期持股更有信心,把收益成为动力之源是全赢的局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和建议。我行时刻关注股价表现,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制定了《│ │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稳定股价方案》等规划、方案,采取相关主体 │ │ │增持股份、常态化分红等方式稳定股价。上市三年以来,我行已累计派发现金股利21.07亿元,超过上市募集的资 │ │ │金总额,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30%,真金白银回馈股东;相关主体累计增持股份2,688.16万股,7,516.38万元。未 │ │ │来,我行将在保证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前提下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 ├──────┼──────────────────────────────────────────────────┤ │04-01 │问:你好,请问兰州银行的高管和大股东,是不是真心想稳定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让股价早日回升到发行价的每股│ │ │3.57元之上如果是真心想的兰州银行可以向上市公司中国移动学习,学习中国移动上市公司把每年的每股收益的百│ │ │分之六十以上的利润,平分给每一个小股东,这样做,有利于兰州银行落实国家大小股东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又│ │ │有利于在二级市场买入的小股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也可提高投资者长期持股的信心,是全赢的局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和建议。我行时刻关注股价表现,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制定了《│ │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稳定股价方案》等规划、方案,采取相关主体 │ │ │增持股份、常态化分红等方式稳定股价。上市三年以来,我行已累计派发现金股利21.07亿元,超过上市募集的资 │ │ │金总额,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30%;相关主体累计增持股份2,688.16股,7,516.38万元。未来,我行将在保证资本 │ │ │充足率水平的前提下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 ├──────┼──────────────────────────────────────────────────┤ │04-01 │问:你好懂秘,我想问下一下公司以往分红都是在7月份,而今年居然1月份就分红了,是不是以后的分红在年分红│ │ │的基数不变的情况下变成了分批次分红,如果是这样,一次能搞定的事情,反而多次来搞,这样的好处是什么,是│ │ │能给股东带来更大的回报,还是能给公司节约更低的成本,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 │ │九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规定,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 │ │红”的相关要求,以提升本行内在价值为核心,不断探索和实施有效的市值管理策略,通过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春│ │ │节前分红等方式,优化分红节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 └──────┴──────────────────────────────────────────────────┘ 【3.最新公告】 ─────────┬───────────────────────────────────────────────── 2025-03-27 19:12│兰州银行(0012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文盛) ─────────┴───────────────────────────────────────────────── 提名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文盛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 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 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 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被提 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 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da2744e-f531-4499-b176-5683b1a59410.PDF ─────────┬───────────────────────────────────────────────── 2025-03-27 19:12│兰州银行(0012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志军) ─────────┴───────────────────────────────────────────────── 提名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志军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 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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