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1266 宏英智能 更新日期:2025-06-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300│ 0.1700│ -0.1100│ 0.0300│
│每股净资产(元) │ 9.6599│ 9.6231│ 9.2875│ 9.449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2900│ 1.7300│ -1.1800│ 0.2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527.16│ 3527.16│ 3527.16│ 3527.1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789.82│ 6789.82│ 6814.44│ 6814.44│
│总股本(万股) │ 10316.98│ 10316.98│ 10341.60│ 10341.60│
├─────────────┴──────────┴──────────┴──────────┴──────────┤
│●最新公告:2025-05-30 00:00 宏英智能(00126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9 15:26 宏英智能(001266):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已试装于上汽(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9241.44 同比增(%):113.28;净利润(万元):295.57 同比增(%):186.6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3.01519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5 除权派息日:2025-06-0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5564,增加7.2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1814,减少24.0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28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宏英智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5-07-21 解禁数量:18.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17(%)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5-08-28 解禁数量:6754.44(万股) 占总股本比:65.47(%)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07-20 解禁数量:18.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17(%)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智能电控产品及智能电控总成的研发、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60│ 0.7250│ -1.2660│ -1.25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4353│ 1.4066│ 1.1348│ 1.274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7.1454│ 7.1372│ 7.1111│ 7.1314│
│营业收入(万元) │ 19241.44│ 77881.55│ 42869.02│ 35311.80│
│利润总额(万元) │ 214.49│ 1214.15│ -1442.24│ -29.9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95.57│ 1737.51│ -1164.51│ 279.35│
│净利润增长率(%) │ 186.61│ 280.17│ -225.02│ -81.0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300│
│2024 │ 0.1700│ -0.1100│ 0.0300│ -0.0300│
│2023 │ -0.0900│ 0.0900│ 0.1400│ 0.0600│
│2022 │ 0.7200│ 0.5100│ 0.3000│ 0.3700│
│2021 │ 1.6900│ 1.2000│ 1.1000│ 0.9300│
└─────────┴───────────┴───────────┴───────────┴───────────┘
【2.互动问答】
┌──────┬──────────────────────────────────────────────────┐
│05-28 │问:您好,作为股东,时刻关注着公司的成长与发展,作为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智能电气控制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
│ │的提供商,请问公司是否研发了无人驾驶环卫车产品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部分智能电控产品、三电系统产品可应用于环卫车辆,感谢您的关注。 │
├──────┼──────────────────────────────────────────────────┤
│05-28 │问:您好,随着无人物流车日益普及,必将为相关领域带来增量,请问公司产品是否已经应用到无人物流车谢谢。│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暂未应用到无人物流车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
│05-28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官网显示:公司已经生产了“HY140园区室外无人驾驶清扫车”等无人驾驶环卫产品, │
│ │是否属实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部分产品可适用于环卫车辆。此外,公司通过股权投资了一家专注于低速无人驾驶│
│ │解决方案和无人驾驶清扫车的研发公司,与我司形成在无人驾驶领域的协同效应。感谢您的关注。 │
├──────┼──────────────────────────────────────────────────┤
│05-28 │问:董秘你好,公司的智能驾驶系统有没有实现销售,目前跟哪些汽车厂商有合作国家现在强制车辆安装主动刹车│
│ │系统。请问公司在这个方面有什么规划公司传感器目前在机器人上有个应用未来有什么相关规划公司在新能源建设│
│ │方面传有个大订单请问是什么订单公司目前产能是否达到满产满销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已试装于上汽,公司一直关注并投入主动安全部件及系统的开│
│ │发和应用。公司部分传感器可适用于机器人,但尚未批量应用,正处于积极研发阶段。感谢您的关注。 │
├──────┼──────────────────────────────────────────────────┤
│05-19 │问:董秘您好,强脑科技可穿戴仿生手臂可以通过传感器能实现较好的替代功能,贵公司作为传感器起家,应该积│
│ │极通过资本市场加速并购这些科技创新企业,进而造福人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建议。谢谢关注! │
├──────┼──────────────────────────────────────────────────┤
│05-15 │问:董秘您好,人形机器人的快速发展,对于传感控制类零部件有较大市场需求,请问宏英智能的传感器能否应用│
│ │于人形机器人,以及公司是否还有其他产品也能应用,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部分传感器产品可适用于人形机器人,但目前尚未实际应用,公司正处于积极研发│
│ │阶段。感谢您的关注。 │
├──────┼──────────────────────────────────────────────────┤
│05-07 │问:董秘,您好!贵司有产品能用于机器人零部件建议公司在机器人零部件方向加大研发投入。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部分产品可适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目前正在加大力度开发可用于机器人的部件。│
│ │感谢您的关注及建议。 │
└──────┴──────────────────────────────────────────────────┘
【3.最新公告】
─────────┬─────────────────────────────────────────────────
2025-05-30 00:00│宏英智能(00126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海宏英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98,100.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
利。因此,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98,100.00股后的102,271,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3.015197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36,928.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因公司回购股份898,10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103,169,760.00
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为2.988950元(含税)(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每10股现金分红=30,836,928.00元/103,
169,760.00股*10股=2.988950元,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
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2988950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3,169,760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80,000股后的股本102,789,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减少518,100股,根据“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98,100.00股后的102,
271,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15197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36,928.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98,100.00股后的102,271,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3.01519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
1367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3039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15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因公司回购股份898,10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103,169,760.00
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为2.988950元(含税)(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每10股现金分红=30,836,928.00元/103,
169,760.00股*10股=2.988950元,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
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2988950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泾路470号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蒋秀雯
3、咨询电话:021-3782 9918
4、传真电话:021-5767 076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310ceadf-39b8-44af-bd08-9df9f8cfd481.PDF
─────────┬─────────────────────────────────────────────────
2025-05-30 00:00│宏英智能(001266):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月29日收到董事朱桂娣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桂
娣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朱桂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书面辞职报告递交日,朱桂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朱桂娣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
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补选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朱桂娣女士为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及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书面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5e09fd6d-9b8f-4268-ae92-36522cb360cc.PDF
─────────┬─────────────────────────────────────────────────
2025-05-28 19:25│宏英智能(00126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范围内。本次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月 22日、2025年 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担保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
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24日、2025年 1月 25日、2025年2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
025-0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1、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025年 5月 27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实际发生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事由
日期
1 上海宏英智 上海宏英新能 2025年 最高担保 3年期 为其开展综
能科技股份 源科技有限公 5月 27 限额为 合授信业务
有限公司 司 日 4,000万 提供担保
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UG6PC7L
4、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盛龙路 951号 10幢 7层 701室
5、法定代表人:石艾灵
6、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年 8月 10日
8、营业期限:2023年 8月 10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储能技术服
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合同能源管
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
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
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
设施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充电
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3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662.01 44,607.04
负债总额 36,485.05 34,177.04
净资产 10,176.96 10,430.01
资产负债率 78.19% 76.62%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 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675.01 7,751.31
利润总额 1,567.41 284.28
净利润 1,173.43 253.04
11、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12、经查询,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主体: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债务人: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限额:为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4,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限: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
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
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
满三年之日止。
5、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
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
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子公司业务承接与开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整体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