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1338 永顺泰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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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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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400│ 0.1415│ 0.6000│ 0.4400│
│每股净资产(元) │ 7.2524│ 7.3575│ 7.2161│ 7.056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7600│ 1.9400│ 8.5700│ 6.3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3595.45│ 23595.45│ 23595.45│ 23595.4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6577.64│ 26577.64│ 26577.64│ 26577.64│
│总股本(万股) │ 50173.08│ 50173.08│ 50173.08│ 501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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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08 17:01 永顺泰(00133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7 06:17 永顺泰(001338)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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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222286.12 同比增(%):2.55;净利润(万元):16910.97 同比增(%):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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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8 除权派息日:2025-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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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44001,增加19.1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6918,减少3.7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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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永顺泰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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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5-11-17 解禁数量:26577.64(万股) 占总股本比:52.97(%)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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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麦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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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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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2.3050│ 0.9610│ 4.8700│ 3.49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5627│ 2.6672│ 2.5257│ 2.396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6120│ 3.6120│ 3.6120│ 3.6120│
│营业收入(万元) │ 222286.12│ 102265.23│ 428201.73│ 331208.89│
│利润总额(万元) │ 17273.12│ 7246.18│ 30604.62│ 22348.7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6910.97│ 7101.54│ 29940.15│ 21972.81│
│净利润增长率(%) │ 0.96│ -13.52│ 72.50│ 75.4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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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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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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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3400│ 0.1415│
│2024 │ 0.6000│ 0.4400│ 0.3300│ 0.1637│
│2023 │ 0.3500│ 0.2500│ 0.1300│ 0.0700│
│2022 │ 0.4000│ 0.3200│ 0.2400│ 0.0300│
│2021 │ 0.4000│ 0.3800│ 0.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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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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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问:公司新建的宝麦公司投产了吗 │
│ │ │
│ │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安宜│
│ │工业园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麦公司实施,目前已经建成投产。为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端麦芽生产能力,宝麦│
│ │公司于2024年立项实施新建5万吨/年特制麦芽生产线项目,项目位于宝麦公司厂区内。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施工│
│ │。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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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问:尊敬的董事会秘书,1、贵司宝应的新项目是否已经完成封顶2、2026年世界杯将至,按以往消费情况,世界杯│
│ │期间啤酒消费会有一个较大的啤酒增量需求,而贵司当前产能利用率几乎“满产满销”,如何应对下游企业的增量│
│ │需要3、贵司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不知是否有无优化策略 │
│ │ │
│ │答:公司下属子公司宝麦公司新建5万吨/年特制麦芽生产线项目目前正在按计划进度开展建设工作。公司近年来产│
│ │能利用率较高,营销方面会在满足重点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致力于与各类客│
│ │户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为有效控制坏账风险,公司按照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对│
│ │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根据综合信用评测结果,一般对信誉较好的大型啤酒集团和长期合作客户设置信用期,加强发│
│ │货与验收开票结算的跟踪管理,加快结算效率,加强应收账款的到期催收。公司应收账款控制严格,近年来未发生│
│ │坏账。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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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请问:1.麦芽汁的高中低档划分的依据是什么2.麦芽汁的档次是否是影响到啤酒口味乖品质的决定因素或主要│
│ │因素3.影响麦芽汁档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以前生产低档次麦芽汁的生产设备、工艺、原料可以通过改造后生产中高│
│ │档次的麦芽汁吗4.公司作为重要的麦芽汁生产商有没有考虑推出自己品牌啤酒的中远期规划 │
│ │ │
│ │答:公司主要从事麦芽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国内产销规模最大的麦芽制造厂商,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 │”,产能规模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公司的麦芽产品主要用于啤酒酿造。麦芽奠定啤酒的基础风味,是啤酒生│
│ │产环节中最主要的原料。根据加工工艺、客户质量指标等复杂程度的不同,麦芽产品可以粗略分为不同档次。公司│
│ │在业务开展之初即定位中高端领域,随之配备了相应的生产装备及生产人员,已与百威啤酒、嘉士伯、喜力啤酒、│
│ │华润雪花啤酒、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等知名啤酒制造商均有超过20年的合作历史,能够满足各类客户不│
│ │同层次的需求。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深耕麦芽主业,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麦芽供应│
│ │商。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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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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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01│永顺泰(00133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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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5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董事强威先生主持本次董
事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陆健、伍兴龙、王卫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纪委
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强威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通过。
公司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张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通过。
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见附件二。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补选董事强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补选董事张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补选董事强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b97f8cc7-a416-4964-b0a9-176200ed6c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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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15:34│永顺泰(00133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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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下午 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9月 5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 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张前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8,116,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313%。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5,776,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719%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39,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94%;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637,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40%。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郭曦律师、廖颖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7,010,00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23%;反对 848,61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1%;弃权 257,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31,77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674%;反对 848,617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13%;弃权 257,5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12%。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6,978,8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1%;反对 866,51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116%;弃权 270,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00,57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086%;反对 866,517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5%;弃权 270,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9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76,825,502 股,占参加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59%;反对 1,008,11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5%;弃权 282,5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1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47,27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79%;反对 1,008,117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35%;弃权 282,5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85%。4、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6,795,2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50%;反对 1,044,2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755%;弃权 276,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16,97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36%;反对 1,044,217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74%;弃权 276,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郭曦律师、廖颖华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7855164f-5292-412f-8709-8493d8438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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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15:34│永顺泰(00133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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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的法律法
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中
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前述问题之外的任何其他事宜发表任何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在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
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 2025年 8月 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
对象、会议登记事项和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9月 5日 15:00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 1号公司
六楼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 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与《股东大会通
知》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经公司董事推举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张前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签名和相关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0 人,总共代表公司股份 278
,116,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3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总共代表公司股份265,776,35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71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15人,总共代表公司股份12,3
39,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94%。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基于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列入《股东
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和监票。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合并统计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77,010,0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23%;反对848,6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1
%;弃权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6%。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76,978,8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1%;反对866,5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6%
;弃权 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4%。
(三)《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 276,825,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59%;反对1,008,1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
5%;弃权 2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6%。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76,795,2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50%;反对1,044,2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
5%;弃权 27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5%。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
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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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06:17│永顺泰(001338)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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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2025年中报显示,营业总收入22.23亿元,同比增2.55%;归母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0.96%。二季度营收12.0亿元,同比
下降3.63%,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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