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1366 播恩集团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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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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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00│ -0.1800│ -0.0900│ -0.0300│
│每股净资产(元) │ 5.0269│ 5.0573│ 5.1434│ 5.208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6300│ -3.4400│ -1.7200│ -0.4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568.00│ 5568.00│ 5568.00│ 5568.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0500.00│ 10500.00│ 10500.00│ 10500.00│
│总股本(万股) │ 16068.00│ 16068.00│ 16068.00│ 160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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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22 19:19 播恩集团(00136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09 16:36 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5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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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8618.72 同比增(%):18.94;净利润(万元):-511.73 同比增(%):-3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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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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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1,公司股东户数12136,增加0.7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20,公司股东户数12048,减少3.8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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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播恩集团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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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3-09 解禁数量:105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5.35(%)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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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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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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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530│ -0.1920│ -0.4810│ -0.37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4464│ 1.4783│ 1.5712│ 1.636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3272│ 2.3258│ 2.3236│ 2.3236│
│营业收入(万元) │ 28618.72│ 101695.27│ 72655.26│ 46229.47│
│利润总额(万元) │ -602.50│ -3309.67│ -1449.93│ -345.2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11.73│ -2871.39│ -1454.52│ -404.11│
│净利润增长率(%) │ -38.75│ -158.95│ -142.62│ -116.2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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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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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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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300│
│2024 │ -0.1800│ -0.0900│ -0.0300│ -0.0200│
│2023 │ 0.3200│ 0.2200│ 0.1700│ 0.1400│
│2022 │ 0.6400│ 0.4100│ 0.1400│ 0.0100│
│2021 │ 0.7500│ ---│ 0.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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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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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问:请问贵公司能否从《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政策中获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由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 │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旨在通过数字化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主要涵盖九个方面:一、夯实数字乡村│
│ │基础,完善农村网络设施和数据共享;二、支撑粮食安全与防返贫底线;三、推进智慧农业技术应用与全产业链数│
│ │字化;四、壮大农村电商、农文旅融合等新业态;五、发展乡村数字文化;六、提升数字治理效能;七是深化教育│
│ │、医疗、金融等数字普惠服务;八、建设智慧美丽乡村,强化人居环境数字化监管;九、统筹跨部门协同、人才培│
│ │育与资金保障,构建数字乡村发展体系。公司将发挥优势,把握发展机会。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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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问:请问截止2025年5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136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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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到5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136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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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问:请问,公司的饲料产品中有无打入宠物饲料市场的,若有请问打算如何规划宠物饲料市场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产品为猪用饲料和蛋鸡饲料,目前暂无宠物饲料市场的布局规划。感谢您的关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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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问:请问截止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048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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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问:请问截止2025年5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532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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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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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9│播恩集团(00136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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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136号播恩集团办公楼9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新华先生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7人,代表股份110,851,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
8.98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10,75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99%;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0人,代表股份9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9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
,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9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9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者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0,807,6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票20,500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弃权票23,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0,807,6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票20,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弃权票23,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0,807,65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1%;反对票 20,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弃权票 23,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0,807,65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1%;反对票 20,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弃权票 23,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5、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0,807,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0%;反对票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票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如下:
同意票 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639%;反对票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33%;弃权票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
428%。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0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24%;反对票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9%;弃权票 23,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7%;关联股东江西八维生
物集团有限公司、赣州九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爱特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华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合计持有 109,097,25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447%;反对票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26%;弃权票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42
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0,80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7%;反对票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票 23,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447%;反对票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26%;弃权票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
428%。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5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0,80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7%;反对票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票 23,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0,80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票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票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思语、古乾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f92fde7e-affe-4566-aac7-8552f97eb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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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9│播恩集团(00136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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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 136 号播恩集团办公楼 9 楼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为本法
律意见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以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
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依法见证。在本所经办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播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136号播恩集团办公楼9楼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邹新
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签名册和相关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110,756,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9299%。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
3.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9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93%。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
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监事代表及本所经办律师进行了计
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0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0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0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0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07,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639%;反对 20,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33%;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8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24%;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9%;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447%;反对 2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26%;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8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0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447%;反对 2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26%;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8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0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0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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