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1378 德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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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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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800│ 0.1658│ 0.7000│ 0.5400│
│每股净资产(元) │ 14.0347│ 14.3699│ 14.2063│ 14.219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9800│ 1.1600│ 4.9000│ 3.8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575.92│ 6505.00│ 6505.00│ 3222.7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757.44│ 6828.36│ 6828.36│ 10110.64│
│总股本(万股) │ 13333.36│ 13333.36│ 13333.36│ 133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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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03 17:41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3 17:46 德冠新材(001378):已累计回购0.16%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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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73648.97 同比增(%):-2.54;净利润(万元):3720.30 同比增(%):-2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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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4.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2 除权派息日:2025-06-13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10,公司股东户数13582,增加2.6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9,公司股东户数13238,减少7.9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德冠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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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7-04-30 解禁数量:6544.67(万股) 占总股本比:49.08(%)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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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功能薄膜和功能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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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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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9830│ -0.0290│ 0.8320│ 1.10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5.8411│ 6.1779│ 6.0121│ 6.056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9282│ 6.9282│ 6.9282│ 6.9282│
│营业收入(万元) │ 73648.97│ 35427.33│ 152097.07│ 113290.81│
│利润总额(万元) │ 4144.47│ 2325.20│ 10106.85│ 7842.6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720.30│ 2210.97│ 9305.06│ 7235.84│
│净利润增长率(%) │ -28.27│ -15.39│ -23.32│ -28.5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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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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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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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2800│ 0.1658│
│2024 │ 0.7000│ 0.5400│ 0.3900│ 0.1960│
│2023 │ 1.1500│ 1.0100│ 0.6600│ 0.3331│
│2022 │ 1.6400│ 1.2600│ 0.9200│ ---│
│2021 │ 1.9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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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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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问:您好,请问,贵公司截止9月1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到2025年9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58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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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问:你好,截止9月10日贵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人,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到2025年9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58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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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问:何总,公司的功能母料可否用于人行机器人领域,改性塑料需要功能母料吗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的功能母料是改性塑料的细分种类,在产业链中属于上游基础材料,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
│ │,3C电子、快速消费品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目前公司直接客户暂不涉及上述应用,公司将密切关注产品应用变化│
│ │情况和行业技术发展动向,积极开发新的功能母料产品以满足市场上新的应用需求。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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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何总,您好,证监会9.24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10号文件,明确规定市值管理不是操控股价,是提升公司质│
│ │量,请公司回购股份,或者转让控股权或者并购重组,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市值管理的尽头是人心的信任,请把提│
│ │质增效估值管理落到实处,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并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要求做好市值管理工作,接下来公司将继续保持│
│ │稳健的经营策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断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致力于通过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工│
│ │作,推动公司规范化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坚持稳健的分红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关注投资者对分红的期│
│ │望。 │
│ │关于回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于4月30日披露的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
│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回购股份事宜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审慎投资。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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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问:您好,请问,贵公司截止8月31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到2025年8月29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23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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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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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41│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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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4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 8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32.44元/股(含)调整为 31.99元/股(含),调整
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5,4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16%,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3.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21元/股,成交金额为 4,966,169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 31.9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9ab9ec30-4235-4ead-a80e-437fa49a2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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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9│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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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公司 3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维满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人,代表股份 70,036,93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83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68,908,128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1.73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7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1,128,81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
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9名,代表股份数2,774,68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2人,代表股份数 1,645,874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数 1,128,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5%。
(备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为133,333,6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 141,6
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3,192,000股。)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程益群律师、
高瑶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3%;反对 17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2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3%;反对 17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3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3%;反对 17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0%;反对 17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5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4%;反对 1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6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4%;反对 1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7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4%;反对 1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8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7%;反对 17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9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7%;反对 17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三)本次审议的提案需逐项表决,其中,提案 1.01、1.02、1.0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益群、高瑶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e8fba5fe-db9d-447c-919f-7a3c42e3e424.PDF
─────────┬─────────────────────────────────────────────────
2025-09-01 19:25│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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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
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投票方式、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
日、出席人员、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会议登记相关事项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日 14:3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
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公司 3楼会议室如期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
月 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罗维满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
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计 105人,代表股份 70,036,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8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人,
代表股份 68,908,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3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1,128,81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47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99 人,代表股
份 2,774,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1,645,87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人,代表股份 1,128,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由本所律师对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进行审查验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列席会议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大会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就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
行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3、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
票进行清点。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该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1.01、1.02、1.03为特
别决议事项):
议案 1 :逐项表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01 《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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