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1387 雪祺电气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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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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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136│ 0.2266│ 0.1400│ 1.3800│
│每股净资产(元) │ 6.6145│ 6.5273│ 8.6771│ 6.935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5800│ 3.5300│ 2.9500│ 22.0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444.70│ 4355.73│ 3350.56│ ---│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3334.10│ 13423.07│ 10325.44│ ---│
│总股本(万股) │ 17778.80│ 17778.80│ 13676.00│ 10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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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3-26 19:50 雪祺电气(00138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3-05 20:00 雪祺电气(001387)2025年3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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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140477.52 同比增(%):-17.05;净利润(万元):5456.92 同比增(%):-43.5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9-30 10派0.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1-23 除权派息日:2025-01-24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5873,减少29.77%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22603,减少7.7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限售解禁:2026-05-07 解禁数量:262.52(万股) 占总股本比:1.43(%)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1-11 解禁数量:6387.77(万股) 占总股本比:34.90(%)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5-07 解禁数量:262.52(万股) 占总股本比:1.43(%)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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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5
●2025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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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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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6100│ 0.2420│ 0.0450│ 2.3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3909│ 1.3034│ 1.8877│ 2.345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0646│ 4.0646│ 5.5840│ 3.3189│
│营业收入(万元) │ 140477.52│ 93310.67│ 43622.65│ 235896.63│
│利润总额(万元) │ 6588.89│ 4279.20│ 1828.49│ 16018.1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456.92│ 3899.70│ 1757.53│ 14124.38│
│净利润增长率(%) │ -43.55│ -26.96│ ---│ 40.7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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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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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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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3136│ 0.2266│ 0.1400│
│2023 │ 1.3800│ 0.6732│ 0.3718│ 0.1800│
│2022 │ 0.9900│ 0.7100│ ---│ 0.1700│
│2021 │ 0.9000│ ---│ ---│ ---│
│2020 │ 0.0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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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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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9:50│雪祺电气(00138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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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雪祺电气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
7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1 号)同意,公司
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4,190,000 股,并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6,76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3,254,3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0%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3,505,6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6 月 3 日
,公司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41,028,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77,788,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34,230,7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3,557,
2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形成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684,387 股,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增加至 889,70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50%。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2024 年 7 月 12 日,该批股份限售期届满已上市
流通。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 62,443,333 股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变更为 7
0,897,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8%,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变更为 106,890,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2%。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以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进行。2025 年3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 20
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并上市事项,定向发行 5,250,400 股,股份性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由 177,788,000 股
变更为 183,038,4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3,038,4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6,148,0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60%,无
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6,890,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为 2 户,分别为北京青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青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青岱”)、张洋。
宁波青岱、张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
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1)自本人/本合伙企业对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合伙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
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
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3)本人/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份时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为本人/本合伙企业真实
意思表示,本人/本合伙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一,因 2025年 3 月 2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7,0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股) (股)
1 宁波青岱 1,820,000 0.99% 1,820,000
2 张洋 5,200,000 2.84% 5,200,000
合计 7,020,000 3.84% 7,020,000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不存在质押、冻结股份;注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
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 76,148,067 41.60% -7,020,000 69,128,067 37.77%
通股/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 0 0.00% 0 0 0.00%
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5,250,400 2.87% 0 5,250,400 2.87%
首发前限售股 70,897,667 38.73% -7,020,000 63,877,667 34.90%
二、无限售条件 106,890,333 58.40% +7,020,000 113,910,333 62.23%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83,038,400 100% 0 183,038,400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1f4ada2e-e87a-476c-ba08-3b0cb48468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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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9:47│雪祺电气(00138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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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2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02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
7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1 号)同意,公司
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4,190,000 股,并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6,76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3,254,3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0%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3,505,6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6 月 3 日
,公司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41,028,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77,788,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34,230,7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3,557,
2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形成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684,387 股,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增加至 889,70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50%。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2024 年 7 月 12 日,该批股份限售期届满已上市
流通。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 7 名首发前限售股股东限售期届满,合计解除限售股份 62,443,333 股,该批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变更为70,897,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8%,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变更为 106,890,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
0.12%。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以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进行。2025 年3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 20
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并上市事项,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5,250,400 股,股份性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公
司总股本由 177,788,000 股变更为 183,038,4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3,038,4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6,148,0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60%,无
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6,890,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为 2 户,分别为北京青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青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青岱”)、张洋。
宁波青岱、张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关
于股份锁定期、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1)自本人/本合伙企业对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合伙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
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
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3)本人/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份时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为本人/本合伙企业真实
意思表示,本人/本合伙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承诺,宁波青岱、张洋为公司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以增资方式取得公司股
份,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因 2025 年 3 月 2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2025 年 3 月 3
1 日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一,因 2025年 3 月 2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7,02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股) 量(股)
1 宁波青岱 1,820,000 0.99% 1,820,000
2 张洋 5,200,000 2.84% 5,200,000
合计 7,020,000 3.84% 7,020,000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不存在质押、冻结股份。
注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
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6,148,067 41.60% -7,020,000 69,128,067 37.77%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5,250,400 2.87% 0 5,250,400 2.87%
首发前限售股 70,897,667 38.73% -7,020,000 63,877,667 34.9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890,333 58.40% +7,020,000 113,910,333 62.23%
三、总股本 183,038,400 100.00% 0 183,038,4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发行人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9b1e6a4a-8cc2-421b-ae06-00917e351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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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27│雪祺电气(00138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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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5 年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2025年 3 月 7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250,4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77,788,000 股变更为183,038,4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18)。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同意公司总股本由177,788,000 股增加至 183,038,4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7,788,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83,038,400
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77093846F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 369 号
5、法定代表人:顾维
6、注册资本:壹亿捌仟叁佰零叁万捌仟肆佰圆整
7、成立日期:2011 年 06 月 27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
调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电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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