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1391 国货航 更新日期:2026-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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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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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00│ 0.2100│ 0.1500│ 0.1000│ 0.0500│ 0.1800│
│每股净资产(元) │ 2.2370│ 2.1986│ 2.1373│ 2.0886│ 2.0995│ 2.048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400│ 10.0100│ 7.1900│ 4.8800│ 2.3000│ 9.4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51935.40│ 151935.40│ 85876.53│ 85876.53│ 83894.39│ 83894.3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068952.72│ 1068952.72│ 1135011.60│ 1135011.60│ 1136993.73│ 1117176.08│
│总股本(万股) │ 1220888.12│ 1220888.12│ 1220888.12│ 1220888.12│ 1220888.12│ 1201070.47│
├─────────┴───────┴───────┴───────┴───────┴───────┴───────┤
│●最新公告:2026-06-24 17:19 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6-25 14:50 国货航(001391)2026年6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522003.65 同比增(%):0.73;净利润(万元):47205.45 同比增(%):-18.4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8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7-01 除权派息日:2026-07-02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22895,减少1.5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24805,减少7.5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7-2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国货航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6-05-19公告,股东2026-06-09至2026-09-0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5573.32万股,占总股本0.46% │
├─────────────────────────────────────────────────────────┤
│●限售解禁:2027-12-30 解禁数量:491737.49(万股) 占总股本比:40.28(%)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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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航空物流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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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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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650│ 0.3490│ 0.2370│ 0.1360│ 0.0430│ 0.25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5694│ 0.5308│ 0.4901│ 0.4413│ 0.4522│ 0.411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023│ 0.6023│ 0.6023│ 0.6023│ 0.6023│ 0.5911│
│营业收入(万元) │ 522003.65│ 2287807.65│ 1663595.97│ 1093486.28│ 518202.81│ 2058397.82│
│利润总额(万元) │ 62873.16│ 344306.06│ 244750.80│ 165450.24│ 77349.88│ 259841.8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7205.45│ 258469.42│ 183595.38│ 124017.71│ 57882.33│ 195325.7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8.45│ 32.33│ 66.21│ 86.1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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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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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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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400│
│2025 │ 0.2100│ 0.1500│ 0.1000│ 0.0500│
│2024 │ 0.1800│ 0.1000│ 0.0600│ 0.0200│
│2023 │ 0.1100│ 0.0600│ ---│ ---│
│2022 │ 0.2900│ ---│ 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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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7-24 │问:请问董秘,国风减持进行到哪一步了,减持多少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根据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的《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
│ │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股东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风投”)计│
│ │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9月8日),以集中竞价或 │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733,1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用 │
│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目前股东国风投仍处于减持期间内,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公司将配合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
│ │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减持实施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
│ │注,谢谢! │
├──────┼──────────────────────────────────────────────────┤
│07-23 │问:董秘您好,上一次您说减持时间完成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这点我认可,但是,我问的是减持进度,不是减 │
│ │持完成哈。关于国风投创新基金减持,按照减持规则,进展披露节点: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若出现以下情形,需披│
│ │露减持进展情况:1, 减持数量过半;2,减持时间过半。6月9日-9月8日,减持时间过半,就是7月24日。按照规 │
│ │则,国风投创新减持时间过半,是不是要披露一下减持进展情况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所提及的“减持时间/数量过半需披露进展”这一要求,曾存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版)中,该细则已于2024年5月24日废止 │
│ │,不再适用。 │
│ │ 根据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仅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时间区│
│ │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等情形,已不再│
│ │强制要求单独披露进展公告。 │
│ │ 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
│07-20 │问:你好,作为公司股东,我想知道公司高管的薪资水平,我看公司相关介绍中回避了这个内容,请补充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已制定并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管理制度》,结合行业特点、企业战略目标、岗位价值等因素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
│ │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您可通过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直│
│ │接查阅年报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章节,获取全面、准确的薪酬数据。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
│07-17 │问:董秘,你好,公告说,国风投创新基金要在2026年6月9日 至2026年9月8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 │司股份不超过55,733,1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截止7月16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为何不公布减持进度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 │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18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根据规定,大股东应当在减持计划实施完│
│ │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计划完成公告。截至本回复之日,国风投创新基金的减持计划│
│ │尚未实施完毕或届满,故尚未披露减持计划完成公告。公司后续会按照《18号指引》的规定提示国风投创新基金及│
│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达到法定披露节点或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及时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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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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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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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14:30在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院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贵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
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等,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890人,代
表股份9,142,427,41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83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137,579,7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70%;
反对4,377,5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47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1%。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
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
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cde0416-2495-47b1-83b0-0b0d5cb20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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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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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院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陈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90人,代表股份9,142,42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8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515,669,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5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5人,代表股份1,626,758,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886人,代表股份163,224,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39,895,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4人,代表股份23,329,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1%。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议案1.00 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7,57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0%;反对4,377,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79%;弃权4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双月、付孟阳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38c55a5-469a-409b-a68b-b600d10336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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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2│国货航(00139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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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完整,没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21 日召开
的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7 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08,881,225 股,以
此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分红1,062,172,666.58 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
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08,881,2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70000 元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78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400
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4 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08*****654 国泰航空中国货运控股有限公司
3 08*****655 朗星有限公司
4 08*****573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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