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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8(双鹭药业)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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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038 双鹭药业 更新日期:2025-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400│ -0.0700│ -0.0163│ 0.0300│ │每股净资产(元) │ 5.4688│ 5.4241│ 5.4799│ 5.675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8200│ -1.3000│ -0.2900│ 0.5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5153.85│ 85153.85│ 85151.56│ 85151.5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7581.15│ 17581.15│ 17583.44│ 17583.44│ │总股本(万股) │ 102735.00│ 102735.00│ 102735.00│ 102735.00│ ├─────────────┴──────────┴──────────┴──────────┴──────────┤ │●最新公告:2025-07-01 00:00 双鹭药业(002038):双鹭药业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9 13:35 异动快报:双鹭药业(002038)6月9日13点32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6889.61 同比增(%):-31.10;净利润(万元):4596.84 同比增(%):-34.4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3 除权派息日:2025-07-04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65893,增加6.5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7688,减少12.4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27投资者互动:最新14条关于双鹭药业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7-01累计质押股数:40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3.89% 占其持股比:│ │25.04% │ └─────────────────────────────────────────────────────────┘ 【主营业务】 基因工程和生化药物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50│ 0.2200│ 0.1240│ 0.13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7919│ 3.7471│ 3.8029│ 3.998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0483│ 0.0483│ 0.0483│ 0.0483│ │营业收入(万元) │ 16889.61│ 66041.96│ 54056.24│ 39206.34│ │利润总额(万元) │ 4802.31│ -13374.97│ -3716.68│ 1848.1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596.84│ -7406.57│ -1673.56│ 2959.00│ │净利润增长率(%) │ -34.46│ -117.77│ -105.27│ -90.6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400│ │2024 │ -0.0700│ -0.0163│ 0.0300│ 0.0700│ │2023 │ 0.4100│ 0.3091│ 0.3100│ 0.2000│ │2022 │ 0.2300│ 0.2316│ 0.1600│ 0.0600│ │2021 │ 0.4100│ 0.4243│ 0.2935│ 0.0900│ └─────────┴───────────┴───────────┴───────────┴───────────┘ 【2.互动问答】 ┌──────┬──────────────────────────────────────────────────┐ │06-27 │问:请介绍一下贵司与卡文迪许的官司最新进展 │ │ │ │ │ │答:您好,目前涉及来那度胺二期、三期,奥硝唑注射液一期、二期、三期的仲裁裁决都已裁决,公司曾就仲裁裁│ │ │决与司法裁判完全相悖,仲裁裁决书中篡改合同约定、篡改双鹭药业答辩主张、篡改庭审中总结的仲裁焦点、使用│ │ │并无逻辑关系的推理作为裁决依据等要求撤销裁决,但南京中院不对仲裁裁决做审查,仅审核仲裁裁决程序,故驳│ │ │回公司申请。目前公司仍继续在维权中。 │ │ │此外卡文迪许与公司还存在多起诉讼案件,目前公司诉卡文迪许合同违约的多起诉讼进展如下:公司诉卡文迪许合│ │ │同违约案(将独家转让给公司的阿哌沙班项目自己又去申报注册)一审(2023)苏01民初2051号判决卡文迪许向公│ │ │司支付违约赔偿金600万元,二审(2024)苏民终1449号目前正在审理中;公司诉卡文迪许违约案(将独家转让公 │ │ │司的阿比特龙项目自己又去申报注册)一审(2023)苏01民初1282号判决卡文迪许返还公司已支付合同款131.1万 │ │ │元及合同违约金60万元,目前二审(2024)苏民终642号正在审理中;公司诉卡文迪许合同违约案(已支付达方吡 │ │ │啶一期合同款210万元,卡文迪许拒不履行合同,拒不退还合同款)一审(2024)苏0102民初7184号已判决卡文迪 │ │ │许退还合同款210万元及利息,卡文迪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2025)苏民终1389号维持原判,驳回卡文迪许诉求 │ │ │;公司诉卡文迪许合同违约案(已支付艾曲波帕一期合同款210万元,卡文迪许拒不履行合同,拒不退还合同款) │ │ │一审(2024)苏0102民初7186号已判决卡文迪许退还合同款210万元及利息,卡文迪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2025 │ │ │)苏民终1396号维持原判,驳回卡文迪许上诉请求;公司诉卡文迪许合同违约案(已支付普乐沙福一期合同款210 │ │ │万元,卡文迪许拒不履行合同,拒不退还合同款)目前南京玄武法院(2025)苏0102民初7126号案待开庭审理(虽│ │ │未判决,但因与达方吡啶案、艾曲波帕案相似,大概率会判决卡文迪许退回210万合同款并支付利息);公司诉卡文│ │ │迪许伊马替尼合同违约案,案号(2024)苏01民初2172号,要求卡文迪许向公司返还已支付技术转让款112.5万元 │ │ │及利息,支付违约金70万元,并赔偿损失22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尚未判决;公司诉卡文迪许达沙替尼合│ │ │同违约案(2024)苏01民初2171号,要求卡文迪许向公司返还已支付合同款931.5万元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700万│ │ │元,卡文迪许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技术转让费70万,逾期违约金4.2万及利息,专利年费6.35万。一审判决驳 │ │ │回双方的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双方均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中。 │ │ │此外,卡文迪许诉我公司达格列净合同违约案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卡文迪许第四期技术转让费140万元及利息。公司 │ │ │不服一审(2023)苏0102民初9584号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终审)(2024)苏01民终2545号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 │ │回卡文迪许全部诉讼请求;卡文迪许诉公司伏立康唑合同违约案(2023)苏0102民初9583号,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南│ │ │京卡文迪许137500元技术转让费及逾期利息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2024)苏01民终2544号终审判│ │ │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公司向南京卡文迪许公司支付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恢复权利请求费3.5万元,驳回卡文迪 │ │ │许其他诉讼请求;卡文迪许诉我公司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合同违约案(2023)苏0102民初9582号一审判决公司支付技│ │ │术转让费100万元以及违约金32万元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2024)苏01民终2534号终审判决撤销 │ │ │一审判决,改判公司向卡文迪许支付合同款30万,驳回卡文迪许其他诉讼请求。以上是双方仲裁和诉讼的最新进展│ │ │。 │ ├──────┼──────────────────────────────────────────────────┤ │06-27 │问:问下董秘,2023年7月glp-1就在整理了,现在2025年4月了,进展如何,什么时候可以上市 │ │ │ │ │ │答:您好,公司GLP-1长效产品沟通交流反馈基本支持申报NDA,公司正在进行申报准备,具体申报时间尚不确定。│ │ │谢谢关注。 │ ├──────┼──────────────────────────────────────────────────┤ │06-27 │问:贵司一季度扣非仅2000万元,其中还有大部分是奥司他韦贡献的,请问贵司如何扭转药品大幅降价对公司利润│ │ │贡献的影响,还是说束手无策,无可奈何 │ │ │ │ │ │答:您好,公司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2114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家第九批集采产品2024年3月起陆续执行,产品价格下 │ │ │降幅度较大,部分产品受疾病季节性流行销量波动较大,对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均有一定的影响。此外,公司也会采│ │ │取多种措施确保未来业绩稳定,首先,公司继续加大对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积极推进重点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 │进程。针对国内疾病谱的变化调整布局公司新产品开发,产品开发从治疗领域向防治结合领域拓展,以适应未来老│ │ │龄人口基数大、健康需求旺盛的特点。最近公司已经上市和即将批准上市的产品将在未来半年内获得集采或续标机│ │ │会,生物新产品已申报上市。公司也在积极抓住季节性疾病发病特点加强对重点产品的市场推广,继续推进电商合│ │ │作业务,电商销售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公司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生产质量体系建设,确保了公司在政策市场急剧变│ │ │化的大环境下的平稳发展,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储备,为公司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谢谢关注。 │ ├──────┼──────────────────────────────────────────────────┤ │06-27 │问:您好,公司上市产品众多,而且注意到在京东平台有公司旗舰店,为何旗舰店只有寥寥两款产品在售希望公司│ │ │广开渠道,早日扭亏 │ │ │ │ │ │答:您好,公司京东双鹭旗舰店的产品种类正在逐步增加中,目前已有十几款产品在售,未来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 │ │和公司策略调整产品布局,继续努力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在售产品种类,以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谢谢关注。 │ ├──────┼──────────────────────────────────────────────────┤ │06-27 │问:硝酸甘油喷雾剂作为国产独家剂型被公司特别标注为重点产品,替代或者补充速效救心丸在家庭常备药箱中地│ │ │位方面有哪些营销推广计划吗公司太缺重磅产品来挽救主营业绩颓势了! │ │ │ │ │ │答:您好,硝酸甘油喷雾剂作为目前国内独家剂型,确实需要公司在营销方面加强市场推广。心绞痛、心梗时急救│ │ │产品的迅速起效十分重要,与含片和气雾剂相比,硝酸甘油喷雾剂具有使用便捷、起效更快、安全性更高的特点。│ │ │近年来,心梗猝死的发病率逐年增高,且低龄化的趋势较明显,主要与压力大、饮食和起居不规律有较大关系。目│ │ │前,国内心血管病患者约3.3亿,其中冠心病患者约1100万,心绞痛患者需常备急救药物。我们也认为该产品具有 │ │ │良好的市场潜力,公司会根据不同终端、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推广策略,加大推广力度,通过学术会议、临床试验│ │ │数据分享、专家共识等方式传递产品价值。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与医药销售不同渠道的合作,提高产品的市场覆盖│ │ │率。努力使该产品成为公司品牌产品。谢谢关注。 │ ├──────┼──────────────────────────────────────────────────┤ │06-27 │问:公司股价距离上次董事长回购增持几近腰斩,请问公司高层是否认为现在公司被低估如果认为现在公司股价被│ │ │低估,是否有增持回购的打算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正在努力开发新产品,在目前行业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努力提高│ │ │公司业绩。谢谢关注。 │ ├──────┼──────────────────────────────────────────────────┤ │06-27 │问:徐总您好,投资者交流会上您多次提及的益生元益生菌,请问购买渠道在哪京东上根本搜不到,还望加大市场 │ │ │开拓力度,酒香也怕巷子深。另外贵司目前占益生菌公司股权比例有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持有衡态康20%的股权,目前双鹭药业益生菌含片已经在京东健康双鹭旗舰店开始售卖,该含片含 │ │ │有的凝结魏茨曼氏菌可有效调节肠道微生态平衡,且耐高温和胃酸,对维护免疫健康、促进营养吸收、控制幽门螺│ │ │旋杆菌感染有良好的效果。本品含有生物发酵AKG,是调味剂,又是人体三羧酸循环中的重要物质,是重要的抗衰 │ │ │老产品,有助于支持能量代谢,促进健康活力。国内独家,谢谢关注。 │ ├──────┼──────────────────────────────────────────────────┤ │06-27 │问:尊敬的徐总,贵司在投资者交流会上多次表示公司将认真考虑回购事宜,请问是官方敷衍的回答还是确实有回│ │ │购的考虑。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谢谢关注。 │ ├──────┼──────────────────────────────────────────────────┤ │06-27 │问:据报道:甘露特钠胶囊出现全国多地断供。你公司在2021年4月27日公告显示公司产品泰思胶囊,适用症为轻中│ │ │度阿尔兹海默症。请问公司近期泰思胶囊销售情况如何,销量有没有明显上升,大概月均销售金额多少 │ │ │ │ │ │答:您好,泰思的临床试验目前仍处于暂停状态,并未上市,公司重酒石酸卡巴拉汀口服溶液可用于治疗轻、中度│ │ │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目前已提交上市申请。谢谢关注。 │ ├──────┼──────────────────────────────────────────────────┤ │06-27 │问:贵司目前6亿短期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了哪些,目前是否考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 │ │ │ │ │ │答:您好,该资金主要投资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等,目前没有考虑直接投资股票。谢谢关注。 │ ├──────┼──────────────────────────────────────────────────┤ │06-27 │问:贵司拟减持星昊医药,请问贵司持股星昊医药的成本价是多少钱一股 │ │ │ │ │ │答:您好,公司最初投资是以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出资参与增发,后又以每股6元转让99万股,目前合计成本约为1.6│ │ │元/股,共持有791.3036万股,持股比例为6.47%。谢谢关注。 │ ├──────┼──────────────────────────────────────────────────┤ │06-27 │问:贵司是否考虑赠送益生菌糖果回馈股东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您的建议我们已收悉,谢谢! │ ├──────┼──────────────────────────────────────────────────┤ │06-27 │问:请问贵司降糖类药物GLP-1长效产品属于创新药么沟通反馈完成有大半年了,今年内能申报么 │ │ │ │ │ │答:您好,公司长效GLP-1产品为度拉糖肽,公司正在进行申报准备,具体申报时间尚不确定。谢谢关注。 │ ├──────┼──────────────────────────────────────────────────┤ │06-27 │问:你好,公司的 糖尿病减肥药 GLP-1 什么时候量产 │ │ │ │ │ │答:您好,公司长效GLP-1产品为度拉糖肽,公司正在充实资料,做好申报准备,具体申报时间尚不确定。谢谢关 │ │ │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7-01 00:00│双鹭药业(002038):双鹭药业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集团”)出具的函告,获悉新乡白鹭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 东 数 持 司 股 为 日 到 途 称 或第一大股东 量(股) 股份比 总股 (如是,注 补充 期日 及 例 本 明 质 其一致行动人 限售类型) 押 比例 新乡 控股股东 30,000,00 18.78% 2.92% 否 否 2025年6 办理 中国工 融资质 白 0 月 解 商 押 鹭投 27日 除质 银行股 资 押 份 集团 登记 有限公 有 手 司 限公 续为 新乡分 司 止 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乡白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合计占其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 称 (股) 例 质 质 所 公司总 情况 况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比 股本 已质押股 占 未质押 占未 量 (股) 例 比 份 已 股 质 (股) 例 限售和冻 质 份限售 押股 结、标记 押 和 份 数 股 冻结数 比例 量(股) 份 量 比 (股) 例 新乡白 159,739,9 15.55% 10,000,000 40,000,000 25.04% 3.89% 0 0% 0 0% 鹭 70 投资集 团 有限公 司 三、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新乡白鹭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 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c2b23c59-aee2-4f34-a4de-76b24e376fd4.PDF ─────────┬───────────────────────────────────────────────── 2025-06-26 18:32│双鹭药业(002038):双鹭药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 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27,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20,547,000 元,公司剩余未分 配利润3,714,067,755.77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自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及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4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5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原则是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027,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837 徐明波 2 08*****779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1*****285 梁淑洁 4 01*****873 王勇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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