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039 黔源电力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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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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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087│ 1.4036│ 1.1527│ 0.2974│ 0.1213│ 0.5104│
│每股净资产(元) │ 10.6091│ 10.3869│ 10.1602│ 9.4000│ 9.2766│ 9.145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9900│ 14.3400│ 11.8900│ 3.2000│ 1.3200│ 5.6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2755.69│ 42755.69│ 42755.69│ 42755.69│ 42755.81│ 42755.8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0.12│ 0.12│ 0.12│ 0.12│ ---│ ---│
│总股本(万股) │ 42755.81│ 42755.81│ 42755.81│ 42755.81│ 42755.81│ 427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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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5 17:09 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3 18:18 黔源电力(002039):公司未收到光马抽蓄项目纳入贵州省抽水蓄能重点项目的通知(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46846.44 同比增(%):16.72;净利润(万元):8922.34 同比增(%):72.0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3.9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5 除权派息日:2025-09-2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5-08,公司股东户数26479,增加2.67%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25790,减少9.7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1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黔源电力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水力发电站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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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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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6220│ 5.6940│ 3.4050│ 1.1570│ 0.6350│ 2.9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6.4299│ 6.2212│ 6.0184│ 5.2632│ 5.1470│ 5.025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3896│ 2.3896│ 2.3896│ 2.3896│ 2.3896│ 2.3896│
│营业收入(万元) │ 46846.44│ 328542.30│ 216913.77│ 88328.86│ 40135.77│ 193283.28│
│利润总额(万元) │ 19074.23│ 134710.00│ 104190.24│ 27815.27│ 11649.72│ 49560.2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8922.34│ 60012.88│ 49283.42│ 12715.86│ 5184.65│ 21821.23│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72.09│ 175.02│ 85.74│ -4.54│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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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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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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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2087│
│2025 │ 1.4036│ 1.1527│ 0.2974│ 0.1213│
│2024 │ 0.5104│ 0.6206│ 0.3116│ 0.0270│
│2023 │ 0.6193│ 0.6457│ 0.0748│ -0.0363│
│2022 │ 0.9700│ 1.2965│ 0.7383│ 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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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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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问:公司的光马抽蓄电站还建设吗 │
│ │ │
│ │答:公司未收到光马抽蓄项目纳入贵州省抽水蓄能重点项目的通知,项目启动具有不确定性。谢谢。 │
├──────┼──────────────────────────────────────────────────┤
│05-11 │问:您好!请问截至5月8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6,479.00户,谢谢。 │
├──────┼──────────────────────────────────────────────────┤
│05-11 │问:您好,截止5月8日收盘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6,479.00户,谢谢。 │
├──────┼──────────────────────────────────────────────────┤
│05-06 │问:您好!请问截至4月底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5,790.00户,谢谢。 │
├──────┼──────────────────────────────────────────────────┤
│05-06 │问:请问一下贵公司4月3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5,790.00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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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问:董秘你好,请问乌江水电并入到黔源电力的进展如何 │
│ │ │
│ │答:公司未收到您所提及的相关信息,如有上述重大事项,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披露。 │
├──────┼──────────────────────────────────────────────────┤
│04-29 │问:董秘您好,作为贵州地区的绿电上市企业,公司是否为贵安新区电算(算电)协同产业联盟成员同时公司在经│
│ │营中是否直接或者间接通过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贵安新区算力集群的绿电供应 │
│ │ │
│ │答: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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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问:看到消息说贵安是算力之城,请问咱们公司的绿电有输送到贵安数据中心吗 │
│ │ │
│ │答: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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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问:您好!请问截至4月2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8,590.00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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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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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9│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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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州黔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州黔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刘慧颖、王康明青(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
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贵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
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本所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 公 司 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股东会通知》”)。《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4月27日作出决议,同意2026年05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股东会通知》中记载了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投票规则、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及投票程序等。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05月15日15:30在贵州省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1
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
长杨焱主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均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东会投票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等相关内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至2026年05月1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的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967,06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9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贵公司
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65人,代表股份39,632,184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9.2694%。
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7人,代表股份160,599,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62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部分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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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议案为: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议案的提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议案审议后,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经合
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情况,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表决情况:同意160,110,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57%;反对41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
77%;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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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43,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71%;反对413,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442%;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自本所盖章及本所经办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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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f26f690-6b6b-4c52-9d31-2b6097e99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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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9│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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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23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7人,代表股份160,599,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6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20,967,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9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39,63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5人,代表股份39,63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5人,代表股份39,63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110,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7%;反对413,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77%;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4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1%;反对413,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2%;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04b92d5-05a3-42a5-8ab0-87cf78439c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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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4│黔源电力(0020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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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完善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效益优先原则;
(四)坚持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决定董事的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发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情况予以确定或调整
。
第八条 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及业绩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和经营业绩联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半年发放。
第十条 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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