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045 国光电器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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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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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00│ -0.2000│ 0.0300│ 0.1100│ 0.0600│ 0.4600│
│每股净资产(元) │ 7.5302│ 7.6203│ 7.8686│ 7.9698│ 7.9572│ 7.603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6000│ -2.6100│ 0.4400│ 1.4700│ 0.7500│ 6.2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6172.49│ 56172.49│ 56183.29│ 56183.29│ 56183.29│ 56183.2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5.83│ 75.83│ 65.03│ 65.03│ 65.03│ 65.03│
│总股本(万股) │ 56248.31│ 56248.31│ 56248.31│ 56248.31│ 56248.31│ 562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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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20 21:00 国光电器(002045):国光电器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天衡专字(2026)00618号(详见 │
│后) │
│●最新报道:2026-04-22 06:14 国光电器(002045)2026年一季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179.34%(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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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53289.40 同比增(%):-11.66;净利润(万元):-2574.10 同比增(%):-17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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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15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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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85764,增加8.80%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77712,减少9.3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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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投资者互动:最新5条关于国光电器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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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5-18召开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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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音响电声类业务及锂电池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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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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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3820│ 0.3070│ 0.3620│ 0.3330│ 0.5980│ 0.27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4004│ 2.4462│ 2.6807│ 2.7612│ 2.7044│ 2.646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8359│ 3.8359│ 3.8427│ 3.8409│ 3.8391│ 3.8381│
│营业收入(万元) │ 153289.40│ 790779.26│ 628107.38│ 387866.36│ 173523.05│ 790134.29│
│利润总额(万元) │ -4526.01│ -17327.18│ -2884.45│ 3538.68│ 1798.44│ 23247.3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574.10│ -11282.21│ 1912.11│ 6435.66│ 3244.26│ 25297.7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79.34│ -144.60│ -92.17│ -38.6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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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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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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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500│
│2025 │ -0.2000│ 0.0300│ 0.1100│ 0.0600│
│2024 │ 0.4600│ 0.4400│ 0.1900│ 0.0500│
│2023 │ 0.7800│ 0.6900│ 0.1400│ 0.0200│
│2022 │ 0.4000│ 0.3800│ 0.14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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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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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问:贵司参与苹果的HomePod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相关业务情况请以公│
│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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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问:阿里的AI眼镜和贵司有关联吗目前贵司的AI眼镜情况如何 │
│ │ │
│ │答: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相关业务情况请以公│
│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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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问:1,贵公司曾在年报中披露,公司通过广州锂宝参股的宜宾锂宝公司致力于独立上市,请问宜宾锂宝的上市进 │
│ │程如何预计何时正式递交申请 │
│ │2,公司股价近半年来跌幅已近40%,跑输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股价已低于近一期员工持股价,公司是否重视市值│
│ │管理、股东利益及员工利益如此跌幅简直无视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是否有何举措 │
│ │3,公司财报披露亏损大部分因为加大了投资及研发,请问这些投入何时能够产生利润,美化财务数据 │
│ │ │
│ │答: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相关业务情况请以公│
│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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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问:董秘过年好:公司春节订单量如何Ai眼镜和储能电池业务有提升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相关业务情况请以公│
│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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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问:贵司目前在美国市场除了苹果外还有哪些合作英伟达雪宝发声技术贵司能否实现 │
│ │ │
│ │答: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相关业务情况请以公│
│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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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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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0│国光电器(002045):国光电器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天衡专字(2026)00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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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国光电器管
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国光电器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光电器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国光电器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结合国光电器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国光电器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光电器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核查报告仅供国光电器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28bfe55-d9e0-4b3e-96e3-fab63d1db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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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9│国光电器(00204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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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17 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5 时 00 分(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2026 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8 日 9:15—15:00。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 56 号 A5 栋 M层多媒体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6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6.00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9.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规划
13.00 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核制度》的议案
1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本次 2025 年度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 2025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 2026 年 4月 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提案 10.00 和提案 14.0
0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提案 11.00 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表见附件三。2.登记
时间:2026 年 5月 14日至 2026 年 5月 15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4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5 年度股
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8d3b334-1b65-4493-b755-3ec6f365c4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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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9│国光电器(00204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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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
一步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项,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
(一)在公司担任董事的人员;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公司发展战略和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
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
综合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
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九条 薪酬核定原则及发放
(一)独立董事和未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和未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享有固定董事津贴,津贴经股东会审议确定标准后按月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
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和未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产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
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和未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
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实际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和工作的董事,包括公司董事长。有其他行政
职务的董事以行政职务授薪。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构成。
基本年薪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
年度指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公司实现效益情况(如营业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订单数等)以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等其他情况综
合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
施。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其基本年薪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
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范围,具体由董事长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范围内核定,基本年薪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绩效年薪以其年度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公司实现效益情况(如营业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订单数等)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专
项工作完成情况等其他情况综合评定。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
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当业务政策出现重大变化或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明显有失公允或偏离市场薪酬水平时,可
视情况对其绩效年薪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 绩效年薪的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一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间为每年的 1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第十二条 考核年度结束后,由董事长对总裁、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同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执行)提出考核意见,再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结合上述考核意见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进行绩效评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长进行绩效评价。
结合上述绩效评价结果和公司实现效益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计算上述人员的绩效工资,提交财务部复核,按照上述程序审核后,以
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相关人员如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和评价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
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处理;如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仍不认可,可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作出的决
定为最终决定。
第五章 责任追究和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则不予以发放绩效年薪: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
(二)违法乱纪,正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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