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048 宁波华翔 更新日期:2026-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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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3-03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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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090│ -0.4600│ 0.3144│ 1.1700│ 0.8850│
│每股净资产(元) │ ---│ 13.8176│ 13.3849│ 14.5961│ 14.1190│ 13.93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7600│ -3.2900│ 2.2000│ 8.0000│ 5.17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0979.42│ 70980.14│ 70980.14│ 70980.14│ 52219.46│ 52221.0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0403.89│ 10403.17│ 10403.17│ 10403.17│ 29190.09│ 29188.52│
│总股本(万股) │ 81383.31│ 81383.31│ 81383.31│ 81383.31│ 81409.55│ 81409.5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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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21 17:51 宁波华翔(002048):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13 18:34 宁波华翔(002048):累计回购0.9666%股份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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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6-01-30 预告业绩:业绩大幅下降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08.73万元至5384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56.34%至-43.5│
│%。扣非后净利润132221.70万元至158766.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3.72%-72.57%。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922431.23 同比增(%):5.88;净利润(万元):8872.61 同比增(%):-8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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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4.69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5 除权派息日:2025-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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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58197,增加20.7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48202,增加29.2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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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宁波华翔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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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8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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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3-03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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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2.0640│ 1.4540│ 0.3290│ 2.8430│ 1.29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7.8195│ 7.2514│ 8.4933│ 8.1762│ 7.858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3.3501│ 3.4579│ 3.4383│ 3.4340│ 3.4553│
│营业收入(万元) │ ---│ 1922431.23│ 1287918.15│ 626086.70│ 2632448.08│ 1813866.58│
│利润总额(万元) │ ---│ 48957.89│ -11338.38│ 39938.79│ 153905.67│ 118465.6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8872.61│ -37360.53│ 25593.86│ 95300.50│ 71675.9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87.62│ -170.16│ 14.56│ -7.31│ -0.5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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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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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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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090│ -0.4600│ 0.3144│
│2024 │ 1.1700│ 0.8850│ 0.6600│ 0.2759│
│2023 │ 1.2700│ 1.0300│ 0.6300│ 0.2453│
│2022 │ 1.2100│ 1.2300│ 0.5300│ 0.2659│
│2021 │ 2.0200│ 1.5100│ 1.0300│ 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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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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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问:有消息说合资公司peek试生产了,请问该消息是否属实 │
│ │ │
│ │答:您好,目前合资公司生产的peek粒子按照项目规划正在建设中,全资子公司华翔启源生产的peek化关节件已进│
│ │入试生产阶段,谢谢您的关注与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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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问:请问贵公司机器人业务有没有向北美供货 │
│ │ │
│ │答:谢谢您的关注和提问,海外客户一直是公司的战略重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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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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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51│宁波华翔(002048):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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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0 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亲自出席董事 5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晓
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翔启源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扩展新兴产业机会,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产业联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翔启源”)拟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维股份”)、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旗智创新中心”)在新兴业务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投资成
立合资公司,专注于相关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富奥股份出资 10,200 万元,持股比例 51%;富维股份出资 5,800 万元,持股比
例 29%;华翔启源出资 3,000 万元,持股比例 15%;旗智创新中心出资 1,000 万元,持股比例 5%。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在合资方富奥股份担任董事,故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
至今,公司与富奥股份及受其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数额为1,022.16 万元。公司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与各方签署合资合同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需回避该项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6ae1324-ffbb-42fb-a0c6-2e25ff2a8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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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50│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翔启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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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扩展新兴产业机会,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产业联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翔启源”)拟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维股份”)、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旗智创新中心”)在新兴业务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投资成
立合资公司,专注于相关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富奥股份出资 10,200 万元,持股比例 51%;富维股份出资 5,800 万元,持股比
例 29%;华翔启源出资 3,000 万元,持股比例 15%;旗智创新中心出资 1,000 万元,持股比例 5%。
(二)关联交易情况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在合资方富奥股份担任董事,故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
至今,公司与富奥股份及受其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数额为1,022.16 万元。
(三)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翔启源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各方签署合资合同等相关文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方基本情况
1、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90325278H
成立日期:1988 年 10 月 6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俊新
注册资本:171,981.0845 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街 777 号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实际控制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富奥股份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1,646,839.23 万元、净利润为 67,618.89 万元、2024 年度末净资产为 793,358.5
1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在合资方富奥股份担任董事,故富奥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06092819L
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5168 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洪敏
注册资本:74,305.788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实际控制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富维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3、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NTH757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凯达北街和富奥大路交汇处盛世汽车文化产业园综合办公楼 204 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剑
注册资本:2,292.789121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领域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实际控制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旗智创新中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待定,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
合资期限:30 年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股权结构及拟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富奥股份 货币 51% 10,200
2 富维股份 货币 29% 5,800
3 华翔启源 货币 15% 3,000
4 旗智创新中心 货币 5% 1,000
合计 100% 20,000
上述所有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1)股东会
合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按其对公司的出资比例依法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
合资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甲方推荐董事三名,乙方推荐董事一名,丙方推荐董事一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
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下述成员:总经理一名和副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由甲方采用市场化聘任的方式
推荐,目的是聘任行业中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助力合资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合资
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合资公司为总经理负责制,担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2、合资期限
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为自公司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年。在合资期限终止前六个月内,经合资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后
可以延长合资期限。
3、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或任何附属协议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三方和/或合资公司因该违约而直接遭受的全部损害和损失。
4、争议解决
经过友好协商,在协商开始后九十日内仍未能圆满解决时,该争议等应提交仲裁最终解决。仲裁应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中国北京市进行。该仲裁裁决应是终局的,约束各方仲裁当事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系交易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原则协商确定,各方将按照合资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
完成实缴出资。本次交易遵循公允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及合作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 年 4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翔启源参与设立合资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慎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与富奥股份等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拟充分发挥各方经营优势,实现产业联动,以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新兴产业领域
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在合资方富奥股份担任董事,故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公平公正,
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共同投资事项。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 2025 年 6月公司切入新兴业务产业链以来,以子公司华翔启源为依托,先后开展了包括本体制造、轻量化骨骼件和关节件以及
应用解决方案服务等业务布局,积累了一定的行业经验、技术能力和客户渠道。此次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拟充分发挥各方经营优势,实
现产业联动,以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新兴产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
绩无重大影响。合资公司设立后能否顺利推进并快速完成各方面工作,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及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应对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1fb9c90-838c-4da0-9300-ceb06071f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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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21│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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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该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1,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
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8.8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年4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0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6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66%,最高成交价为28.07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00元/股,
累计成交总金额为207,998,163.20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
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
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将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
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
本市场的形象。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
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866,400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033,655 12.78% 111,900,055 13.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9,799,467 87.22% 701,933,067 86.25%
总股本 813,833,122 100% 813,833,122 1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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