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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54(德美化工)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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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054 德美化工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1015│ 0.0672│ 0.1285│ 0.1112│ │每股净资产(元) │ 5.1179│ 5.1567│ 5.0852│ 5.092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9400│ 1.2900│ 2.4600│ 2.1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8437.57│ 38437.57│ 38437.57│ 38283.8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9773.98│ 9773.98│ 9773.98│ 9927.71│ │总股本(万股) │ 48211.55│ 48211.55│ 48211.55│ 48211.55│ ├─────────────┴──────────┴──────────┴──────────┴──────────┤ │●最新公告:2025-09-10 00:00 德美化工(002054):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1 20:05 德美化工(002054):拟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47004.55 同比增(%):-1.45;净利润(万元):4791.60 同比增(%):16.9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4-29 除权派息日:2025-04-3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2406,减少15.3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6479,增加15.6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0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德美化工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8-20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9-10至2025-12-0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446.35万股,占总股│ │本3.00% │ ├─────────────────────────────────────────────────────────┤ │●股东大会:2025-09-17召开2025年9月17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精细化学品、石油化学品和农牧食品。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700│ 0.1130│ 0.5970│ 0.40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0316│ 3.0747│ 3.0513│ 3.062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7905│ 0.7933│ 0.7521│ 0.7692│ │营业收入(万元) │ 147004.55│ 68774.20│ 305612.98│ 227547.63│ │利润总额(万元) │ 6192.23│ 4053.55│ 4286.82│ 2661.9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791.60│ 3171.65│ 6098.86│ 5283.50│ │净利润增长率(%) │ 16.97│ 79.00│ 101.07│ 45.3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1015│ 0.0672│ │2024 │ 0.1285│ 0.1112│ 0.0859│ 0.0369│ │2023 │ 0.0629│ 0.0754│ 0.0437│ -0.0105│ │2022 │ 0.1793│ 0.2365│ 0.1667│ 0.0903│ │2021 │ 0.4344│ 0.3501│ 0.1308│ 0.0664│ └─────────┴───────────┴───────────┴───────────┴───────────┘ 【2.互动问答】 ┌──────┬──────────────────────────────────────────────────┐ │09-01 │问:公司参股奥克股份,奥克董秘称不准营销人员宣传推介产品高精尖用途,也不送样高精尖合作方,公司居然还│ │ │一直投赞成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8-26 │问:贵公司你好,我注意到公司年报提及产品主要集中在南亚和东南亚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越南、孟加拉、│ │ │印度尼西亚等国家。通过参加国际展会,向海外客户和代理商介绍公司的产品,并与他们建立合作关系。此外,在│ │ │印尼设立了合资公司,专门为印尼客户提供服务,以进一步扩大我们在当地市场的影响力。请问公司自2023年以来│ │ │是否出口欧盟国际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南亚、东南亚等纺织印染产业相对比较集中的国家和区域│ │ │,欧盟业务占比小。谢谢! │ ├──────┼──────────────────────────────────────────────────┤ │08-26 │问:请问公司今年减持奥克股份股票的计划实施怎么样了有多少收益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按照前期披露的计划实施,如涉及信息披露,公司将及时披露。谢谢! │ ├──────┼──────────────────────────────────────────────────┤ │08-26 │问:请问贵公司持有本源量子多少股份是本源量子A轮融资的时候投资的吗能不能说一下当时的投资估值,谢谢! │ │ │ │ │ │答:公司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佛山德盛天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投资了本源量子计算科技│ │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该产业基金持有本源量子0.9679%的股份。 │ └──────┴──────────────────────────────────────────────────┘ 【3.最新公告】 ─────────┬───────────────────────────────────────────────── 2025-09-10 00:00│德美化工(002054):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德美化工(002054):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29509163-71a3-4b33-8c10-88004c6d91e6.PDF ─────────┬───────────────────────────────────────────────── 2025-09-08 17:59│德美化工(002054):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8日(周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8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楼 301 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 44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19 人,代表股份 193,448,7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680%(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9,920,205 股,下同)。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90,444,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31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12人,代表股份3,004,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363%。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23,735,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731,0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3,004,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24,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02%;反对 1,482,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664%;弃权 1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110,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558%;反对1,482,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63%;弃权 1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978%。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关于与非关联方银行开展卖方担保买方融资业务合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18,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72%;反对 1,488,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694%;弃权 1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105,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310%;反对1,488,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12%;弃权 1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978%。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44,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09%;反对 1,167,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36%;弃权 4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44,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09%;反对 1,167,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36%;弃权 4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36,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66%;反对 1,167,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36%;弃权 44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35,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61%;反对 1,167,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36%;弃权 4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32,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43%;反对 1,170,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53%;弃权 4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34,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55%;反对 1,178,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91%;弃权 4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44,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08%;反对 1,169,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48%;弃权 4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19,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78%;反对 1,191,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159%;弃权 4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28,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3%;反对 1,176,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84%;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林婕律师和蔡霖律师。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4cbb67b7-2c6c-4952-8b56-356c7c8edf77.PDF ─────────┬───────────────────────────────────────────────── 2025-09-08 17:59│德美化工(00205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 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本《股东会法 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现行 有效的《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场参与和审阅了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文件和资料,并得到了公司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 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 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2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本次股东会通知。前述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召开时间、地点、网 络投票的时间、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以及股东需审议的内容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楼301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 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15:00。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7名,持有公司股份190,444,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17%。股东均持有 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本次股东会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12名,代表公司股 份3,004,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3、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事项为公司已公告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提出 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股东会规则》和《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计算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824,2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2%;反对1,48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664%;弃权1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110,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558%;反对1, 482,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63%;弃权14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8%。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与非关联方银行开展卖方担保买方融资业务合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818,3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72%;反对1,488,4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694%;弃权1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105,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310%;反对1, 488,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12%;弃权14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8%。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844,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9%;反对1,167,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036%;弃权43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844,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9%;反对1,167,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036%;弃权43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836,5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66%;反对1,167,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036%;弃权44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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