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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64(华峰化学)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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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064 华峰化学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000│ 0.4500│ 0.4100│ 0.3100│ │每股净资产(元) │ 5.4343│ 5.3308│ 5.2796│ 5.179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8900│ 8.6400│ 7.8400│ 5.9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95199.06│ 495199.06│ 495199.06│ 495199.0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055.33│ 1055.33│ 1055.33│ 1055.33│ │总股本(万股) │ 496254.39│ 496254.39│ 496254.39│ 496254.39│ ├─────────────┴──────────┴──────────┴──────────┴──────────┤ │●最新公告:2025-05-22 19:17 华峰化学(002064):华峰化学关于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详见后)│ │●最新报道:2025-05-21 18:58 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5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631383.19 同比增(%):-5.15;净利润(万元):50431.64 同比增(%):-26.2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15 除权派息日:2025-05-1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8115,减少1.9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2-28,公司股东户数59265,减少6.5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华峰化学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氨纶产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210│ 0.6100│ 0.1980│ 0.14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4815│ 3.3799│ 3.3524│ 3.252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7853│ 0.7853│ 0.7853│ 0.7853│ │营业收入(万元) │ 631383.19│ 2693140.72│ 2037257.64│ 1374407.66│ │利润总额(万元) │ 56629.09│ 251359.41│ 228726.09│ 172153.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0431.64│ 221995.53│ 201461.77│ 151813.21│ │净利润增长率(%) │ -26.21│ -10.43│ 4.46│ 11.7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000│ │2024 │ 0.4500│ 0.4100│ 0.3100│ 0.1400│ │2023 │ 0.5000│ 0.3900│ 0.2700│ 0.1300│ │2022 │ 0.5800│ 0.5000│ 0.5000│ 0.2900│ │2021 │ 1.7100│ 1.3200│ 0.8300│ 0.3500│ └─────────┴───────────┴───────────┴───────────┴───────────┘ 【2.互动问答】 ┌──────┬──────────────────────────────────────────────────┐ │06-11 │问:请董秘确认,华峰的己二腈和己二胺业务在不在华峰化学上市公司里 │ │ │ │ │ │答:您好,上述业务不在本公司体系内,感谢关注! │ ├──────┼──────────────────────────────────────────────────┤ │06-05 │问:董秘,你好!请问一下截止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持股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股东持股人数详见公司定期报告,感谢关注! │ ├──────┼──────────────────────────────────────────────────┤ │05-13 │问:董秘:华峰化学收购大股东资产被小股东否决了,但大股东在资产证券化时,让小股东对华峰化学失望:一是│ │ │证券化前大额分红20多亿元,导致被证券化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至80%以上,使其失去再间接融资能力,二是高评 │ │ │估被证券化公司资产达500%以上与收购股票作价低至6.11元来操作收购。请问:华峰公司何时向小股东解释收购失│ │ │败的主要原因如何尽快做好估值管理工作 │ │ │ │ │ │答: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通过做强做优主业,以优良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感谢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5-22 19:17│华峰化学(002064):华峰化学关于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及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在上述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下,上述相关 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形,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上述事项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化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合成树脂”)合计 100.00%的股权;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热塑”)100.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 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首次披露日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止,即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期间。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核查范围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七)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43574)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43574)、本次交易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公司相关股票买卖情况 如下: 国泰海通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自营业务账户、资产管理业务账户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况,具体 如下: 账户类型 期间累计买入(股) 期间累计卖出(股) 截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 结余股数(股) 自营业务账户 916,800 1,147,500 408,400 融资融券专用业务账户 - - 659,700 资产管理业务账户 - 45,000 210,700 国泰海通对上述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如下: “本公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切实执行,自营业务账户、融资融券专用业务账户和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买卖华峰 化学股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 信息买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本公司及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承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利用内幕信息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 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峰化学股票,也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本次交易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及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在上述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下,上述相关 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形,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重组的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在上述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真实、准确 、完整的情况下,上述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内不存在买 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六、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主体 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所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除已披露的情形外,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5645c467-02e6-427b-8402-26af78ed42fb.PDF ─────────┬───────────────────────────────────────────────── 2025-05-22 19:15│华峰化学(002064):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64.SZ,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华峰化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合成树脂 ”)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热 塑”)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峰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期间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首次披露日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止,即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查期间” )期间。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43574)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43574)、本次交易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报告,核查期间内,上市公司相关股票买卖 情况如下: 国泰海通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自营业务账户、资产管理业务账户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况,具体 如下: 账户类型 期间累计买入(股) 期间累计卖出(股) 截至 2025年 5月 14日 结余股数(股) 自营业务账户 916,800 1,147,500 408,400 融资融券专用 - - 659,700 业务账户 资产管理业务 - 45,000 210,700 账户 国泰海通对上述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如下: “本公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切实执行,自营业务账户、融资融券专用业务账户和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买卖华峰 化学股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 信息买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本公司及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承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利用内幕信息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 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峰化学股票,也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本次交易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重组的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在上述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真实、准确 、完整的情况下,上述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内不存在买 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18a8a690-51c4-4387-9e77-75b5aba64563.PDF ─────────┬───────────────────────────────────────────────── 2025-05-22 19:15│华峰化学(002064):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峰化学”“公司”或“上市公司”) 委托,担任华峰化学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法律问题出具了《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峰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本所对自查期间(如下文 所定义)内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 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以及声明事项适用于本核查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有关用语释义与《法 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释义的含义相同。 本核查意见仅供华峰化学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核 查意见如下: 一、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期间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首次披露日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止,即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查期间” )期间。 二、自查范围 本核查意见的核查范围为就买卖华峰化学股票情况进行自查的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自查主体)”,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 1 至 6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自查期间内自查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主体 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期间内,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具体如下: 账户类型 期间累计买入 期间累计卖出 截至 2025 年 5 月 14 (股) (股) 日结余股数(股) 自营业务账户 916,800 1,147,500 408,400 融资融券专用业务账户 - - 659,700 资产管理业务账户 - 45,000 210,700 国泰海通对上述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如下: “本公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切实执行,自营业务账户、融资融券专用业务账户和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买卖华峰 化学股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 信息买卖华峰化学股票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本公司及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承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利用内幕信息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 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峰化学股票,也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本次交易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结论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主体 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所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除已披露的情形外,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核查意见正本一式二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bf390bbf-de27-4f5d-9319-64b24bd9afb9.PDF 【4.最新报道】 ─────────┬───────────────────────────────────────────────── 2025-05-21 18:58│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5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05月21日在“东方财富”投资者互动平台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线上参与公 司关于召开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交易对方代表、重组标的公,司代表、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5-21/1223627621.PDF ─────────┬───────────────────────────────────────────────── 2025-05-16 17:11│华峰化学美梦泡汤了 ─────────┴───────────────────────────────────────────────── 华峰化学60亿元高溢价关联并购因未获股东大会通过而终止,主要因中小股东质疑高估值和利益输送。交易标的华峰合成树脂和华 峰热塑评估增值率分别达506.96%和478.49%,且2024年大规模分红20亿元流入尤氏家族,引发市场不满。重组失败或将加大华峰化学业 绩下滑压力。 https://www.popcj.com/songta/0020642505469359 ─────────┬───────────────────────────────────────────────── 2025-05-13 19:12│华峰化学(002064):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 华峰化学因重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决定终止收购华峰合成树脂及华峰热塑100%股权。公司已延期相关承诺至2026年12月,后 续将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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