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088(鲁阳节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输入股票代码):

最新提示☆ ◇002088 鲁阳节能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200│ 0.9400│ 0.6667│ 0.4005│ │每股净资产(元) │ 5.7595│ 5.6385│ 5.3753│ 5.102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0500│ 17.0500│ 12.2000│ 7.2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0479.01│ 50479.01│ 50428.11│ 50428.1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33.25│ 708.75│ 759.64│ 759.64│ │总股本(万股) │ 51312.26│ 51187.76│ 51187.76│ 51187.76│ ├─────────────┴──────────┴──────────┴──────────┴──────────┤ │●最新公告:2025-06-06 17:07 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3 16:02 鲁阳节能(002088):主营耐火隔热材料不涉及到军工领域(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4218.57 同比增(%):-22.61;净利润(万元):6004.05 同比增(%):-27.1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2 除权派息日:2025-06-13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4290,减少3.6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3246,减少7.3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9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鲁阳节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6-01-12 解禁数量:62.25(万股) 占总股本比:0.1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05-18 解禁数量:194.07(万股) 占总股本比:0.38(%)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1-11 解禁数量:62.25(万股) 占总股本比:0.1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5-17 解禁数量:194.07(万股) 占总股本比:0.38(%)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陶瓷纤维、玄武岩纤维等节能材料的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50│ 1.1000│ 0.6830│ 0.41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4540│ 3.3451│ 3.0736│ 2.810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527│ 0.6508│ 0.6311│ 0.6219│ │营业收入(万元) │ 54218.57│ 353180.72│ 253997.07│ 161314.00│ │利润总额(万元) │ 7241.68│ 57886.44│ 41899.83│ 25187.4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004.05│ 48012.14│ 34173.73│ 20694.59│ │净利润增长率(%) │ -27.19│ -2.42│ -6.04│ -7.6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200│ │2024 │ 0.9400│ 0.6667│ 0.4005│ 0.1600│ │2023 │ 0.9700│ 0.7183│ 0.4424│ 0.1700│ │2022 │ 1.1600│ 0.9235│ 0.6324│ 0.2400│ │2021 │ 1.0600│ 0.8035│ 0.5161│ 0.2300│ └─────────┴───────────┴───────────┴───────────┴───────────┘ 【2.互动问答】 ┌──────┬──────────────────────────────────────────────────┐ │06-19 │问:请问公司一季度营收和利润都大幅下滑的原因是什么二季度是否有所好转 │ │ │ │ │ │答:一季度营收与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石化项目类客户延迟开工所致。二季度经营情况届时请关注公司对外发│ │ │布的定期报告。谢谢。 │ ├──────┼──────────────────────────────────────────────────┤ │06-19 │问:请问公司二季度销售情况如何 │ │ │ │ │ │答:二季度销售情况届时请关注公司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谢谢。 │ ├──────┼──────────────────────────────────────────────────┤ │06-19 │问:请问公司近期主要产品价格同比是否出现了下降 │ │ │ │ │ │答:产品销售价格方面,保温产品市场价格持续在低位运行,中高端耐火产品价格相对稳定。谢谢。 │ ├──────┼──────────────────────────────────────────────────┤ │06-19 │问:公司连续三年都是10派8的高分红,今年的业绩还能支持这样的分红吗 │ │ │ │ │ │答:多年来公司一直实行积极的分红政策以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未来公司仍将会按照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要求,结│ │ │合公司发展规划及现金流状况,实行积极、合理的分红政策。谢谢。 │ ├──────┼──────────────────────────────────────────────────┤ │06-13 │问:请问公司主营耐火隔热材料,目前是否涉足军工领域 │ │ │ │ │ │答:公司主营耐火隔热材料不涉及到军工领域。 │ ├──────┼──────────────────────────────────────────────────┤ │06-13 │问:您好,请问:1、公司“MX产品”运用场景也是石化冶金之类的吗2、有无进军“高端连续纤维产品”的计划或│ │ │意愿3、“RapidStar高效扩散炉加热系统”在目前光伏行业普遍报忧之下,前景如何看待4、公司在大股东22年控 │ │ │股过半数后,除了购入原大股东旗下几家控股企业,无更多固定资产投入、大额投资。近两年增收停滞,研发逐年│ │ │大减,可谓直接违背“把鲁阳作为研发和创新中心”的往日愿景。公司对此有什么看法谢谢 │ │ │ │ │ │答:MX产品是一种耐热陶瓷纤维特制的高性能隔热材料,用于工业窑炉炉衬。公司的Rapidstar 高效扩散炉加热系│ │ │统可以为客户节约能源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工厂的AC负荷,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公司的RapidSta│ │ │r扩散炉凭借其优质选材,能够完全适应长期稳定运行要求,确保设备性能不受影响。从大股东全球战略布局来看 │ │ │,中国仍是最大的市场。控股股东在欧美市场使用的技术,对于中国传统行业来说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公司也一│ │ │直在研究和加快实施大股东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与落地,根据中国市场需求引进适合的产品和技术,支撑鲁阳从传│ │ │统的隔热产品生产商向多产品、多技术生产商转变。 │ ├──────┼──────────────────────────────────────────────────┤ │06-13 │问:您好董秘,请问贵司有海外工厂生产链吗 │ │ │ │ │ │答:公司目前没有在海外建设生产工厂。 │ ├──────┼──────────────────────────────────────────────────┤ │06-06 │问:董秘你好,请问公司有无开始或开展超高温陶瓷在核聚变反应堆工程化的推进或着手现行程度怎么样有可以通│ │ │报的消息吗麻烦董秘回复 │ │ │ │ │ │答:谢谢您的关注!目前公司暂未开展超高温陶瓷在核聚变反应堆领域的相关业务。公司在核电行业处于市场推广│ │ │阶段,收入占比较低。 │ └──────┴──────────────────────────────────────────────────┘ 【3.最新公告】 ─────────┬───────────────────────────────────────────────── 2025-06-06 17:07│鲁阳节能(0020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5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 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3,122,5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 股派 7.2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7 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2 08*****489 沂源县南麻街道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 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调整为 5.56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 11 号 2、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3、咨询电话:0533-3283708 4、传真电话:0533-328205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2bb9018c-9a9f-488c-817a-95a40fc58c4d.PDF ─────────┬───────────────────────────────────────────────── 2025-05-23 18:24│鲁阳节能(002088):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高效处理”的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 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完整,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 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 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 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 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 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 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 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 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 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 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 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对 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 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 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 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 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166538e0-1571-41ad-87ac-66939f1655af.PDF ─────────┬───────────────────────────────────────────────── 2025-05-23 18:24│鲁阳节能(002088):总裁、经理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总裁、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 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 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裁、经理相对应。总裁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总裁 在执行业务范围内,是公司的行政负责人;经理根据总裁、董事会的授权,协助总裁进行公司日常管理。 第四条 本细则是总裁、经理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总裁、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经理各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第七条 总裁、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编制、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决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八)批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以外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对董事会和总裁负责,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