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095 生 意 宝 更新日期:2025-06-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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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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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00│ -0.0900│ -0.0600│ -0.0100│
│每股净资产(元) │ 3.5707│ 3.5637│ 3.5957│ 3.64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1800│ -2.4800│ -1.6100│ -0.3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5170.84│ 25170.84│ 25170.84│ 25170.8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01.16│ 101.16│ 101.16│ 101.16│
│总股本(万股) │ 25272.00│ 25272.00│ 25272.00│ 252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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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28 17:17 生 意 宝(002095):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9 20:00 生意宝(002095)2025年5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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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6230.32 同比增(%):95.07;净利润(万元):160.71 同比增(%):-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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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5 除权派息日:2025-06-0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4145,减少3.95%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45959,增加21.2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16投资者互动:最新8条关于生 意 宝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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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互联网行业信息服务、行业电子商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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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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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360│ -0.2680│ -0.5150│ -0.25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0412│ 1.0348│ 1.0817│ 1.128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905│ 1.2905│ 1.2905│ 1.2905│
│营业收入(万元) │ 16230.32│ 55915.58│ 37774.10│ 24376.77│
│利润总额(万元) │ 352.95│ -5267.93│ -2963.45│ -601.9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60.71│ -2279.32│ -1486.38│ -305.82│
│净利润增长率(%) │ -33.15│ -219.33│ -195.62│ -125.9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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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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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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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100│
│2024 │ -0.0900│ -0.0600│ -0.0100│ 0.0100│
│2023 │ 0.0800│ 0.0600│ 0.0500│ 0.0200│
│2022 │ 0.0900│ 0.0700│ 0.0500│ 0.0200│
│2021 │ 0.0900│ 0.0700│ 0.05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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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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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问:请提供机构评级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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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问:关于特朗普加关税问题,公司策略应该推动内需市场,通过数据服务帮助客户挖掘国内市场机会。开拓非美市│
│ │场例如欧洲。利用大数据分析贸易战下行业风险,优化供应链金融风控模型,增强客户粘性。贵公司是否有其他的│
│ │应对策略 │
│ │ │
│ │答: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坚持“互联网+商品流通+AI”的发展理念,聚焦3个电商战略+1个供应链金融战略,为 │
│ │中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添砖加瓦,为社会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
├──────┼──────────────────────────────────────────────────┤
│05-16 │问:请问在4月2日由美国挑起的中美贸易战的当下,美国新增34%的关税是否会影响贵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否会影响 │
│ │贵公司的财务数据 │
│ │ │
│ │答:关税战一定会影响宏观经济,宏观经济受影响了,绝大部分的微观企业都会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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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问:为什么公司在Al上投入资金这么少 │
│ │ │
│ │答:在AI领域,公司正在结合生意社平台的数据优势,开展大模型在大宗商品领域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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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问:公司是否已经建立AI智能大模形系统 │
│ │ │
│ │答:在AI领域,公司正在结合生意社平台的数据优势,开展大模型在大宗商品领域的应用! │
├──────┼──────────────────────────────────────────────────┤
│05-16 │问:您好,贵公司于2023年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中显示有一套期保值品种│
│ │为塑料,请问具体涉及塑料的什么期货品种 │
│ │ │
│ │答:公司期货品种主要涉及甲醇、乙二醇、螺纹等大宗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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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问:请问公司是否利用DeepSeek 建Al模型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 │
│ │ │
│ │答:公司利用生意社价格大数据与Deepseek大模型,开发了PriceSeek,这是一款大模型在大宗商品领域的智能体 │
│ │应用。 │
├──────┼──────────────────────────────────────────────────┤
│05-16 │问:董秘您好:国产大模型团队Monica发布Manus,号称它是世界上第一款通用AI智能体。Manus与传统AI助手不同│
│ │,它不仅能提供建议或答案,还能直接交付完整的任务成果,是真正自主的AI代理。请问贵公司日后生意社的大数│
│ │据分析可以接入manus用来分析数据 │
│ │ │
│ │答:公司利用生意社价格大数据与Deepseek大模型,开发了PriceSeek,这是一款大模型在大宗商品领域的智能体 │
│ │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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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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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17│生 意 宝(002095):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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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5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
,636,0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 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2,7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 东 名 称
1 08*****039 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033 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
3 00*****374 傅智勇
4 01*****156 於伟东
5 01*****233 吕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 788号网盛大厦 34楼
咨询联系人:沈瑛瑛
咨询电话:0571-89715728
传真电话:0571-87671502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a4f6bfaf-1f75-41e7-96dc-d1b690e17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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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生 意 宝(002095):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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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就
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及网
站刊登《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
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 788 号网盛大厦 35 楼公司会议室如期
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资料,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127,092,65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899%;根据网络投票表决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9,53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0%。据此,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计22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7,982,19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419%。
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5年 5 月 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3,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695%。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为: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7,917,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38,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98%;弃权26,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本议案获通过。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7,917,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5%;反对38,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98%;弃权26,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本议案获通过。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7,916,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38,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98%;弃权2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本议案获通过。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127,917,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7,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95%;弃权26,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27%;反对37,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35%;弃权26,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通过。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27,91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37,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94%;弃权26,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本议案获通过。
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7,916,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反对38,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98%;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06%;反对38,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64%;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0%。
本议案获通过。
7、《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27,896,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9%;反对57,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50%;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4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051%;反对57,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48%;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01%。
本议案获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c0b4cec5-98a1-4816-b44c-65d460f07f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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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生 意 宝(00209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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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788号网盛大厦3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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