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128 电投能源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7000│ 2.3800│ 1.9600│ 1.3100│
│每股净资产(元) │ 16.2014│ 15.4371│ 15.1472│ 14.520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3900│ 16.3600│ 13.5300│ 9.1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24157.35│ 224157.35│ 211357.35│ 211357.3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12800.00│ 12800.00│
│总股本(万股) │ 224157.35│ 224157.35│ 224157.35│ 224157.35│
├─────────────┴──────────┴──────────┴──────────┴──────────┤
│●最新公告:2025-06-26 18:29 电投能源(002128):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26 18:57 电投能源(002128):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共计15家拟通过直接采购谈判的方式采购IT运维服务(详 │
│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753744.67 同比增(%):2.63;净利润(万元):155904.82 同比增(%):-19.8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8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0-22 除权派息日:2024-10-23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32573,增加3.1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1366,减少3.7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电投能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煤炭产品和电力产品生产与销售、电解铝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7880│ 3.5470│ 3.0910│ 1.75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1.6046│ 10.9091│ 10.4907│ 9.891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8313│ 2.8333│ 2.8333│ 2.8333│
│营业收入(万元) │ 753744.67│ 2985905.15│ 2180951.07│ 1412683.01│
│利润总额(万元) │ 205528.20│ 692605.07│ 592908.34│ 405561.5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55904.82│ 534161.33│ 439965.38│ 294424.35│
│净利润增长率(%) │ -19.82│ 17.15│ 22.73│ 13.9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7000│
│2024 │ 2.3800│ 1.9600│ 1.3100│ 0.8700│
│2023 │ 2.1100│ 1.6700│ 1.2300│ 0.8100│
│2022 │ 2.0700│ 1.7000│ 1.2100│ 0.7900│
│2021 │ 1.8600│ 1.5100│ 0.9600│ 0.5300│
└─────────┴───────────┴───────────┴───────────┴───────────┘
【2.互动问答】
┌──────┬──────────────────────────────────────────────────┐
│06-19 │问:请问一下,你们为何不能学中国神华一样,定期公布经营快报,提高公司透明度及估值 │
│ │ │
│ │答:您好!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
│ │要求定期披露年报、半年报、季报等。感谢您的关注。 │
├──────┼──────────────────────────────────────────────────┤
│06-16 │问:请问霍煤鸿骏剩余的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控股股东打算如何处理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06-12 │问:即将引入的投资者名单是3名也好5名也好35也罢,强烈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核,毕竟云南能投的阴影始终都挥│
│ │之不去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 │
├──────┼──────────────────────────────────────────────────┤
│06-11 │问:您好,请问什么时候分红呀 │
│ │ │
│ │答:您好!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相关 │
│ │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 │发事项。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06-09 │问:电投能源分红方案怎么样什么时候出分红公告 │
│ │ │
│ │答:您好!电投能源《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且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06-09 │问:请问你们上次增发都有考虑当年净资产而且增发价不低于当年净资产,并对于确保提高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 │
│ │给予承诺,今年的资产注入为何没考虑需要26年才能实施这个增发注入价格是低于25年末的净资产,这对于大股东回│
│ │避投资者投票是非常不利的,基本很难通过的,而且这么匆忙的发布没看到你们承诺会提高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 │
│ │作为如此好的资产注入是否更应该完整考虑呢,才能更好维护市值,第二次增发35名建议考虑老股东配售 │
│ │ │
│ │答:您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信息│
│ │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权益,请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感谢您的建议和关注。 │
├──────┼──────────────────────────────────────────────────┤
│06-06 │问:贵公司这次资产注入公告是非常严谨的,为何没提出保证不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承诺资产注入可提高│
│ │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多少,否则必须赔偿,希望你们给与补充纠正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06-06 │问:这么好的资产注入,你们应该系统考虑科学分析吧,你们准备如何消除投资者的担心低价增发高价注入的利益│
│ │输送,如何提出保证不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收益,而且保证提高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果不这样不利于公司的市│
│ │值管理,而且股东大会大股东回避是过不了投票关,只有提出保证不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收益,而且保证提高每股净│
│ │资产及每股收益才能双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06-06 │问:作为资产注入本来是一件好事,你们是否有系统考虑该资产估计要26年实施,25年你们公司净资产大约18.2,│
│ │这么大的好事,你们为何没考虑科学增发价,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为前提,不摊薄每股净资产就每股收益为前提,维│
│ │护公司市值管理。同步新旧资产都按25年净资产保底注入及增发,以达到提高公司市值。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06-06 │问:作为投资者我们希望你们在26年资产注入新资产,考虑按同期25年末净资产同一估值注入,增发价改为25年净│
│ │资产大约18.2,这样大股东回避,投资者才会过关,才不会有低价增发高价收购大股东资产的利益输送。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06-06 │问:作为资产注入这个非常严谨的事情,贵公司要把同样类型的煤炭公司注入,该公司与上市公司资产基本一样,│
│ │也就是因该同步估值,你们在出台15.57这个已经破25年净资产(按你们公司业绩目标大约18.2),是净资产的八 │
│ │折多,如此低的破净资产增发,你们更应该严谨考虑同样新资产也应按净资产的8.2折同一时期注入,这样才不会 │
│ │存在低价增发高价注入大股东资产的利益输送,这样股东大会表决大股东回避,才能轻松通过。 │
│ │ │
│ │答:您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信息│
│ │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权益,请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06-06 │问:请问这次定增即将引入的35名投资者的资格是什么有没有持股三年以上,持股比例多少 │
│ │ │
│ │答:您好!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
│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
│ │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6-06 │问:请问白音华煤矿的剩余可开采年限是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将在资产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及时披露相关公告,请关注后续公告。 │
├──────┼──────────────────────────────────────────────────┤
│06-06 │问:所有公司资产注入都会提高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请问为何你们这次公告,应该是比较严谨的,为何没看到│
│ │你们的承诺保证资产注入提高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果没达到必须赔偿。如何不存在低价增发高价收购大股东│
│ │资产的承诺,以更提高公司市值 │
│ │ │
│ │答:您好!公司在完成标的资产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后,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
│ │注。 │
├──────┼──────────────────────────────────────────────────┤
│06-04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司的办事效率怎么这么低,筹划重组已经超过1个月了,一点动静都没有白音华煤电旗下的2│
│ │号露天矿,铝电公司已经托管给上市公司好几年了,经营数据上市公司一清二楚,怎么筹划重组这么久还没定好价│
│ │格还有分红怎么拖拖拉拉往年都是5月底就登记分红了,怎么今年还不分 │
│ │ │
│ │答:您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信息│
│ │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
│ │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6-26 18:29│电投能源(002128):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6日(周四)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26日(周四)9:15—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26日(周四)9:15—9:25,9:30
—11:30和 13:00—15: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 1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胡春艳(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4人,代表股份1,404,007,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3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93,685,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1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2人,代表股份110,322,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3人,代表股份153,985,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3,662,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人,代表股份110,322,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7%。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大会,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226,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76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547%;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204,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8%;反对76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9%;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该议案同意1,403,226,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李岗先生当选为电投能源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商娟、陈苏尤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d4d32814-4940-49ab-bb31-965e6dc3232b.PDF
─────────┬─────────────────────────────────────────────────
2025-06-26 18:29│电投能源(002128):电投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
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5.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投票方式、股权登
记日以及出席会议的方式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4:00 在内蒙古自
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 1 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如期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伟光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胡春艳主持,参加现
场会议(含通讯形式,下同)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1.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集
人资格。
2. 出席人员资格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计 234 人,代表股份 1,404,007,9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34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由本所律师对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进行审查验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就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
行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3.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
议事项的投票进行清查。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
露表决结果。该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对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53,204,162 股,反对 768,171 股,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928%。
表决结果: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