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168 *ST惠程 更新日期:2026-01-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551│ -0.0404│ -0.0215│ -0.1907│
│每股净资产(元) │ 0.0289│ -0.1221│ -0.0936│ -0.069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6.5400│ ---│ ---│ -261.3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8416.34│ 78416.34│ 78416.34│ 78416.3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78416.34│ 78416.34│ 78416.34│ 78416.34│
├─────────────┴──────────┴──────────┴──────────┴──────────┤
│●最新公告:2025-12-31 18:57 *ST惠程(0021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30 09:36 异动快报:*ST惠程(002168)12月30日9点33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8425.54 同比增(%):93.13;净利润(万元):-4321.67 同比增(%):47.9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30499,减少7.2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2887,减少12.1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1-1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惠程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输配电设备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光伏、风电EPC业务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3-31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350│ 0.0650│ 0.0090│ -0.15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477│ -1.6330│ -1.6141│ -1.592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222│ 0.4565│ 0.4565│ 0.4565│
│营业收入(万元) │ 28425.54│ 17979.27│ 6076.00│ 19723.59│
│利润总额(万元) │ -1468.42│ -1881.23│ -1366.25│ -12393.0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321.67│ -3166.66│ -1684.78│ -14952.20│
│净利润增长率(%) │ 47.99│ 54.36│ 55.23│ -7980.6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0551│ -0.0404│ -0.0215│
│2024 │ -0.1907│ -0.1060│ -0.0885│ -0.0480│
│2023 │ 0.0024│ -0.0638│ -0.0652│ -0.0300│
│2022 │ -0.1500│ -0.1100│ -0.0600│ -0.0400│
│2021 │ -0.2800│ -0.1600│ -0.0900│ -0.0400│
└─────────┴───────────┴───────────┴───────────┴───────────┘
【2.互动问答】
┌──────┬──────────────────────────────────────────────────┐
│01-13 │问:请问公司重整投资人进展到哪一步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正处于预重整阶段,已与重整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并完│
│ │成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不涉及表决事项)。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重庆五中院完成对│
│ │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
│ │密切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12-19 │问:董秘你好:公司公布重整人以后,股价持续低迷下跌,并且今年前三季度依然亏损,公司能否适当进行市值管│
│ │理来合理控制股价,作为重庆璧山国资,你们要有当带头人的责任!绿发冻结中驰惠程的股份将如何处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公司高度关注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但股票价格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 │
│ │、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中驰惠程所持公司的所有股票已全部被法院冻 │
│ │结,冻结申请人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12-31 18:57│*ST惠程(0021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 ”)接受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惠程科技”)的委托
,指派史玲莉、李晶晶律师于2025年12月31日对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就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及
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要求公司提供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备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等资料。本所律
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应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
本或复印件的,应与其正本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由任何其他人使用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
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决定于 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载明
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召开方式、召开地点、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二)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
14:30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股东会召开当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5,303,9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536%。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7,582,0
3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69%。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125名(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代表公司股份7,582,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69
%。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采
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进行。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内容一致,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议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
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公司本次股东会
就公告中载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31
1,247股,反对559,000股,弃权15,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4%。其中,中小投资
者同意7,007,336股,反对559,000股,弃权15,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0
2%。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1,896,711股,反对983,736股,弃权5,50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592,800股,反对983,736股,弃权5,5
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29%。
以上议案均表决通过。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2f1bd8e0-2d46-4f30-9662-0bf35898cd05.PDF
─────────┬─────────────────────────────────────────────────
2025-12-31 18:57│*ST惠程(0021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艾远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2,855,947 股,占公司总股份 784,163,368 股的 13.1205%。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125人,代表公司股份 7,582,0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669%。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公司股份95,303,91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1536%;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125 人,代表公司股份 7,582,0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66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2项提案,提案1.00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11,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4%;反对5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433%;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7,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02%;反对5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27%;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1
%。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96,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5%;反对983,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56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29%;反对983,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4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史玲莉律师、李晶晶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f77e7e1f-402b-4f29-a971-20ec404f1cea.PDF
─────────┬─────────────────────────────────────────────────
2025-12-30 00:00│*ST惠程(002168):关于接受重整投资人现金捐赠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一)背景概述
2025年8月4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发资产”)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
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
,重庆五中院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
2025年9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
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为中
选重整投资人。
2025年9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与植恩生物签署了《重整
投资协议》。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规定,过渡期内,惠程科技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由其自身财产承担,植恩生物和部分财务投资人及
/或其指定主体(如有)根据惠程科技的经营需要,向其提供不高于7,000万元的流动性资金支持,保障惠程科技运营稳定。
(二)本次接受现金捐赠事宜
近日,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植恩生物的函告,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植恩生物自愿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3,000
万元,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捐赠为植恩生物无偿、无条件、不附任何义务且不可撤销的
捐赠。植恩生物确认本次赠与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植恩生物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重整投资人现金捐赠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可免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3.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或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09356784W
法定代表人:黄山
成立日期:2001-04-02
注册资本:9,352.6027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2001-04-02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28号金凤生物医药产业园标准厂房1-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产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片剂、原料药(奥利司他、甲磺司特、盐酸罗匹尼罗、盐酸多奈哌齐、盐酸
非索非那定、盐酸托烷司琼)、药用辅料(水杨酸甲酯),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医药研究,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
一类易制毒品)、医药中间体(不含药品、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化妆品、日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西药、中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研究,验光配镜,房屋租赁(不含住宿),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
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保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批发,卫
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重庆植恩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17.978 42.9612%
2 重庆仁恩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2.324 20.0193%
3 重庆五聚仁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2.316 9.3270%
4 其他股东小计 2,589.985 27.6926%
合计 9,352.603 100.0000%
备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余剑先生曾在植恩生物原全资子公司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医药”)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锐恩医药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除此以外,植恩生物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其他
植恩生物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现金捐赠事项的主要内容
植恩生物作出的《关于赠与现金资产事项的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1.捐赠金额:3,000 万元。
2.捐赠性质:本次捐赠属于资本性投入,不以惠程科技履行任何义务或符合任何条件作为本次赠与的前提和限制,系无偿、无条件
、不附任何义务且不可撤销的捐赠,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无权向惠程科技主张返还、赔偿或其他任何权利。
3.款项支付:本公司将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一次性将上述 3,000 万元款项足额支付至惠程科技指定账户。
4.赠与生效:本次现金赠与事项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贵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重整投资人向公司捐赠现金资产事宜遵循自愿原则,本次捐赠系植恩生物无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行为,属于公司单方面获
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整投资人无偿、无条件、不附任何义务且不可撤销地向公司捐赠现金资产事项,体现了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
于减轻公司经营发展负担,改善公司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不附带任何义务,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