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221 东华能源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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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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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34│ 0.2816│ 0.0833│ 0.0700│
│每股净资产(元) │ 7.0564│ 7.0402│ 6.8099│ 6.819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4700│ 4.0800│ 1.2300│ 1.0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6088.99│ 146088.99│ 146088.99│ 146088.9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523.79│ 11523.79│ 11523.79│ 11523.79│
│总股本(万股) │ 157612.78│ 157612.78│ 157612.78│ 1576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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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1 16:59 东华能源(00222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30 15:10 东华能源(002221):与中核集团合作的高温气冷堆供热和制氢项目正常进行中(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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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797952.52 同比增(%):12.18;净利润(万元):5258.50 同比增(%):-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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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5134,减少1.4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7166,增加8.0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2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东华能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5-04-09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5-04-09至2025-10-0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方式拟增持小于等于3│
│152.26万股,占总股本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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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周一峰 截至2025-03-29累计质押股数:7627.55万股 占总股本比:4.84% 占其持股比:4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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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8-01召开2025年8月1日召开4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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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烷烃资源的进口、销售和深加工。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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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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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180│ 0.3310│ 0.9680│ 0.29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7838│ 3.7504│ 3.5600│ 3.546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335│ 2.0335│ 2.0767│ 2.0767│
│营业收入(万元) │ 797952.52│ 3093770.37│ 2373256.78│ 1437376.14│
│利润总额(万元) │ 6887.20│ 54961.26│ 19088.27│ 14379.4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258.50│ 44390.45│ 13126.70│ 11026.10│
│净利润增长率(%) │ -5.68│ 194.92│ 12.65│ 27.9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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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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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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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334│
│2024 │ 0.2816│ 0.0833│ 0.0700│ 0.0354│
│2023 │ 0.0955│ 0.0739│ 0.0547│ 0.0329│
│2022 │ 0.0269│ 0.1006│ 0.0926│ 0.0677│
│2021 │ 0.8162│ 0.6479│ 0.4773│ 0.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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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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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问:董秘您好,贵司在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均提及将以原油一步法、高温气冷堆、碳纤维等作为战略转│
│ │型方向,请问针对此转型方向,原油一步法是否有意向合作对象,合作进展如何与中核集团的高温气冷堆合作项目│
│ │落地进展如何茂名碳纤维产线投产后,是否已有下游意向合作企业或方向,如航空航天、汽车、机器人构建等领域│
│ │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相关项目合作进展将根据相关法规及时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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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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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9│东华能源(00222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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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以公告形式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
行,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月 21 日在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以及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举行。本
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9名,代表股份 704,783,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161%;其中
中小股东共 134 名,代表股份95,080,3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2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609,703,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8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和股东代表共 134 名,代表股份 95,080,3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25%。
3、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出席并主持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配套制度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291,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32%;反对 9,150,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4%;弃权 34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88,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172%;反对 9,150,9
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4%;弃权 34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为马森南京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周一峰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85,532,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470%;反对 9,554,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8%;弃权 4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5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096,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991%;反对 9,554,3
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487%;弃权 4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f02e6acd-cc6b-4c78-af21-958309adeb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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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9│东华能源(00222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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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5 年 7 月 5 日 , 贵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东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地
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的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2025年7月21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
票平台。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2:30 在公司南京管理部(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会议
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等均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等相关内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贵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
)共139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04,783,5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7161%,均为截止2025年7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公司股东。
(1)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为5名,代表股份数609,703,140,占公司总股
本的38.6836%;
(2)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34名,代表股份数95,080,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25%;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贵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并与2025年7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贵公司的股东名
册进行核对后,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
决权。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配套制度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5,291,7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32%;反对9,150,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所持股份的1.2984%;弃权3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
2、《关于为马森南京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周一峰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85,532,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9.5470%;反对9,554,3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028%;弃权4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50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
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432bdcfc-3a9a-40e8-aa96-777d3ed95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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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5│东华能源(002221):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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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
效期限内,为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 386.50 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
民币 336.5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 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长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
之需要。具体事项如下:
担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本次新增 截至目前 担保额度占 是否
保 保方 持股 最近一期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上市公司 关联
方 比例 资产负债率 (亿元) (亿元) 最近一期 担保
净资产比例
公 东华 85.72% 69.02% 北京银行股份有 2 66.88 1.8% 否
司 茂名 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月 02日
注册地址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紫气路 1 号 101室
法定代表人 孙灿乾
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
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
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
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
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
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
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5.71%,含直接与间接持
股),广东绿色烷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29%
2、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3 月 31日
(2024年 1-12月) (2025年 1-3月)
资产总额 1,088,405.99 1,118,672.39
负债总额 742,614.13 772,140.34
所有者权益 345,791.86 346,532.05
营业收入 400,805.95 146,796.68
营业利润 8,222.33 732.26
净利润 6,228.34 549.69
资产负债率 68.23% 69.02%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茂名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
有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公司实际持有东华茂名控股权,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盈利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东华茂名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华茂名提供担保时,东华茂名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东华茂名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
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
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
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
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
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8.68 亿元,占上市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的比例为 188.0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7.57 亿元,占上市公司 2024年 12 月 3
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3%。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77090792-8b83-404c-a417-5a54fe36f609.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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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10│东华能源(002221):与中核集团合作的高温气冷堆供热和制氢项目正常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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