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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7(恒邦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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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237 恒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2700│ 0.1400│ 0.4700│ 0.4000│ │每股净资产(元) │ 8.3050│ 8.3168│ 8.1728│ 7.947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1000│ 1.5700│ 5.6700│ 4.9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1046.65│ 91045.88│ 91045.86│ 91045.7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3761.44│ 23761.44│ 23761.44│ 23761.44│ │总股本(万股) │ 114808.09│ 114807.32│ 114807.30│ 114807.22│ ├─────────────┴──────────┴──────────┴──────────┴──────────┤ │●最新公告:2025-09-10 00:00 恒邦股份(00223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9 10:05 金价新高,西部黄金、恒邦股份、深中华A纷纷涨停,黄金股ETF(159562)强势领涨全市场(详见 │ │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4305041.34 同比增(%):5.08;净利润(万元):30895.90 同比增(%):3.5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1.409999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1 除权派息日:2025-06-12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9,公司股东户数46082,减少3.2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0,公司股东户数47639,减少2.9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06投资者互动:最新5条关于恒邦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黄金探、采、选、冶及化工生产等。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2.3270│ -2.2930│ 0.3590│ 0.70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9630│ 3.9711│ 3.8349│ 3.818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8012│ 2.8012│ 2.8012│ 2.6303│ │营业收入(万元) │ 4305041.34│ 1895915.73│ 7580074.99│ 5816059.65│ │利润总额(万元) │ 39203.39│ 17686.28│ 59651.11│ 50637.6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0895.90│ 15634.74│ 53671.51│ 46452.82│ │净利润增长率(%) │ 3.53│ 10.52│ 4.07│ 13.2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2700│ 0.1400│ │2024 │ 0.4700│ 0.4000│ 0.2600│ 0.1200│ │2023 │ 0.4500│ 0.3600│ 0.2500│ 0.1100│ │2022 │ 0.4300│ 0.3500│ 0.2300│ 0.1100│ │2021 │ 0.4000│ 0.3000│ 0.2000│ 0.1200│ └─────────┴───────────┴───────────┴───────────┴───────────┘ 【2.互动问答】 ┌──────┬──────────────────────────────────────────────────┐ │09-06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辽上金矿何时投产江西铜业的金矿何时注入能不能提高点效率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辽上金矿扩界、扩能采选建设工程项目仍在建设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会严格按照相│ │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最新进展,请您查阅公司披露的│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石坞金矿矿│ │ │权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的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在给控股股东的回函中明确:│ │ │“本公司经研究决定,由于目前石坞金矿探矿权证尚未转让至江西黄金,基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考虑,本│ │ │公司将在贵公司所持石坞金矿42.24%矿权权益转成江西黄金股权后,决策是否受让经调整的贵公司所持江西黄金股│ │ │权。”感谢您的关注! │ ├──────┼──────────────────────────────────────────────────┤ │09-06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是主产黄金还是主产白银,根据A股上市公司起名标准和规律,公司应该将名字改为恒 │ │ │邦黄金,恒邦白银或者江铜黄金,江铜白银,这样更能让投资者辩识也更能凸现公司主业,希望你们能甚至考虑。│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 ├──────┼──────────────────────────────────────────────────┤ │09-06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司作为江西铜业系统专注黄金业务的业务总部,是否有考虑更名为恒邦黄金、江矿黄金、江│ │ │矿矿业等的打算目前这个名字无法彰显贵司主营业务的定位,望采纳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 ├──────┼──────────────────────────────────────────────────┤ │09-06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黄金和白银占营收比例分别占比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年上半年,公司黄金营业收入27,182,302,490.90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63.14%, │ │ │白银营业收入3,861,927,159.14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8.97%。感谢您的关注! │ ├──────┼──────────────────────────────────────────────────┤ │09-06 │问:最近几年很多行业内卷非常厉害 请问冶炼行业是否存在内卷 新的冶炼产能投产后除了带来规模上的优势以为│ │ │ 有没有什么行业创新 未来几年前景怎么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新冶炼产能投产后除了带来规模上的优势外,公司还通过不断的创新提高资源利用│ │ │水平,目前公司贵金属冶炼综合配套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尤其在复杂矿处理领域保持多项技术国际领先。感谢│ │ │您的关注! │ ├──────┼──────────────────────────────────────────────────┤ │09-03 │问:您好!请问截至8月底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6082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9-03 │问:请问公司截止2025年8月31股东人数为多少人感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6082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8-28 │问:董秘你好,公司20250211公告中写明由于目前石坞金矿探矿权证尚未转让至江西黄金,基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 │ │股东利益考虑,本公司将在贵公司所持石坞金矿 42.24%矿权权益转成江西黄金股权后,决策是否受让经调整的贵 │ │ │公司所持江西黄金股权,请问公司有无关注石坞金矿探矿权转让进展,预计多久可以转让完成,如果转让一直没有│ │ │进展,控股股东需要履行什么责任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和控股股东高度重视承诺事项的履行,若有新进展,公司将会及时披露,感谢您的│ │ │关注! │ ├──────┼──────────────────────────────────────────────────┤ │08-25 │问:贵公司有磷化铟研发和生产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不生产磷化铟产品,公司产品为黄金、白银、电解铜、铅、锌锭、硫酸、稀散金属│ │ │(铋、锑、碲、砷、硒)等。感谢您的关注! │ ├──────┼──────────────────────────────────────────────────┤ │08-2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有铟、磷化铟(InP)相关联产品吗可以直接或间接用于光芯片、光器件吗谢谢 │ │ │!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为黄金、白银、电解铜、铅、锌锭、硫酸、稀散金属(铋、锑、碲、砷、硒)│ │ │等,公司没有生产铟、磷化铟(InP)相关联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 ├──────┼──────────────────────────────────────────────────┤ │08-25 │问:您好!请问截至8月2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639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8-12 │问:你好,请问截止8月10日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望告知一下,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9103户,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9-10 00:00│恒邦股份(00223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 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9 日下午 14:30 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 11号公司 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 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9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34,911,3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5.301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名,均为截至 2025年 8月 29日下午 15: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18,996,4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915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5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14,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6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990,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 83%。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出席会议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 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 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2,965,4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5%;反对 1,668,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弃权 27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45,1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303%;反 对 1,668,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82%;弃 27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5%。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9fa5a063-154e-4e9e-ac1f-2b25250050f0.PDF ─────────┬───────────────────────────────────────────────── 2025-09-10 00:00│恒邦股份(00223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肖小军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2 人,代表股份 634,91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18,996,4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9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7 人,代表股份 15,914,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6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8 人,代表股份 20,990,9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76,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7 人,代表股份 15,914,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62%。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32,965,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5%;反对 1,668,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弃权 2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045,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303%;反对 1,668 ,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82%;弃权 2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e3292cbf-b5eb-4011-a844-63900d491509.PDF ─────────┬───────────────────────────────────────────────── 2025-09-08 15:47│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 年 8月 3日发生安全事故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调查(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3 日、2024 年 11 月 20 日、2025年 3月 25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059、2025-013)。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于 2025 年 9月 5日收到烟台市牟平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烟牟)应急罚〔2025〕SG4 号、SG6 号、SG7 号、SG8 号、SG9 号、SG10号、SG11 号、SG12 号、SG13 号、SG14 号、SG15 号、SG16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4 年 8月 3日 18 时 56 分公司冶炼一公司熔炼车间发生一起灼烫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2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8 14.7 万元。经调查,此事故是一起因工艺控制及风险辨识不到位、设备带病运行、水套漏水后违规处置,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存在瞒报、谎报情形,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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