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239 奥特佳 更新日期:2025-07-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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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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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40│ 0.0300│ 0.0284│ 0.0213│
│每股净资产(元) │ 1.6839│ 1.6652│ 1.6612│ 1.732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8400│ 1.9000│ 1.6500│ 1.2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24315.31│ 324315.31│ 324315.31│ 324315.3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647.07│ 6647.07│ 6647.07│ 10.50│
│总股本(万股) │ 330962.38│ 330962.38│ 330962.38│ 3243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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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8 19:57 奥特佳(002239):关于董事兼总经理丁涛先生离任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26 21:00 奥特佳(002239):客户中有采用华为汽车技术的汽车制造商(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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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91134.04 同比增(%):16.28;净利润(万元):4669.48 同比增(%):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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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03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7 除权派息日:2025-07-08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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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34800,增加0.4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20,公司股东户数134200,减少0.8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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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投资者互动:最新6条关于奥特佳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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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5-09-23 解禁数量:2654.63(万股) 占总股本比:0.80(%)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09-23 解禁数量:1990.97(万股) 占总股本比:0.60(%)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9-23 解禁数量:1990.97(万股) 占总股本比:0.60(%)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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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汽车热管理系统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销售,主要包含汽车空调压缩机、汽车空调系统、发动机散热、新能源汽车电池热管理等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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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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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50│ 0.1310│ 0.1300│ 0.10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2941│ 0.2800│ 0.2786│ 0.285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3870│ 0.3842│ 0.3765│ 0.4179│
│营业收入(万元) │ 191134.04│ 813851.47│ 563382.39│ 363959.31│
│利润总额(万元) │ 5448.03│ 14871.83│ 12102.00│ 8667.6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669.48│ 10577.93│ 9196.30│ 6907.72│
│净利润增长率(%) │ 19.20│ 44.41│ 45.74│ 62.1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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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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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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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140│
│2024 │ 0.0300│ 0.0284│ 0.0213│ 0.0120│
│2023 │ 0.0200│ 0.0195│ 0.0131│ 0.0110│
│2022 │ 0.0300│ 0.0046│ -0.0082│ -0.0200│
│2021 │ -0.0416│ 0.0086│ 0.0140│ 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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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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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问:请问贵公司的子公司是否供应小米YU7业务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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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问:空调国际和小米有没有合作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小米汽车是本公司的客户。 │
├──────┼──────────────────────────────────────────────────┤
│07-02 │问:尊敬且敬爱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董秘曾2023年8月25日回复与小米汽车有合作。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公司 │
│ │有接受小米汽车定点合作,而且被立为小米yu7核心供应商,提供汽车热管理产品,请问公司对小米yu7爆火是否有│
│ │相关增加产能的方案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本公司与整车厂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客户需求,审慎考量后调整和分配产│
│ │能。若客户需求增大,公司将通过加大投资,扩建产线,提升生产效率的方式逐步提高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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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问:董秘您好,作为一名奥特佳的小小股东,坚定看好奥特佳的发展,请问贵公司今年上半年的业绩预告会在7月1│
│ │5日之前公布吗,盼您百忙之中回复,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认可与信任!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公司的业绩预估情况发布20│
│ │25年半年度的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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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本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3.48万│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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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司子公司江苏埃泰斯新能源和海南极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退股还有有没有也业务上的联系海│
│ │南极目的母公司有没有业务上的联系请明确说一下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本公司与海南极目公司目前已无业务上的直接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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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董秘您好,小米YU7的火爆大定情况势必会增加相关零部件需求。想了解下,是否会给其他合作车企的生产线 │
│ │供货带来压力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本公司与存在合作关系的主机厂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客户需求,审慎考量│
│ │后调整和分配产能。若客户需求增大,公司将通过加大投资,扩建产线,提升生产效率的方式逐步提高产能,以满│
│ │足各类客户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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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董秘,您好,小米YU7发布1小时,大定突破289000台,雷总直呼超预期,请问贵公司面对这种超预期情况,空│
│ │调压缩机等核心产品产能能否跟上主机厂的需求盼回复,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本公司与存在合作关系的主机厂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客户需求,审慎考量│
│ │后调整和分配产能。若客户需求增大,公司将通过加大投资,扩建产线,提升生产效率的方式逐步提高产能,以满│
│ │足客户需求。目前,公司的核心产品可以符合各类客户的需求。 │
├──────┼──────────────────────────────────────────────────┤
│06-26 │问:公司有无和华为汽车概念相关的业务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热管理系统及零部件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含汽车空│
│ │调压缩机、汽车空调系统、储能电池和充电系统热管理产品及其关键部件,同时从事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技术服│
│ │务。本公司的客户中有采用华为汽车技术的汽车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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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问:请问公司目前和特斯拉是否有合作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我们的客户包括国内及国际市场上知名的、主流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 │系。受相关保密协议的限制,我们不能对外公开确认或否认与某一单独客户的合作关系,请您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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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到6月20号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6月20日收盘,本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3.42万│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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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问:请问最近一期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6月20日收盘,本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3.42万│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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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问:董秘,您好,目前很多整车主机厂承诺将给供应商的结款期限缩短到60天以内,请问此举能否显著减少公司的│
│ │应收账款金额,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和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利润,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
│ │ │
│ │答:投资者您好。主机厂客户缩短对供应商付款账期的承诺是行业治理的积极信号,但实际效果需观察执行细节及│
│ │配套措施,目前节点尚未有明显变化,我们会保持关注。公司将持续优化内外部资金管理,平衡风险与增长,具体│
│ │业绩表现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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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董秘,你好!截止6月10号,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6月10日收盘,本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3.53万│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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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请问题最新一期的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6月10日收盘,本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3.53万│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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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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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9:57│奥特佳(002239):关于董事兼总经理丁涛先生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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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月 8日,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涛先
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丁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丁涛先生的董事、总经理任期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今年三月届满,目前在延期任职)任期相同。
辞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后,丁涛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的子公司空调国际公司的总经理,专注于公司汽车空调系统业务的国内外
拓展,并协助本公司董事长开展战略投资与规划等工作。
丁涛先生的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将尽快选聘新任总经理并补
选董事。丁涛先生将依规接受总经理离任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涛先生持有 134万股本公司股票。辞任后,丁涛先生会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丁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和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丁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68b9c008-b24b-4e45-a222-83506f03b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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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49│奥特佳(002239):奥特佳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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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年 7 月2 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
障公司资产安全和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
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法对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与效果;
(三)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向
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隶属于财务部门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不得拒绝、阻碍或干扰审计工作。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
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
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
财务信息等;
(三)监督募集资金、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合规性;
(四)协助构建公司反舞弊机制,识别和揭示舞弊风险;
(五)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六)对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限:
(一)调阅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财务、合同、决策等相关资料;
(二)进入被审计单位财务账目或业务现场进行核查;
(三)询问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并获取相关证据材料;
(四)参与或列席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议;
(五)对审计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必要时建议暂停相关业务操作;
(六)对可能被销毁、隐匿的重要资料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七)建议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优化或修订。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依法依规审计;
(二)保持独立、公正、客观;
(三)具备应有的职业素养与专业胜任能力;
(四)恪守职业道德与保密义务;
(五)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应根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管理审计;
(二)专项审计(如投资、募集资金、资产处置等);
(三)离任审计;
(四)内部控制审计;
(五)信息披露审计。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包括:
(一)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安排,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负责人批准;
(二)实施审计调查,收集审计证据;
(三)形成审计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四)报送审计结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五)建立审计档案,规范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 审计通知应提前通知被审计单位,明确审计目的、范围、时间等。
第十五条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 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内部审计部门。
第十七条 对以下事项,内部审计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二)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资产购买或处置;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四)大额资金流转及合规性检查。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重大问题可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
(一)证券投资、理财项目;
(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三)子公司经营风险事项;
(四)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十条 审计人员获取的工作底稿、证据及报告应进行系统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五章 审计报告与整改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真实、全面地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
改进建议。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定审计报告,作出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重大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需报公司董事
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应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
和人员,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保管、查询、复制、移交和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
作,妥善保存审计档案。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通过实施督导、分级复核、审计质量内部评估、接受审计质量外部评估
等,保证审计质量。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
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建立对审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将其工作质量、职业操守、审计效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于忠于职守、有
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公司应当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发现重大审计差错、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应及时追责,依法依纪处理。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一)拒绝提供账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审计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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